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隔號(·)是否被濫用?
02-06
如今許多電影、電視劇、書籍偏愛使用間隔號連接名詞,比如《流星·蝴蝶·劍》《太平輪·彼岸》《如果·愛》。這樣做似乎不符合標點符號的國家規範。似乎與日本用法有關,因為日本以間隔號連接多個並列名詞,比如鳥羽·伏見の戦い(鳥羽伏見之戰)。
《標點符號用法》GB/T 15834-2011 4.14.3.4:用在構成標題或欄目名稱的並列詞語之間。
如果樓上貼的標點用法確實的話,那麼關於「用在構成標題或欄目名稱的並列詞語之間」,題主列舉的大多符合,但是「太平輪·彼岸」這種從屬關係應該是不符合要求的。
《史記·陳涉世家》
這個中學課本就有,字典詞典也有。是否濫用?
否,間隔號是可以用於並列語的。間隔號的用法,是否和日文語法有關?
是的現代漢語語法誕生於新文化運動(白話文運動),當時到日本鍍金是非常流行的,畢竟有康聖、梁聖在前,比如陳獨秀、魯迅、章炳麟、張繼、劉師培、馮自由、蘇曼殊、蔣百里、鄒容等等。所以在現代漢語誕生之初,受到了現代日文的影響。
新文化運動時期,胡適主張在漢譯外國人名的時候用頓號做間隔,即喬治、華盛頓。但這樣用會出現一個問題,「喬治·華盛頓」會被誤解成「喬治」和「華盛頓」兩個名字。
此後語言學家陳望道(同樣有旅日留學的經歷)使用「?」號替代,即喬治?華盛頓,結果更蛋疼。陳望道於是引入了日文語法中的」·「號,即喬治·華盛頓。
日文中的」·「號誕生於明治維新時期的文言一致運動,同樣用於外國人名翻譯。當然也不是原創的,是引入了古希臘的中圓點號」·「。
《流星·蝴蝶·劍》《太平輪·彼岸》《如果·愛》是否符合國家規範?符合,用作並列詞分隔,例錢鍾書的《人·獸·鬼》。日文翻譯外來語的時候也喜歡用間隔號隔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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