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中國有哪些著名和非著名的冤假錯案?具體細節?


在網上複製過來的。侵刪!

吃餃子沒蘸醬油進監獄的故事。

為避免有地域歧視之嫌,略去具體地名。上世紀九十年代,內蒙古北部某地。

那時候內蒙古經濟很落後,不少地方的經濟一開始都是由移民過來的南方人修手錶、賣皮包和賣小家電帶動起來的。

一個南方人,來談生意。晚飯一個人,找一小飯館,一個小菜一盤餃子,心裡盤算著生意,人畜無害地默默吃著。

實在是最普通不過的一個場景,吃完結賬,回旅店睡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唯一不同的是,當地飲食口味重,絕大多數人吃餃子是要蘸醬油的,這大哥南方人,吃餃子沒蘸醬油。

鄰桌七八個人,是當地監獄的獄警,為剛剛升遷的領導慶功。領導席間上廁所,路過這桌,瞥了一眼,走過去,又回來,醉眼斜睨,問,你小子吃餃子咋他媽不蘸醬油!

南方大哥是個耿直boy,回一句,你他媽管得著嗎!

獄警領導說聲哦,上廁所去了。回來接著喝,半晌,酒意上涌,拍了一下桌子:媽的,來氣!

手下人紛紛獻殷勤:領導怎麼不高興了?

領導:那小子太能裝X了,吃餃子不蘸醬油,還跟我他媽他媽的!

手下人:要不關起來,收拾收拾,明早放了!

領導:整!

這裡有個梗要說一下,那個年代監獄裡的飲食是少鹽的,沒滋味,犯人尤其是慣犯常年吃監獄裡的伙食,飲食口味很淡。獄警因為了解犯人的一些習慣,本能地從南方大哥的飲食習慣角度出發,認為他像個慣犯。

九十年代的時候執法都很粗放,警察看到小偷在人多的地方晃悠,雖然沒證據,也能抓回去關幾天,小偷也被收拾的皮了,碰上自認倒霉,雙方達成一種默契。極少有人打破這種默契,久而久之,便成了思維定式。慣犯嘛,收拾你也就收拾了,收拾你是維護社會治安,你還能跟警察較勁不成?就真關到監獄裡的監押室,準備給個教訓,明早放了。

要真這樣也還不是大事。

領導明早醒來,早忘了這事。一眾獄警有的以為領導已經放人了,有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沒人搭這茬兒。

於是,監獄裡突然多了一個人,獄警也不以為意,那年頭派出所沒有監押室,有個打架鬥毆盜竊嫖娼的臨時性羈押,一般都關在監獄的監押室。

這南方大哥就這麼住進來了!沒預訂也沒會員卡,食宿全免!

獄警問他:哎,因為啥進來的?

南方大哥:吃餃子沒蘸醬油。

獄警:扯淡!好好說!

南方大哥:吃餃子沒蘸醬油。

獄警:哎呀,不老實啊!皮痒痒了是不是!

然後一頓打!

獄友:兄弟,因為啥進來的?

南方大哥:吃餃子沒蘸醬油。

獄友:別扯淡!

南方大哥:真的,吃餃子沒蘸醬油。

獄友:拉倒吧,不說事的都是強姦犯,欠揍!

然後又一頓打!

總之,好多人問,這大哥也實話實說,吃餃子沒蘸醬油進來的,不管是獄警還是獄友,都覺得智商受到侮辱,大家好好說話,你這麼聊天就沒意思了。然後這大哥被問一次就被打一次。就像正常人進了精神病院,你越解釋顯得越可疑。大家都沒智商嗎,肯定不是,只是劇情太過荒誕狗血,誰都不信。

監獄裡也不敢放人啊,誰敢啊!這地方好進難出啊!沒準兒案宗在公檢法哪個單位放著,反正誰也不敢放人,也沒人管這事,就有少數幾個警覺的人,預感這事不好,也都不敢碰,反正倒霉的不是我,慢慢也就沒人問這事了。

這大哥就這麼在裡邊沒有一點點防備也沒有一絲顧慮的住了下來。一年多後公檢法系統清理沉積疑案懸案,清理到監獄時,發現一個人沒有案宗沒有移送機關沒有移送記錄,咋進來的不知道!

審問,吃餃子沒蘸醬油進來的!

再問,吃餃子沒蘸醬油進來的!

反覆審問,終於摸清了前因後果,再荒誕這回也信了。

審訊人員不解,你怎麼不申訴啊?

南方大哥:我說了!我就是吃餃子沒蘸醬油進來的啊!沒人信我啊!

大家面面相覷

官方想捂住,千哄萬哄,這事就這麼過去了啊,給你一筆錢,別再折騰了,趕緊回家吧,家人肯定都想你啊!南方大哥一口答應。放出去了。

第二天,監獄被告上法庭。

當年的監獄領導被開除公職,整個盟(相當於市)政法系統的直接領導全部降級處分。

南方大哥獲得國家賠償一百多萬,那個年代,絕對是巨款。

至於值不值,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從此,那個地方流傳著一個傳說,吃餃子不蘸醬油是要進監獄的……


這個看題主關心的角度是什麼。是重視「戲劇衝突」還是其他的東西。

我天朝民國前大體上歸結為中華法系。但是夏商周春秋幾代典籍尚存,據不可考。

總體來說「舊中國」大體上由於「公檢法不分家」冤假錯案數量理論上是數不勝數,大多是屈打成招,或是不打也不需你招,定罪即可。流傳下來的都是極具「戲劇性」的。「楊乃武與小白菜」「刺馬」「竇娥冤」「岳武穆莫須有」等等等等。

新中國的偷懶引述一些。

近年中國有哪些冤假錯案

近年冤假錯案,觸目驚心 :
湖南滕興善「殺人碎.屍」槍決16年後被宣告無罪
湖南楊明銀「殺人」入獄10年後被宣判無罪
湖南姜自然因「故意殺人」被關押6年後被宣告無罪
湖北佘祥林「殺妻」服刑11年後妻子現身無罪釋放
湖北黃愛斌因「故意殺人」被判處死刑羈押4年後獲釋
吉林孫邵華「殺死3人後點火焚.屍」服刑11年後無罪釋放
河北徐計彬「強.奸」蒙冤15年後被宣判無罪
河北宋保民「強.奸.女青年」冤死獄中7年後被宣判無罪
河北徐東辰「奸.殺.少.婦」蒙冤8年後被宣判無罪
河北劉前「強.奸未遂」含冤9年後被宣告無罪
河北李久明「故意殺人」遭受酷刑含冤2年後被無罪釋放
河北孟存明因「強姦女老師」蒙冤10年後被宣判無罪
河南郝金安「搶劫殺人」被判死緩10年後被宣判無罪
河南張從明「搶劫殺人」入獄近6年後被宣判無罪
河南胥敬祥「搶劫、盜竊」蒙冤13年後被宣判無罪
河南王俊超「姦淫幼女」入獄6年後被宣判無罪
河南秦艷紅因「姦殺少婦」被羈押4年後被無罪釋放
吉林王海軍被控「殺妻」蒙冤19年後被宣判無罪
海南黃亞全、黃聖育因「搶劫罪」蒙冤10年被宣判無罪
黑龍江史延生因「搶劫殺人」一家7口蒙冤5年後被宣判無罪
江西塗景新因「貪污」被判死緩蒙冤7年被宣告無罪
江西葉烈炎涉嫌「爆炸罪」被羈押941天後被無罪釋放
江西費琴被控「殺夫」2年後被宣判無罪
山東陳世江「故意殺人」蒙冤8年後被宣告無罪
甘肅李天榮因「詐騙」被打掉4顆牙蒙冤757天後被無罪釋放
廣西覃俊虎、蘭永奎因「搶劫殺人」被羈押4年後被無罪釋放
重慶童立民因「奸.殺小保姆後碎.屍」被判死緩4年後被無罪釋放
陝西高進發因「奸.殺.幼.女」被判死緩3年後被無罪釋放
四川李傑等4人因「故意殺人」蒙冤8年後被宣判無罪
福建陳信滔因「敲詐勒索」含冤3年後被宣判無罪
黑龍江楊雲忠「故意殺人」蒙冤7年被宣判無罪
雲南孫萬剛「姦殺分屍」被判死緩8年後被宣判無罪
雲南陳金昌因「搶劫殺人」被判死緩2年後因真兇落網獲釋
雲南杜培武「故意殺人」含冤2年真相落網後被無罪釋放
雲南王樹紅因「奸.殺賣.淫.女」慘遭電刑被打殘蒙冤299天後被無罪釋放

來自百度知道,未查明其「真實性」可能存在一些不準確的。

此題甚大,且看老衲胡說八道慢慢侃來。

我國的法律體系混亂,刑法立法水平較高,明確的體現了想滅你就滅你的階級意志,程序法隨著新刑訴的語焉不詳式的發生同時進步與後退,個人評價大體趨向於後退。

新中國的法治進程可謂是前路漫漫,路途坎坷。眾所周知,太祖爺立國以來,以階級鬥爭為綱,與天斗與地斗與人斗,可謂是鬥鬥皆辛苦,處處有寒骨。校長退守台灣之後,隨著新中國的建立,太祖一朝熱衷於閉關鎖國,將國民打磨生產為社會主義集權機器的螺絲釘,法制建設無從而談。分權,三權分立只說更是幾乎沒有市場。

三反五反,批左傾,打右派,直至文革後復北京之春。國朝立國之後一直處於以鬥爭推動社會發展的詭異境地。此時的國朝毫無法治環境,刑事審判就是個形式審判。個人認為,89年之前的冤案那真是。。。。。。

歷史的車輪滾滾而過,改革開放後的幾次嚴打運動又無情的碾過了不少「少數犯罪分子」。

我可以毫不負責任的說,在這段大概半個世紀的法治黑暗時期,冤案,十之八九。

————————————可恥的割了——————————————

當今的國朝,我負責任的說,經過幾代聖君之垂治,冤案率大幅度下降,早就不是十之八九了,舉國民眾無不歡呼雀躍,山呼萬歲。

時至今日,國朝仍有「公檢法」聯合辦案之說。不說什麼了。

時至今日,國朝律師會見依舊艱難。

時至今日,國朝草民仍舊在告御狀,期待一個「青天大老爺」

時至今日,國朝賤民依舊相信「聖君當道,國事糜爛是以宵小奸佞竊國之惑」。

總的來說,我跑題了,當今司法之器不過是國之刀。民眾逐漸覺醒,期待三權分立的光輝灑遍大地。司法,不應自以為是正義的化身,扮演著想專政誰就轉正誰的角色,多少冤假錯案,不過是屈打成招,不過是刑訊逼供,不過是為了公檢法的「績效」,辦成的「鐵案」。

隨著新一代司法官的職業化,目前,情勢正在好轉。不說了,抑鬱。


推薦閱讀:

TAG:法律 | 刑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