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要去學整形,可是她和這行一點關係也沒有,我該如何勸她放棄這個想法?
我女友干朋友圈代購(現在暫時還在做)。這兩天在微信群看到有人說可以學整形賺錢。我知道這行除了要醫師資格證,還有很多證件。可是她認為自己鼻子就是找私人做的。這個應該可行性很高。能賺錢。就非要學。我想請醫學和律師的專業人士,幫我回答一下,這樣子做,會導致什麼樣的後果,和觸犯什麼樣的法律?如果學成,將來會有怎樣的影響?出了事會發什麼?
謝邀
我百度了非法行醫罪,給你貼過來:根據《刑法》第336條的規定,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興趣還可以了解《執業醫師法》明知道違法,還要去做,誰也救不了她。
這個坑,挖了有日子了。一直想寫一點。但是沒有時間。實在太忙,今天擠出一點時間來把這個坑填上。
醫療美容機構這個真的不是一般人開得了的。跟美髮相比,難度大了不是一星半點。
還是先上法條吧。
下個定義,什麼叫醫療美容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發布:2016-02-06
第八十八條 條例及本細則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醫療美容:是指使用藥物以及手術、物理和其他損傷性或者侵入性手段進行的美容。《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發布:2016-01-19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與再塑。
上述兩部行政規章的定義下,簡單來說所謂醫療美容就是:為了變美而在身上動刀的、扎針的。(別問我紋眉紋眼線、紋身到底算不算醫療美容。這個我真不知道,具體看當地衛生局的掌握標準吧。)
咱們這文章主要是勸人不犯罪。那麼問題來了。如果我硬是要開怎麼辦呢?
看法條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2002版
第六十一條非法行醫,造成患者人身損害,不屬於醫療事故,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關賠償,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醫療事故糾紛的民事責任認定只能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法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施行正法,衛生行政機關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為依據,對,發生醫療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行政處分和處罰的,單詞僅為行政性質的處罰依據,不能作為界定醫療事故侵權民事責任承擔的法律適用。
沒有取得行醫資格當然算非法行醫別高興,如果讓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處理還是有優惠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5)》第三百三十六條 【非法行醫罪】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到了刑法這裡就不是關門大吉那點事情了,那是要進監獄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6)》
發布:2016-12-16 實施:2016-12-20 時效性:現行有效 第一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二)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
(三)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 (四)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
沒有醫師執業資格做醫療美容的算是有了非法行醫的起步條件。
第二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二)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 (三)使用假藥、劣葯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衛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 (四)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後,再次非法行醫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非法行醫的第一個刑等只要累計被衛計委行政處罰兩次即可。
《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發布:2016-01-19
第三條凡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機構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八條美容醫療機構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登記註冊並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方可開展執業活動。 第十四條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核定並辦理執業註冊手續的人員不得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服務。 第十五條實施醫療美容項目必須在相應的美容醫療機構或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中進行。 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經登記機關核准開展醫療美容診療科目,不得開展醫療美容服務。 第二十八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沒有相關的證照、資格,讓衛計委攢夠兩次處罰點數那是太容易的事。
至於膽敢用假藥、劣葯的諸位將在非法行醫、生產銷售假藥/劣葯和詐騙中三選一。
第五條實施非法行醫犯罪,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葯罪,詐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條所稱假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第一百四十二條 【生產、銷售劣葯罪】生產、銷售劣葯,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劣葯,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劣葯的藥品。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果具有下面的情節之一,享受第二個刑等。
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
(一)造成就診人中度以上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第四條非法行醫行為系造成就診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造成就診人死亡」。 非法行醫行為並非造成就診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可不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造成就診人死亡」。但是,根據案件情況,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總之醫療美容行業確實需要執業醫師資格、執業護士資格,否則麻煩多多。
PS:外國整容大夫一般都沒有中國的《執業醫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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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下面的內容涉及到如何把整容的錢要回來。
整容醫生要執照的 挺難考的 你知道專業醫生學了都長時間嗎 七年左右你能堅持是最好的 想清楚 不一定堅持就能成功 現在人都很聰明不能去那些美容店 好好學去好的醫院發展不錯
講真,一個女的做微信化妝品代理瘦身藥物或者瘦身食品代理之類的什麼,基本就可以判定這個人的人品了…我認識的做這種的代理,都是人品很差很差。她應該不是不知道危害跟風險,而是她只想掙錢。你可以去找賣電影資源或者馬克杯什麼的微信代理做女朋友,但真不建議你找化妝品代理的做女朋友。
建議給你女朋友先學一下刑法
告訴她後果很嚴重輕則坐牢重則沒命,整形醫院的醫鬧糾紛可比一般醫院的難纏多了
年紀輕輕不要吃了牢飯
可以引導她列一下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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