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基督徒,我不想當個同性戀,也許是雙性戀。我現在很掙扎,怎麼辦?
首先,你說是個基督徒。感謝神,你對自己有這樣的肯定!那麼既然是基督徒,我們一定明白什麼是使我們墮落的原因。答案不言而喻----罪!罪已經深入到我們的理性、情感、意志,生活的每個方面。我們無法靠著自己脫離上帝對我們罪的咒詛。但是真基督徒知道:我們已經披戴耶穌基督,祂的寶血洗凈了我們的罪,於是我們也無須再恐懼死亡對我們的威脅,因為耶穌基督已經從死里復活!
那麼,既然是基督徒,我們是不是要降服在上帝的權柄之下呢?是不是需要上帝在我們生活的每個方面做王掌權呢?我們是不是需要按照聖經的話去行呢?人是不完全的,基督徒也是。我們時常軟弱,我們也時常不能遵循聖經的教導,然而你要明白保羅說: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但現今,你們既從罪里得了釋放,作了 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 (羅馬書 6:19-23 和合本)
我們真的不是靠自己和他人以及任何世俗理論脫離趨死的罪,我們乃是靠著主!感謝主,基督藉以將救贖的益處賜給我們的外在和通常工具,就是祂的賜恩之道,特別是聖經、禱告和聖禮,祂使這一切在選民身上生效,使他們得救。(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88問)所以,我們必須用勤勉、預備和禱告來讀經聽道,用信與愛去領受真道,存在心裡,並在生活中實行出來。(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90問)多讀聖經多禱告,讓自己遠離試探,如果有特別好的基督徒朋友或者是牧師,你覺得放心傾訴的話就告訴他們讓他們幫你代禱!其實你也要take it easy啦?沒有什麼能讓我們與神的愛隔絕?God loves you! No matter who you are!
還需要加一句,別嫌我嘮叨:
We must be Holy, because God is Holy. 非聖潔不能見主。不論你是同性戀還是雙性戀,都是上帝的創造,無需為自己的性取向掙扎。(你卻可以選擇不去當一個濫用神的名義「反同性戀」的基督徒)
聖經里沒有任何確鑿證據可以用來反對我們現在一般所說的同性戀者間的戀愛/婚姻/性行為。(和合本)中文聖經中根本就沒有「同性戀」這個詞;把個別聖經經文單獨抽出來「反同性戀」,卻不考慮相關經文的上下文和時空背景,這樣的讀經方式顯然是錯的——如同歷史上那些濫用神的名義在現代社會維護奴隸制的所謂基督徒。
不管個人觀點如何,首先事實是現在支持同性戀者間的戀愛/婚姻的基督教會越來越多(比如美國聖公會、美國長老會等等)。而西班牙、阿根廷、葡萄牙、巴西、盧森堡、愛爾蘭、哥倫比亞等等這些國民中天主教徒占絕大多數的國家,恰恰也是走在「同性婚姻合法化」前列的國家(還沒算同性民事結合合法化的)。
我已總結並不斷更新相關信息在同志基督徒網站http://www.tzjdt.cn
以及微信公眾號:同志LGBT基督徒
現僅附《 「反同性戀」基督徒常用經文小問答》一文的主要內容在這裡作為回應:
「反同性戀」基督徒常用經文小問答_Dr. Xavier
「反同性戀」基督徒常用經文小問答
《利未記》問題
利未記回應1首先,聖經中多次提到「男廟妓」。那問題就來了,在女性一般沒啥社會地位的「父系」社會裡,男廟妓通常的服務對象是男性還是女性?為什麼是「廟妓」,而不僅僅是男妓?……(「和合本」聖經里沒有把「男廟妓」一詞翻譯出來,不過2010年的「和合本修訂版」聖經已經對此做了修正)
利未記回應2【列王紀上14:24 國中也有男的廟妓。他們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行一切可憎惡的事。】……【利未記18:3 你們不可做你們從前住埃及地的人所做的,也不可做我要領你們去的迦南地的人所做的。你們不可照他們的習俗行。】(在18:3這樣的前提下,才有利未記18:21-22)
利未記回應3【利未記18:21不可使你兒女經火獻給摩洛,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22不可跟男人同寢,像跟女人同寢;這是可憎惡的事。】這裡的男男「苟合」,更可能指的是外邦人習俗中「拜偶像(摩洛)」、「男廟妓」相關的行為,即【列王紀上14:24】提及的「可憎惡的事」。
利未記回應4也就是說,【利 18:22】頂多是在提及「摩洛」這樣異教崇拜的事情的時候提及了男男「同躺」(即所謂「苟合」),這樣的反對很可能針對的是異教崇拜儀式上男男「貢獻精種」的行為;這和我們現在一般所理解的(同性互相吸引而所發生)的「同性性行為」本來就不完全是同一個概念。(利20:13同理)
《羅馬書》問題
羅馬書回應1羅馬書也從來沒有「同性戀」這個詞。【羅馬書1:25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 26因此,…… 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27 ……】單挑【羅 1:26-27】出來,怎能不看看這裡的「因此」是怎麼來的?
羅馬書回應2羅馬書1:26里的「因此」指明了在強調反對異教崇拜的事情(即【羅 1:25】)——常與男/女廟妓、同性性行為相關。【羅1:27男人……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這裡也「更接近」我們現在說的異性戀者的情況:對男同性戀者而言,非要與女人發生性關係的話才更可能是所謂「逆性」的。
羅馬書回應3聖經中特定情況下的所謂「同性性行為」不能簡單等同成 「同性戀者之間的戀愛行為」。現代社會裡也有因著錢財等去與同性發生性行為的異性/雙性戀者。何況「放縱的情慾」(【羅 1:26-27】)自然一般會是神所反對的,即便是對男女性愛而言。(不分男女的「慾火攻心」另可參見《士師記》19章)
羅馬書回應4關於所謂「逆性」的問題,同樣是使徒保羅寫的《羅馬書》11章里,「外邦人」因信耶穌基督而得救這件事也被形容為「逆性的/違反自然的」。顯然,這裡所指的「逆性」的事,恰恰應是神喜悅的。所以聖經里「逆性」這一個詞,也要分情況來討論看是好事還是壞事。
「所多瑪城毀滅」問題
所多瑪回應1《創世記》19章提及的所多瑪城事件(包括《士師記》19章的類似事件),相關的頂多是(同性)強姦行為。聖經中如此特定情況下的所謂「同性性行為」,卻偷換概念成了當今社會中人們說的、普世的「同性戀者之間的戀愛行為」,這不是謊言是什麼?難道「同性戀」=「強姦」?
所多瑪回應2【以西結書16:49看哪,你的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她和她的女兒們都驕傲,糧源充足,大享安逸,卻不扶持困苦和貧窮人的手。】不招待客旅,卻要(不分男女)強姦,也顯然是該受譴責的「逆性的情慾」。《士師記》19章尤其明顯:先要強姦男客人,後來實際上強姦/輪爆了男客人的妾。
《創世紀》問題
創世紀回應1如果單單以「創世」的情形來裁決「同性戀」的是非,為什麼不以同樣的標準來處理「獨身」、「不孕不育」、「近親結婚」等情形呢?現在有基督徒「獨身侍奉神」,也和神起初的創造相違背啊;因此就要譴責他們/她們、就應該要「矯正」他們/她們以改變他們/她們的「性趣」嗎?
創世紀回應2現在的異性戀者若因故不能生育,也是違反神起初創造的「要生養眾多」的啊,單因這個就要禁止他們結婚嗎?創世初期人類是「亂倫」結婚生子的,我們現在為什麼不繼續當初的「近親/亂倫結婚」傳統了呢?……這些都顯然不能忽略時空背景去討論,同性戀問題也一樣。
創世紀回應3人類只有1男1女時的「無罪」世界的情形,不能以比如所謂「神的話永不變」為借口在人口「眾多」的「有罪」世界裡也「生搬硬套」。類似的,現世看來「沒問題」的那些人類婚姻傳統,耶穌也明確說不適用於「天國」這樣的「無罪」世界:(復活後)人不娶也不嫁。【路加福音20:34-36】
「親男色/好男色」問題
親男色回應1如果僅從中文字面判定,那(行淫的)異性戀女性顯然可以是「親男色/好男色」的,憑什麼斷定這裡是專指男同性戀者呢?實際上(英文)聖經也是直到接近20世紀中期才開始在這裡引入「同性戀」(homosexual)一詞的,雖然這個詞至少早在19世紀就已經用在其他文獻中。
親男色回應2「親男色」對應的古希臘文單詞不能單靠拆分為「男性-床」來解讀(如同中文裡表示國家的「葡萄牙」不能靠「葡萄-牙」來理解),更別說用它來泛指以「性取向」這個【現代概念】劃分的同性戀者了;更可靠的驗證方法是看這個古希臘文單詞在早期基督徒文獻里是怎麼使用的。
親男色回應3(兩情相悅的)同性戀和(含「習俗」性質的)同性性行為不能簡單地「互相等同」。結合當時背景和(至今已發現的)早期文獻,所謂「親男色的/同性戀/homosexual」對應的古希臘文聖經原文,其更可能是在譴責帶有暴力、權勢威逼、金錢誘騙、偶像崇拜等背景的(放縱的)性剝削行為。
為什麼要掙扎呢。
發現同性戀不好-----&>想擺脫-----&>憑(向神獨立的)自己脫離這個罪-----&>發現住在肉體中的罪力量更大-----&>一次次失敗,失望
這其實是保羅在羅馬書七章描述的,他的失敗經歷。只不過他是想勝過他的貪心而失敗。原因在於他是憑著向神獨立的自己(舊人),遵行神的律法。 所有的基督徒,都經歷過這樣的時期。沒辦法,直到看見並信服基督所已經完成的。
一次次失敗,失望-----&>誰能救我脫離-----&>發現靠著基督耶穌就行------&>羅馬五章在基督里得著他的一切,羅馬六章與基督聯合-----&>羅馬八章心思置於靈,思念那靈的事(即那靈從基督所領受,要宣示與信徒的事,五章六章的那些事)-----&>生命之靈的律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與死的律
為什麼生命之靈的律這麼厲害,只要我們關注五章六章關於基督所完成的工作的啟示,接受並思念,就能釋放我們?
根據聖經羅馬書五章,只有兩個人——第一個人亞當,與末後的亞當(基督)。世界上所有的人,要麼在亞當里,要麼在基督里。「在……里」,意味著有份這個人的所是、所做、結果。
所有人都從亞當而生,都是在亞當裡面。所以亞當做過的事我們也做了。正如希伯來書說到,亞伯拉罕給麥基洗德獻禮物的時候,住在亞伯拉罕身內的利未,也向麥基洗德獻禮物了。
所以,我們在亞當里悖逆了,吃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撒旦罪的性情進到我們每一個人的身體裡面,使之成為罪之肉體。罪帶進死,於是死就臨及每一個人。這就解釋了七章裡面,墮落的人在勝過罪這件事上,為何這麼無能。
這只是背景和襯托,羅馬書是講神的福音。福音的內容是,基督對神完全順從,帶進洋溢之恩與洋溢之義的恩賜。在基督里的人,可以借著恩典,在生命中得救、誇耀,甚至在生命中作王。借著這生命,可以過一種彼此互相、聯絡結合的身體生活,把撒旦踐踏在腳下。
因此經歷的關鍵是:你是在自己裡面、憑著自己呢, 還是看到並接受基督所成就的,為著身體生活,經歷釋放、得勝的生命?
當然,有個提醒。羅馬四章講到「義人並因信得生並活著」,先確認自己是已經相信並接受主耶穌了,得著了他作為生命。這樣羅馬書五章基督的成就才成為你的,八章、十二章的「活著」才可能成為你的生活。不要忘記,基督教的諸多分支,對同性戀及同性性行為之理解也大不相同。
大部分的主流基督教宗派,包括羅馬公教及新教中的很多分支,只是反對及抵制同性性行為,而對同性的愛慕保持理解。並且,基督教基本的教義中,所有人都有罪,並不只是同性戀。所以,所有信徒都應該以愛心待人,而非指摘對他人的行為或選擇。
另外,歐洲大多數的基督教宗派,包括所有的新教國家中的國教,及相當多的其他新教宗派,都理解同性戀,並不認為同性戀是有罪的傾向或行為。推薦你看《天佑鮑比》,講述同性戀與宗教關係的,希望對您有幫助
我理解題主的感受。既然你是基督徒,那應該十分明白聖經的教導。我只想鼓勵你倚靠我們的主。基督徒的一生充滿了屬靈的爭戰,不僅是在感情上,在生活中方方面面都面臨著這樣的問題。我們是軟弱,但是主可以賜給我們力量戰勝軟弱。建議題主把自己的心事交託給主,在平時的禱告和靈修中多追尋神的旨意,耐心等候。我們雖然面對各樣的試探、苦難、掙扎,卻要堅定對神的信心。在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主會賜給你出人意外的平安。記得倚靠主,不要倚靠自己的聰明,他必指引你的路。
馬太福音6:33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雅各書5:16
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但以理書9:18
我的神啊,求你側耳而聽,睜眼而看,眷顧我們荒涼之地和稱為你名下的城。我們在你面前懇求,原不是因自己的義,乃因你的大憐憫創世紀18:14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箴言3:6
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所以一切的一切,在人看來是沒辦法或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在神凡事都能。專心仰賴他,單單尋求他。願你在尋求他的過程中堅定對他的信心!完全不必,這很正常,沒什麼的。推薦一本漫畫《革命之路》,裡面的主角加夫列爾是天主教徒,也是同性戀。
找個你愛的人,好好愛。
首先我不知道你是男的女的,我也是一個基督徒,曾幾何時我也對男生有興趣,那還是我在七八歲的時候,當時懵懵懂懂,就摸雞雞什麼的,如果你是女的請腦補這一畫面,但是之後,我就知道這是不對的,至少在信仰上是絕對有錯誤的,慢慢的,也就忘了這個事情了,但是現在想起來仍然覺得自己罪惡深重,相信我,我覺得你現在很困惑應該先禱告,如果你是真正的基督徒的話,上帝不會放棄你不管,而且,嘗試著多和異性接觸,不要把同性間的友情當做愛情,好感不等於能過一輩子,我相信慢慢的你會發現你會走出這個怪圈,這件事情也只能在基督徒之間問答,和普通人說,他們會說我們歧視同性戀的。
持之以恆的禱告,或禁食禱告。讓弟兄為你獻上代禱。主必助你擺脫這種狀態。
利 18:22 不可與男人苟合,象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利 20:13 人若與男人苟合,象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林前 6: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提前 1:10 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聖經》只說要「治死」男同,沒說女同。基督教反同性戀也主要反男同。題主如果是女同就無所謂了,聖經沒說這是罪。
題主如果是男同的話,就要看你把宗教信仰和自我認同哪個擺在首位了。
選擇將自我認同擺在首位,認為同性戀不是病態,不是罪。恭喜你,你將帶著自信愉快地生活下去。選擇宗教認同為首位,否定同性戀,認為自己是病態的,是罪大惡極的。那就選擇把一切奉獻給你的神,剋制自己的性慾望,恐同且深櫃地活著吧,等到你的神召見你的那天,你就解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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