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法律不再對道德加以約束,那什麼能作為道德最後的底線?

當下民主自由的思想不斷衝擊著道德的底線,同時也使得法律對道德的約束愈加的寬鬆,若最後法律不再對道德加以約束,那麼道德最後的底線又將由什麼來把關呢?


謝邀。

道德的底線從來不需要誰來把關,因為道德之所以為道德,其最重要的特徵之一就是非強制性。之所以題主你能看到社會上種種道德淪喪的行為,正是因為道德評判本身仍在起著應有的作用。

至於「民主自由的思想衝擊道德底線」,你要揍拉大旗扯虎皮的傢伙可以,揍大旗和虎皮本身就比較可笑了吧?


當下民主自由的思想不斷衝擊著道德的底線

這個提法,挺像清末老佛爺之流提的。


法律無關道德。

每個人的道德觀是完全不一樣的,打個比方,婚前性行為是否道德?吃動物是否道德?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判斷,而解釋自己判斷的理由也可以不一樣。

在討論法律的時候,我們首先要承認的是,我們沒有統一的道德體系。

那麼,在不統一的道德體系下,我們是否能為對我們都有效力的「法律」的存在提出一個正當的理由?

答案是:不行。

首先,法律的存在意味著它理論上對社會中所有懷有不同道德觀的個體都有效力。若一個人榮耀殺人與強姦,那麼他就不能認同一個反對殺人與強姦的法律。

你一定會說,殺人與強姦明明是不道德的啊!

恰恰相反,是你的道德觀決定了什麼是道德的,並不是什麼是道德的決定了你的道德觀。若你榮耀殺人與強姦,那它們對你來說,就是道德的。

法律能做到的最好,就是得到一個社會中大致的「共識」。一個社會的主流道德觀反對殺人與強姦,那麼殺人與強姦就是犯法的;一個社會的主流價值觀榮耀殺人與強姦,那麼它們就是合法的。

那麼,有沒有一種可能,法律的根基是每一個人每時每刻都認同的道德條款?

沒有,因為若每個人每時每刻都認同它,這條法律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法律存在的正當理由只能是「大多數人的意志」,不能是「所有人的意志」,更不能是「你的意志」。

當然,這並不代表法律源於大多數人的意志或法律等於大多數人的意志,這兩個是另外的問題。我想表達的是:若我們想給予法律一種合理性,那麼這個合理性只能是大多數人的意志。當然,鑒於這個合理性十分牽強,我傾向於認為法律本身並沒有什麼真正的合理性可言。

於是,我們得出結論:法律本身並沒有任何道德根基,因為任何道德根基都在違背其他人的道德根基。

所以,1. 法律並沒有義務維護你的道德底線;2. 沒有一個客觀的道德底線。

參考:

盧梭《社會契約論》

羅爾斯《政治自由主義》

羅蒂《偶然,反諷與團結》


你為什麼不這樣問:倘若法律沒了道德的約束,什麼作為法律最後的底線?


法律是行為的底線,而不是道德的。


道德不需要誰去捍衛,道德既然能存在到今天必然有他的生存之道。

道德是一種非常強的應力,你根本覺察不到他的存在,但道德無時無刻不在殺人。

這就是社會倫理學。


題主對新道德的形成產生了極大的不適應。


道德合理性的提升,是必然的

多元化並不使道德原則失去底線,而是使應用判別更難,這種困難是有差異的


只要法律所存在於的社會依然是和平的,進步的,那說明這個法律是適應社會發展的。按題主所說,法律愈加寬鬆這個命題是不存在的。

那為什麼題主會認為法律對道德的約束愈加寬鬆呢?

第一,法律從來不對道德進行約束,法律從近現代開始從來都是道德的底線,既然是底線,何談約束?所以這句話是有問題的。

第二,拋開這句話的問題,只說題主可能想表達的意思。題主認為法律不再是成為社會道德的底線時,我們該怎麼辦?這個問題也是不存在的,如第一點所說,法律從來都是道德的底線,法律又是適應社會的,那麼法律就是合理的。所以問題是不存在的。

那剩下的結論只有一個,

是題主自己對道德下了一個不屬於這個社會的定義,然後質疑了法律。


法律維護的是道德的底線,並不是約束道德好么?道德這東西,說白了就是靠你自己自身約束。你妄圖靠法律去約束道德,這個命題 我感覺是要送命啊


這個問題本身就是問題:人類歷史上什麼時候道德需要法律來約束,有無先例?試問怎麼用法律來約束道德?


一般來說,我覺得道德是人類經過歷史上不斷的博弈而期望達到的均衡,從而成為新的博弈的條件……而獲利最大的方法就是不遵守規則……


法律是基本的道德標準,違反了,受到譴責。道德有條線,在這條線之上是願望的道德,之下是義務的道德。前者,做到了受到表揚,沒做到不會受到懲罰,如捐款,讓座,仗義救人。那條線之下是基本的道德,沒做到被譴責,要懲罰。做到了是應該的,不會嘉獎你,比如贍養父母,對患病的配偶不離不棄。嚴重的還納入刑法調整。而法律就是社會的義務道德標準,社會的道德標準會隨著社會的發展而變化。題主的目的主張是通過法律強行把社會的義務道德標準往上抬,這是違背可行性的原則。打比方,禁煙,現在多數用行政處罰的手段在調整,而且主要在大城市比較大家個人權利觀念比較強的區域。倘若以刑事手段調整,那就恐怖了。法律強為人所難之事,必為空文一紙。


不管你遵不遵守我,我就在這裡。有本事你來修改我逃避我。——法律

我是為了世界和平才毀滅全世界的(攤手)。

你這樣站在道德制高點做一個道德最敗壞的人真的好嗎?

法律約束行為。

道德約束人心。

闖不闖這條紅線你自己看著辦咯(攤手)。


若蘋果跟梨不能相互繁殖,為什麼說蘋果和梨都是水果?

因為前後兩句沒有因果關係啊。


堅定的共產主義信仰.


法律與道德有關啊。不是很懂為什麼有人說法律無關道德。

之前,不要和陌生人說話這個電視劇播出的時候,引起了家庭暴力的廣泛關注。有個記者去一個小農村去採訪,問那裡的男人,你們這裡有沒有家庭暴力啊?男人答,沒有啊,我們這裡哪裡有家庭暴力。記者又問,你們這男人打老婆嗎?男人答,打啊,男人不打女人,女人還不得上天啊,我們這裡家家都打啊。婚姻家庭法失去了,不能家暴的道德認同,怎樣去執行?你去執法,執法者都未必認同不能家暴。村民肯定也會阻攔。法律能失去道德基礎嗎?法律真的無關道德嗎?

那沒有道德認同,法律怎麼辦?再舉個例子,刑法里有個罪名"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是指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到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及其家屬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舉報,而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不進行解救,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從這裡就能解決,執法人員不履行職責的問題。還有聚眾阻礙解救被拐賣婦女兒童罪,也解決了村民阻礙的問題。這樣的法律,當然可以改進道德觀念。給落後的道德認同,預以促進。

怎麼能說法律無關道德?還是我理解的意思有問題,願聽教誨!

民主,自由衝擊道德底線?我不是很懂題主的意思。但是按照我的理解反而是,我國的道德沒有對民主自由的認同。我們學校裡面選去開會的黨委委員,還有基層人大代表,學校為了選舉,停了所有的課。結果好多大學生就是不去,寧願在寢室睡覺,不去投票。還有個同學,天天說一人一票的民主,美國民主,投票的時候,他也沒去。我問他,為什麼不去?他說,內定了,我去幹什麼。這是什麼樣的道德觀念?我們選學院黨委委員的時候,有個副院長,平時都不熟,然後就是沒有選他。他作為副院長,就不是黨委委員,開黨委班子會,通訊稿就是沒有他。除此之外,還有明碼標價的賄選等等問題。是缺了民主自由的制度?還是制度不好?還是道德認同不夠?

我認為都有!

所以,回到問題,我認為,道德和法律是相關的。並且都是人們行為的底線,都是人的行為準則。並非誰是誰的基礎,誰是誰的前提,誰是誰的底線。道德是缺乏能動性的,見效慢,但效果持久且強力!道德觀念底下,必然需要見效快,效果略差的法律矯正。法律不符合道德觀念,道德的強勢必然推動法律的變革。或者根本就不會立出那樣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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