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個人所得稅高嗎?
題主改問題了,我也改一下答案好了……中國的個人所得稅高不高這個問題,不僅要看表面上的稅率、級次、免徵額(就是3500,一般說的「起征點」是不對的),還要看費用扣除的部分。
1.我國個稅工資薪金部分採取7級超額累進計征方式,前幾級的級距太密,邊際稅率增加太快,從3%到10%再到20%。這導致普通工薪階層承擔的稅收負擔較大。
2.我國個稅採用分類計征模式,也就是工資薪金單獨按照7級超額累進稅率表計征,經營收入單獨按照5級超額累進稅率表計征,接個私活賺點勞務報酬按照20%計征,股票、利息、紅利單獨按照20%計征,而幾乎每一種稅目都有些減免抵扣,所以當一個人的收入來源方式很多元時,他可以享受多項抵扣、分散開來的金額又不會特別高以至於在累進稅率計算中列入高收入級次按高稅率徵收,而對比之下一個人如果收入來源主要甚至全部是工資薪金(大部分人其實都是這種情況),則會被課較高的稅。3.關於費用扣除,免徵額3500就算是費用扣除了,但是這個扣除標準是不考慮納稅人的經濟負擔差異的。一個人自己賺錢自己花,和一個人上有老下有小,同樣的工資收入所贍養、撫養的人數是不同的,經濟負擔也是有很大差異的,但是目前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法採用個人申報而非家庭申報,無法以家庭方式衡量納稅人的經濟負擔,也並沒有考慮到這種負擔差異。而在其他發達國家對於費用扣除有很詳細具體的標準。比如醫療支出、子女教育、殘疾人特殊補助等等。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低收入者的家庭人均就業者負擔人口明顯高於高收入者(這也是我們的生活常識),所以從這個角度講,這種稅制之下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要更高一些。綜上,其實從稅率上來說,中國的個稅稅率在國際上對比並不算高,但是因為稅制上的一些不合理(稅率級次、分類計征、個人申報、費用扣除),導致普通工薪階層、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更重。高得離譜,富人股票套現幾個億幾十個億交20%,打工的一年發個不到100萬獎金交45%
每年交稅和五險10多,來自農村,各種負擔重,無房,連小孩讀書住宿都成問題。搞系統開發,每天上班12小時,讓我如何愛黨吧
窮人上班掙點工資要交百分之幾十的個稅,富人炒房掙幾百萬上千萬卻只要交1%(任選,可笑)個稅,社會公平正義乎?
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其實並不高,我在從事審計行業的時候,大量產業工人的實發工資根本到不了3500元。也就是,對於這部分來說,個人所得稅是無感的。之前在知乎上就有人提過,中國月收入能達到3500元的人其實並沒有大家想像的那麼多。然而,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討論個稅要不要提高免稅額度,重點就是中國的個人所得稅並不公平,稅制設計很有問題。中國的個稅幾乎就是「工資稅」。
世界上發達國家或地區普遍採用綜合申報課稅為主,單位扣繳為輔的所得稅政策。往往多類所得合併課稅,並且設置特別扣除項以充分考慮不同納稅人的實際情況。
然而中國就不是這樣,中國的所得稅分類課徵,不同的所得額課不同稅率,而且幾乎都是單位扣繳。
這樣儘管能夠簡化課稅,卻完全不考慮各人的實際需求。舉一個極端的例子,譬如同樣一萬元工資,有家庭一人工作養老婆孩子還有父母,有家庭夫妻兩人各收入五千。在這種情況下,出於人道主義考慮,理論上前者應該交稅少,後者應該交稅多。然而如果按照目前個人所得稅演算法,前者需要繳納更多的個人所得稅。但事實上,他為國家社會撫養了更多無勞動能力的人,卻被課更多稅,這種個稅課法公平嗎?
就算從3500提升到5000,甚至七千八千一萬也好,不過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已。
有人會說,哎呀你有考慮到那些小攤販、那些窮人、那些不會報稅的人的想法嗎?首先,對於那些攤販、窮人,他們每月的收入是否能超過免稅的上限?我曾了解過台灣的綜合所得稅制度,對於那些明顯月收入就達不到免稅額度的群體,稅務局根本就不會去為難他們非要他們去報稅,一般就直接採取免課稅。至於那些能拿五六千、七八千的人,甚至一萬以上的納稅人,想必也受過一些教育,完全也可以自己報。
還有人會說,我國目前存在大量的交易是無法追查的,我想說,目前稅務總局已經研製出金稅三期並在全國範圍內上線,事實上企業的供產銷環節都完全能納入到國稅局的監控,逃稅漏稅很難。那麼對個人也是一樣。在中國,無現金化推動如此迅速,央行又成立了網聯,如果要認真開發的話,我想原理和金稅三期不會有很大的差異,可以直接藉助銀行、支付寶、微信支付的力量,輔以稅務局的追查,應該可以提高稽查的水平。
至於個人和個人之間的交易怎麼課稅,我想說,這和分類課還是綜合課沒有直接的關係,世界各國都在努力解決問題,這並不是一個中國獨有的問題。
另外,那些大老闆所有賬走企業的問題,還有資本利得課稅低的問題,早已是老調重彈,在此也沒有再費口舌的必要。
高不高得看你收入多少,比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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