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徒如何看待基督教那些不光彩的歷史?


這個「不光彩的歷史」,我想你說的應該主要是那些打著基督教的旗號,去做各樣的壞事的團體吧,比如天平天國,還有人民聖殿教等一大堆的邪教,等等,為數不少。中世紀的天主教會也差不多,教廷打著信仰的旗號,去幹了很多完全違背聖經教訓的事,比如兜售贖罪卷之類的。這些和基督教其實沒有太大的關係,只不過是利用了基督教的招牌而已。

另一類,是確實信神的基督徒,但仍然有犯罪,做下了一些並不光彩的事情。任何人,包括基督徒在哪,都是軟弱的,是會受到各樣的誘惑的犯罪的。關鍵在於,當人犯罪後,是否願意真心悔改,是否真的願意倚靠神來遠離罪惡。


你不會因為有蜜蜂就不喜歡花了吧,正如科學本來是好的,但是人用來污染就是不好。那些打著主的旗號,偽善的羊皮狼也不能動搖神幫助的真信徒的心志。因為基督教不看才能財富,什麼人都可以信,難免魚龍混雜,甚至大部分可以說都不是真信徒。「天堂的門是窄的,地獄的路是寬的。」所以,凡事要信靠主,讓主親自帶領。


基督徒做的壞事絲毫不比別人少。

1 美國南北戰爭期間,北方謝爾曼將軍對南方地區實行三光策略,放火燒掉了包括亞特蘭大多座城市,死去了很多無辜的人。包括林肯、格蘭特都是同意的。當時美國白人大多數都是信仰基督教的,是新教徒;

2 英國在布爾戰爭中發明了集中營和三光政策,造成2萬多人死亡,大部分是白人、兒童;

3 英國在殖民印度、孟加拉國、愛爾蘭時期,對大饑荒造成的上千萬人的死亡無動於衷,而且還在出口糧食;

4 英國對待印第安人的方式是送有天花病人用過的枕頭、毛毯、手帕給印第安人,造成瘟疫流行,北美原有印第安人2000萬,到最後剩下不到100萬。

怎麼解釋這些基督徒作的惡,那不是一個人兩個人,而是上千萬人。

基督徒可以說那是過去,可我不這麼認為,因為人性從來都沒有變過,也看不出基督教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我們的任務是送他們去見上帝


從一開始,猶太教就有個優點:成功了,主的榮耀;失敗了,主在考驗我們。主不會錯,錯的只有我們。

延續到基督教,這個優點也被繼承下來了。

隨著文明的不斷演進,一個宗教能生存到現代,自我調整是必不可少的,佛教如是,基督教也是這樣。

每每遇到問題,就開個會,討論一下若干問題,然後找一個大家都能認可或者接受的說法,修訂一下教義。從康斯坦丁開始,馬吉安、涅斯托利到後來反宗教改革都是這樣。實在不能接受的人么,就分裂出去,但這些少數派也是基督教。。。

所以不要把基督教想像成一個意見高度統一的組織,有教會,有教廷,有修道院,有諸多派系,名義是一個,但實際上更像一個有機體,分分合合,此起彼伏。


基督教有壞人,正確,古今都有,此處壞以世人道德線評價。基督教界做過壞事,沒有!天主教的帽子還給他們,這是兩個不同宗教。

八國聯軍,假傳道士,十字軍,哪個不是教皇點下頭才成的事?基督教中信徒平等,牧師該掃地也得掃地去,端盆單跪給信徒洗腳也免不了,誰能聽誰的?大事都聽上帝啟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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