賴昌星能被引渡回國為什麼李洪志不行?

為什麼?而且李洪志銷聲匿跡了那麼久,都快被人遺忘了,好想多知道點這裡面的故事


李在美國是被政府認定為宗教頭目的吧?


朱與三工的博弈戰中的犧牲品,因賴此人是可以扳倒三工的胳膊的最大證據,若07年前引渡回國必死。


經濟犯和政治犯的區別。對於國家來講經濟犯是小偷,政治犯是強盜。


這要看申請庇護國家對於他們行為的判斷。

賴昌星是大走私販,犯罪分子,這種行為在任何國家都是明確的犯罪,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明確,在國外是無法獲得合理的政治庇護。有哪個國家對他進行庇護,無異於協助他一同犯罪。

而李洪志就複雜了,他的罪行在國內是毫無爭議的,可是美國政府覺得可能存在爭議,當然裡面的具體原因我不清楚,但李洪志後期拿到了美國的綠卡,遣送難度就更大了,因為這是把一個美國自己的公民交給中國政府,美國政府會有輿論壓力的。

類似這些遣送回國的事情,其實主要還是要向看犯罪事實是否明確成立,畢竟不能隨意把一個好人進行遣送。其次就是犯罪者被遣送回國後是否會遭受不公平不人道的待遇。比如一個人如果犯罪事實明確,可是罪不至死,一旦遣送回國他將遭遇死刑,這樣的遣送也是很難執行的。因為很多國家是沒有死刑的,他們的人道主義觀點是不支持死刑的,所以也不會允許、協助這樣的事情發生。


李 應該是US citizen了


對於美政府而言,賴已是棄子;而李還有價值,仍有大量信眾,搞點破壞,且李是鐵杆反華人物。所以 是看利用價值。引渡沒那麼好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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