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應該建立無償獻血者可優先調血、用血的制度?

長期以來,有一部分無償獻血者在自己或有關親屬需要用血時,並不能直接從血站調到血液,而是仍然需要通過互助獻血的方式才能取到血液。如此一來,令相當一部分無償獻血者心生不滿,認為為什麼獻血者還不能優先供血?

目前國家通行的98年版獻血法中(http://www.nhfpc.gov.cn/mohzcfgs/pfl/200804/18252.shtml),並未對「向無償獻血者優先供血」做出明文規定,而各省市地區在具體的執行辦法中有不同的規定。

例如,北京市2009年實行的《北京市獻血管理辦法》中,對於無償獻血者享有的優惠政策只包括:

第三條 個人臨床用血時只交付用於血液的採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執行。

獻血者及其配偶、直系親屬臨床用血時,按照下列規定享受免費用血優惠:

(一)獻血者自獻血之日起十年內免費使用獻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後免費使用獻血量兩倍的血液;

(二)累計獻血超過一千毫升的獻血者終身無限量免費用血;

(三)獻血者的配偶、直系親屬自獻血者獻血之日起十年內可以免費使用獻血量等量的血液。

獻血者捐獻機采血小板的,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享受用血優惠時,獻血量按照一個機采單位摺合全血四百毫升計算。

第四條 獻血者及其配偶、直系親屬臨床用血後,可以按照本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報銷相關費用。具體辦法由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公布。

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為獻血者及其配偶、直系親屬報銷用血費用提供便利條件。

北京市獻血管理辦法_百度百科

即,並未提及優先用血資格,只可以憑獻血證報銷用血費用。

在上海市1998年通過的(上海市獻血條例_百度百科)中,規定了有優先權,但並不詳細:

第二十五條 本市實行公民個人儲血、家庭成員互助、單位互助和社會援助相結合的用血制度。

  在本市獻血的公民(以下稱本市獻血者)有優先用血的權利。

那麼,你認為是否有必要建立無償獻血者優先供血的制度呢?這樣做是否具有公平合理性?能否改善當前長期獻血者嚴重流失的局面?歡迎討論。


高票回答 @徐克 有理有據,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思路,但是我並不認同。其答案如下:

因為現在我國的血庫情況並不是分蛋糕的問題,而是做蛋糕的問題。在血源不足的情況下,最重要的是開源節流,節流這種情況下是不可能的,你不能控制別人不大出血,所以只能開源。 而正是因為無法對獻血者提供有效的激勵才會加劇獻血者稀少的情況。 如果按照某些答案所說,僅僅是在經濟上做出補償,很難達到開源的效果。

如果社會上有2- 3%的人獻血基本才可以滿足整個社會的需要。 如果僅僅是表示獻血之後可以免費用血, 更多人還是出於自己健康的角度考慮選擇不獻血並且拿錢買血。 所以只有用「優先用血」這個激勵措施才可以讓某些有危機意識的人提前獻血(相當於用血液買保險), 保證自己或家人受傷的時候有血可用。 只要這樣的人數比例達到3% , 就基本緩解了血荒問題, 到時候也就不存在是否優先這一問題了。 所以提出這樣的「優先」並不是毀壞公平, 而是在於做大蛋糕。

徐克的答案中, 暗示了這樣一種狀況,就是人人都去獻血, 但是只有健康人群可以得到優先, 這是對某些疾病患者的歧視,這個道理沒有錯,但是如果真的可以做到人人都去獻血, 血庫充足,也就不需要「優先」這一狀況, 唯一區別就是獻過血的免費用血, 因為疾病沒有獻血的, 收費用血而已。 而這一點也是合理的。

雖然高票答主的建議是兼顧公平的很好選擇,但是公平其實是需要成本的。 目前的社會現狀來看,這個成本(血源不足)還是要廣大人民群眾來承擔。

引用@雲舞空城 在另一個問題下的一段答案:

其實優先用血政策也好,獎金鼓勵政策也好,最終的受益者正是普通人民。

所以我的結論,優先用血這個想法本身沒有問題,但是必須要嚴格執行,現行政策的這種卸磨殺驢是一種非常短視的行為。

歡迎一些形式的友好討論,惡意嘲諷或不友善言論將會被舉報,刪除並拉黑。


強行規定優先,不說能不能執行的下去,倫理上可能就說不過去,因為這等於把一部分無法獻血的人的生命置於一個不可改變的低的位置。

腦洞一下,我們是否可以用金融的方式來做這個事情呢?獻血依然是免費的,但是每個人獻血之後,會領到一些『血票』,這個血票和獻血毫升數的比例可以是2:1,也可以是現在的5:1,其實獻血這個過程相當於血庫多了一筆負債,而血庫發行的血票則是使用血的權益證。血庫有責任保證血票1:1的兌現,如果不能兌現的話,不但血庫要給予賠償,並且債權人通過場外交易渠道獲得的血也由血庫來支付。

所以這就模擬了免費獻血的場景,留著血票,等自己或者親人需要的時候,直接用票可以取血。而沒有獻血的人,就只能通過市場交易來獲得血票。

為了方便沒有獻血的人,和獻血了但是需要大量輸血的人額外用血的需求,血庫要同時成立一個血票交易所,大家可以在交易所裡面自由的交易血票,價格由市場的供求來決定。所以如果你自信自己短期內用不著血票,也可以瞅一個高價賣掉,等自己真的需要了,再去交易所買血票來用。

有了這個市場,血庫就可以通過公開的市場操作來避免血荒了。比如血庫可以大量收購血票,拉高血票的價格,這樣就會吸引更多逐利的人來獻血拿票,從而緩解血荒。所以血庫也可以稱之為血之央行

原則上等市場培育成熟一點之後,血之央行可以推出其他產品,比如人造血液的血票,甚至還可以提供血期貨和加槓桿的可能性,比如說人們可以通過血期貨,提前以一定的價格預定下今後一系列療程的血票,按期交割。並且原則上也不排斥更高級的血融衍生品——比如掉期互換協議等等的可能性。

這同時還能衍生出一系列的生意,比如血庫的血票不論是1:2還是1:5,永遠是超發的,那麼也就意味著在某些小概率的時刻,可能血庫真的需要支付用血者場外交易的費用以及賠償。如果血庫不願意承擔這個風險,那麼就需要找保險公司承保,來對衝掉這個風險。而如果單個的保險公司來承保,可能保險公司也覺得擔不起,於是就可以把保險再次打包出售給其他的保險公司進行再保險。

而在消費者這一邊,因為血票價格不斷變化,為了避免自己用不起血,保險公司可以推出血票價格保險,簡稱血保。也就是公司收取了保險費之後,自己來承擔價格漲落的風險,給消費者提供一個1年、2年乃至於5年不變的血票價格。

同時,銀行還可以給經濟有困難的消費者提供融資服務,稱之為血貸。也就是可以分期付款,來償還自己當下用的血票。

這一系列血央行,血保和血貸以及各種血融衍生物肯定需要監管,於是血監會也應運而生…… 是不是感覺本來天大的一套產業鏈,被當下的制度做小了?^_^


因為血真的不夠啊……

現在有兩個病人,都需要手術。一個參加過無償獻血,但是他的癥狀並不危急,手術往後推幾個月都沒事,另一個沒有獻過血,但是當天不手術就會危及生命。如果你是血站,你會把優先把血調給誰?事實上現在病人可不止兩個,危重病人很多很多的……如果無償獻血者希望優先用血,那怎麼辦?只能說是用互助獻血的辦法把危重病人的份補上了……

醫生的任務是拯救人命,患者花費的金錢、時間與人命相比,也只好得罪一下了。

出現這種情況,恰恰就是因為獻血者數量還不夠多。許諾給無償獻血者的保證無法落實,無償獻血者心生怨恨,獻血者數量減少,惡性循環……


昨天剛去獻了,因為二月份是缺血月份,紅十字血液中心十一月份就打電話和我預約獻血了,第4個400ml全血出去了。

我覺得不應該建立,原因如下:

1.獻血是自願,並不是沖著某些利益和法律條文去的,你有或者沒有我都會去。用玄幻說法就是給自己攢個人品。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2.如果有優先條款會給同樣需要用血以及醫護人員帶來困擾和麻煩,比如兩個人同樣癥狀進了醫院,a比b早進去一分鐘,但b獻過血,血庫最後一袋血給誰用?極端例子好理解我意思,各位大俠別吹毛求疵。

3.解決缺血的根源不是用維護獻血者利益來誘導大家獻血,而是通過科學普及獻血對身體有何影響以及提高全民自發互助精神才是長遠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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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獻血不要求優先有錯,自己不獻還說血慌由我們這種人造成,叫什麼?做婊子還要立牌坊。@求學若渴

我就不知道他哪來的底氣回答的這麼肯定。

wow,國外的狗?給了你幾分錢狗糧,怪不得還在解決溫飽問題,比隔壁王師傅家豬都可憐。

順便再抹黑一下軍隊

越挖越有料啊朋友,持續關注你。


不應該。

因為這種制度實際上是把獻血變成一種為了獲得未來優先用血資格的投資行為。而這種投資對高度近視、肝炎以及體重過輕等不適宜獻血的人群並不開放——於是這相當於引入了一種針對特定人群的用血歧視,剝奪了這一人群的平等用血權利。

因此,我支持對@雲舞空城這種積極獻血者進行經濟補助並允許免費用合理劑量的血液,但反對給他們「用血優先權」。須知,獻血也是一種privilege,並非所有人都天生有此資格。


謝邀……

問題根本不在於「該不該建立」,而在於「如果建立了,能不能執行得了」……

題主認為能執行嗎?……


最近接到單位(北京)的通知,說是不能再讓病人家屬去互助獻血了。原因是有些家屬互助獻血後,患者做完手術後沒用上血,覺得自己虧了,就投訴到衛計委去了。所以停了互助獻血。

那沒血怎麼辦?那就不做手術,不輸血了。

誰有關係能搞到血我就給你做。

再說回題主提的建議,我覺得建議不錯。

有些答者說會產生輸血歧視。

我個人認為,任何一個政策都不會做到完美照顧整個群體,勢必會出現某些群體因此受損的情況。但政策制定者想做一個皆大歡喜的政策,最後的結果往往是出不來這個政策。

只要大部分人能受益,我覺得就是好辦法。


針對聖母,我說一件類似但又不相關的事。

UC Berkeley免費給全社會提供很多公開課。2016年司法部指控Berkeley很多公開課沒有字幕,涉嫌歧視聽力障礙的殘疾人。UC Berkeley被迫把很多公開課刪除。聖母的邏輯是:寧可讓所有人都看不了公開課,也不能對殘疾人不公平。以後你想好心搞個公開課,對不起,你必須得多花時間搞字幕,否則不能上線。

一位答主就是這種聖母邏輯:寧可讓所有人都沒血用,也不能對不能獻血的人不公平。好吧,現在的情況是沒血可用。不管你是不是獻過血,不管你是不是有HIV、乙肝、肥胖、酗酒,你都沒血可用,你都得通過「互助獻血」來拿到血。但如果改變政策,給予獻血的人優先順序,血液供應量就會大幅增加,至少能保證獻血的人和家屬有血可用。至於剩下的人,還是跟以前一樣,找親朋好友或者花錢買「互助獻血」,反正也沒損失什麼。

如果你做一件事可以讓90%的人獲利,其餘10%的人不獲利也不受損害,聖母就會堅決制止你。因為並非每個人都有資格獻血,所以即使你獻血,也不能太優待,否則對不獻血的人不公平。在這種制度下,如果所有人都是理性人,結果就是沒人獻血。

作者:徐克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65772010/answer/298396128

不應該。

因為這種制度實際上是把獻血變成一種為了獲得未來優先用血資格的投資行為。而這種投資對高度近視、肝炎以及體重過輕等不適宜獻血的人群並不開放——於是這相當於引入了一種針對特定人群的用血歧視,剝奪了這一人群的平等用血權利。

因此,我支持對@雲舞空城

這種積極獻血者進行經濟補助並允許免費用合理劑量的血液,但反對給他們「用血優先權」。須知,獻血也是一種privilege,並非所有人都天生有此資格。


額,利益相關吧,我是一個固定無償獻血者

我的選擇是———不要這個「優先」

講個極端點的段子

假設就只有一袋熊貓血,已經有一名普通病患安排好手術了,可是突然有一名獻血者發生意外,急需這袋血。你是決定的人,你選擇給誰?

生命都是一樣的,我個人清楚的明白,根據現在的情況,假設有一天,我需要血液的時候。很大可能無血可輸,是真沒血啊

捐獻可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來的生命

老夫,首都獻血500強(笑)


我認為,不應該

並且從1998年前後接觸無償獻血的宣傳起,至今已經20年,我得到的宣傳從來都是:無償獻血者及其直系親屬可以免費用血

從來都沒得到過「無償獻血者可以優先用血」的宣傳

不知什麼時候起,就有人認為無償獻血者可以優先用血

是這些人將免費用血與優先用血劃等號還是別的地方的宣傳「無償獻血者可以優先用血」就不得而知了

————————————————

獻血者免費用血,至少在大一點的城市,不是擺設的

只不過大部分城市都是「先花錢後報銷」的模式

報銷受阻的主要原因:

1、不了解報銷政策,該帶的材料不帶不該帶的帶了一大堆

2、獻血者與用血者的關係證明出現了問題,比如證明不了「你媽是你媽」

3、異地用血,不過這個在2012年就已經不是什麼大問題

4、時間太長

5、部分血站故意刁難


1,任何權利都低於生命權

2,在目前1.05%的獻血率的情況下,只能勉強保證急救手術的情況下,實行獻血者極其家屬優先權的客觀條件不存在,因為不可能為了保證優先權,而讓急救手術停下來,讓病人去死。

這也是很多地方承諾獻血者優先用血,結果違約,要求獻血者排期手術用血要提前互助的根源。

3,優先權存在的前提,「血源能完全滿足急救用血,但是不完全滿足排期手術用血」,這種情況,大約需要1.5%-1.8%的獻血率,北上廣蓉漢這些醫療大市,大概需要2.0%,國內目前的獻血率不夠看。

4,當獻血率達到1.8%以上的時候,血庫基本上能保證急救和排期手術用血,此時,不需要所謂的優先權就能滿足用血。

5.目前大概夠條件,可以實行獻血者優先權的城市是洛陽,獻血率1.2%,醫療小市。

綜上,所謂優先權,根本就是一個將來才可以實行的一個短期政策,現在搞,完全不現實

剛從獻血吧轉悠了一下回來。正好有關部門又作死在。

再次在血荒期來臨之際取消強制互助獻血!

我個人覺得,目前情況下,非獻血者互助獻血,完全不能取消。

應該首先取消掉非血荒期,獻血者及其直系親屬用血需要互助的問題。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算是獻血者的優先權吧


在短缺面前,沒有十全十美的解決方法

現階段我認為可行性最強的,是醫療強經常缺血的城市,實行血液漲價,本地醫保部分報銷(實現本地醫保用戶實際付出的費用不變)


贊同這個提案。不過優先和免費不可並存。個人傾向於優先但價格平等。當然獻血後營養費還是不能少的。


您好,請提供一下您的獻血證。

您好,您的獻血證過期了,我們要求獻血後半年以內有效的。

您好,先去準備一下這裡面的資料。

對不起資料不全不能夠通過的。

您好,請去開一個這位親屬是你母親的證明。

算你厲害,全能通過是吧 ,對不起我們血庫實在沒有血了。


春秋時期,魯國規定,國人凡有去國外旅行者,見有魯國人在外淪落為奴,可花錢把他贖回,回國後可去國庫報銷費用。

孔子的弟子子貢在外面看到有魯人為奴,遂贖回,贖後卻不去國庫報銷。別人由此稱讚子貢品格高尚。

孔子知道後,大罵子貢,說他做錯了。

別人奇怪了,做好事贖了人,而不去報帳,這不是高尚嗎?

孔子說非也,子貢的做法反會導致更多的奴隸不能從國外被救贖。子貢不報帳,將來別人看見魯人為奴,本想贖,卻猶豫,我贖買後,若去報帳,別人會嗔怪:以前有人不報帳,你去報帳,你的品格不如他。若不報賬,自己的負擔過重,這樣,這個人只能裝聾作啞不去贖人。因此不報賬的做法實際是在阻礙更多的魯國奴隸被救贖,是有害的。


中國現有的獻血法,如果能落到實處,其實對血荒是有一定緩解的

第十四條 公民臨床用血時只交付用於血液的採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免交前款規定的費用;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可以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免交或者減交前款規定的費用。

看到了吧!法律是有的,也具有可操作性,但是關鍵是中國的法律你懂的,執行不一定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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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真正意義上的無償獻血,那是一種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奉獻行為

指望大多數人有這種意識。

難道不是公有制社會才能做到得嗎?

私有制社會這樣搞要是能成功,那歐文、聖西門的空想社會主義早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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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了,光批評無償獻血,不能解決當前血荒的問題。

指望人造血,又比較遙遠。

把無償變回有償,很多人也反對,理由他們也舉了。

那麼怎麼樣在無償這個大前提下,盡量讓人們願意獻血。

我看可以嘗試搞個彩票,以利誘之。發票不就搞了個刮開抽獎嗎?

如果不方便自己搞,那也可以從現有的彩票點採買。獻血多少,可自選或者機選幾張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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