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如何看待紋身?

在歐美國家,很多基督徒紋身,甚至是一些敬拜團的主唱,我今天也看到了神學院的學生也紋身,似乎已經被普遍認同了。那在華人教會,是否是這樣呢。


基督教也分很多教派的,保守一點像福音派就不接受紋身,很多人特別是國外信只是表面形式,並非真信,」禮拜天基督徒」就是這麼來的,光周末去做個禮拜,平時生活中沒有基督徒的樣式,就算有教規你說他們會遵守諾言么?

附:聖經關於紋身的教導

利未記19章28節: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我是耶和華。

PS:還有一個可能,就是他在加入基督教前紋的身,神是慈愛的,會憐憫每一個罪人


如果作者是基督徒的話:無論吃喝都想著是為主做。如果你想到你紋身可能會引起其他華人對基督教的誤解,就索性不要做那絆倒人的。


【林前10: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不造就人的事寧願不做,恐怕有弟兄因為我的行為跌倒了。


不應該紋身啊。

首先人的身體是按著神的樣子造的,在神看來是完美的,怎麼可以在這身上隨便塗畫呢。

再次,要表達對基督的愛,有很多種方式,基督連人給他造像都禁止,(因為拜的是那木或銅造的像而不是真正的基督)更何況殘害自己的身體去紀念他?這麼做更是多餘了。

如果真的愛基督,不如多愛你身邊的人,那是他要我們在這地上要做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_Dpv1oNlQM

看看以上視頻就會有答案。

利未記是舊約,如果真要嚴格遵守,那麼我們不能剃頭、耳洞也不能打。。。

只要是榮耀神的,我覺得都可以做。


利19:28 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在身上刺 花紋.我是耶和華。


有關紋身的經文,利未記19:28節 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我是耶和華。(這裡明確規定:不可)當然,一般人紋身,也不一定是為了紀念什麼,可能更和紀念某位已逝的人沒有關係………但是,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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