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基督教教義中創造世界和人類的上帝真實存在,人是否有服從上帝(表現為遵循基督教的教規)的義務?

其實一直沒理解一個問題就是基督教與伊斯蘭教為什麼認為人應該相信神的存在並服從神?即使神真的存在也確實創造了世界,這也不代表他就一定高人一等更不代表人有義務無條件的服從他的意志啊,這些教義是否有些想當然?還是說這些經典中嚴格論證了神與人不是平等的,合理的符合邏輯的說明了人是應該服從上帝的意志?


夫上帝者,暴虐無常,

創造萬物,皆為私慾。

諂之媚之,許以天堂,

疑之離之,咒詛滅亡。

所謂救贖,博傻伎倆,

自導自演,可笑無雙。

為其所造,非吾所願,

匍匐敬拜,痴心妄想。

自由平等,心嚮往之,

求而不得,黯然神傷。

揭竿而起,義不容辭,

他日遂志,天下共襄。

(原載於我的另一篇回答,覺得這裡更合適就轉過來了。天使長為什麼要背叛上帝成為撒旦? - 知乎)


作為一個堅定的無神論者,我是想引用布萊茲·帕斯卡爾1670年《思想錄》里的那段話來回答:

人只不過是一根蘆葦,是自然界最脆弱的東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蘆葦。用不著整個宇宙都拿起武器來才能毀滅他;一口氣、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縱使宇宙毀滅了他,人卻仍然要比致他於死命的東西更高貴得多;因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對他所具有的優勢,而宇宙對此卻是一無所知。因而,我們全部的尊嚴就在於思想。

我們深知自身在宇宙中的脆弱與渺小,即使存在造物主,它也應該清楚,有思想的生命,你大可以摧毀他,卻不能讓他臣服。


終於有人談到這個了。先挖坑,慢慢填^_^——————————

如果神創造人只是為了讓人崇拜,只是為了需要奴隸,那麼這個神也太屌絲太狹隘了吧!

既然神創造的人有自由意志,那麼就是說神創造的人是有自我選擇的權利的,但是如果說神給予人的自由意志只是為了考驗人是不是能夠意識到做他的奴隸才是正道,是不是所謂正信,那麼這個神其實是不尊重他自己的被造物的,那我們何必尊重他呢?

僅僅是為了害怕被摧毀嗎?如果是這樣,那麼摧毀就摧毀吧!反正在這個基礎上的被造物的一切本來就沒有意義。

——————————————————————手機黨的分界線

宗教認為,人的一切創造,功勞歸於上帝/主。連很多科學家都認為,人只不過是在發現上帝對這個世界布置安排的規律罷了!並且驚嘆其博大。

早期就是教徒們在試圖摸索上帝對自然宇宙運行的安排這樣的初衷下才產生近現代科學的雛形。

在這樣的前提下,一切功勞,榮耀、讚美全都歸主!貌似都沒有錯,說到底畢竟連人的大腦都是神創造的。

馬克思認為任何個人取得的任何進步,不過是人類歷史發展過程中經歷某個演化階段的必然現象罷了,是全人類的知識累積疊加的一種現象。

宗教和馬克思主義看上去千差萬別,但有一樣東西是共同的,否定個人價值,否認自由意志。

所以我悶悶不樂地在想「是因為馬克思是猶太人嗎?」


1_1起初,子宮內混沌一片。

1_2神說,要有水,就有了水。要有氣,就有了氣。

1_3神按自己的模樣造了卵,神看卵是好的。

2_1神命卵子看守子宮。

3_1神看卵子整天在子宮遊盪,又怕其孤單,神便取了卵子的一條染色體,造了精子。

3_2神把精子放進子宮,陪伴卵子。

4_1精子對卵子說,子宮外面的世界好大、好美,我們只要結合在一起,就可以成為人,然後走出去。

4_2卵子在精子的誘惑下,和精子結合了,他們形成了胚胎,明白在子宮內遊盪很無聊,就安頓下來不動了。

5_1神發現精子誘惑卵子違背了自己的命令。又恐怕胚胎不停地長大後把子宮撐破,便決定把他們趕出子宮。

6_1神詛咒精子:

我要你擊敗億萬個同胞才能與卵子結合。

6_2又對卵子說:

你是我造的個卵。你卻違背了我,不想做卵,想做人,這是你的罪。

你在外面要一世勞苦,你死後將接受我的審判,我將揀選認罪悔改的再投胎做卵。

那些不知悔改的,我要任其死後灰飛煙滅,永不做卵。

7_1於是,人被趕出了子宮。

——

人對自己的後代說,

神的世界就像子宮,神是裡面的主宰——

一個超越理性、不可思議的卵。


換個問題:父母生你養你,你是否有服從父母的義務?

有人說當然有,也會有人說當然沒有,有或者沒有其實都是你自己的個人意志,說有的,父母被人罵了兩句,你父母叫你殺了他,你做不做?說沒有的,你父母讓你遵紀守法你聽還是不聽?說到底,你服從的是你自己認為正確的東西。

那回過頭來,加入有上帝,並且它創造萬物,你也沒必要完全服從,服從你認為對的東西就好了。

話說誰家宗教沒點積極向上的東西?憑啥就服上帝


看了下問題下的所有回答……

發現有神論者說有,無神論者說沒有……

不過身為一個無神論者……我大概是要說有的……

因為宗教里的神作為一種超自然預設,其作為理論實體起到的作用就是打破休謨問題對於認識論和倫理學的分割……換句話說,這個「實際存在的東西」的定義中就已經蘊含了「我們應該怎麼做」,因此打從一開始,反對的選項就不在討論範圍之內……這也導致了另一個結論——如果在倫理學上我們認為我們對於我們的行為規範還有哪怕一絲的討論餘地,那麼在認識論上我們就不該承認這種東西的存在……

至於「我們究竟是否要履行我們的義務」,這與「我們是否有義務」是兩回事,殺人犯也有不去殺死受害者的義務,但是他們很明顯沒有履行這一義務……


我們不妨先來看看基督教的「教規」:

馬太福音22:35-40

35 他們中間有一個律法家,試探耶穌說: 36 「老師,律法中哪一條誡命是最重要的呢?」 37 他回答:「你要全心、全性、全意愛主你的 神。 38 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條誡命。 39 第二條也和它相似,就是要愛人如己。 40 全部律法和先知書,都以這兩條誡命作為根據。

簡單來說,就是愛神和愛人。

回到題主的問題,假設上帝是創造世界和人類的神,我們服從上帝意味著什麼呢?首先是承認有一個代表著永恆的、唯一的真理的神,這應該是很自然的要求。那麼我們是否要愛神,甚至愛人如己呢?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然先要問,這位神與人是否有關係,換句話說,它是否是一個「人格化」的神?

我們往往能從宇宙生命大自然的奇妙壯美或多或少地感受到這位創世之神的存在;但是要了解這位神是否與人有關係,則只能依靠神給人的啟示了。世界上有許多宗教,佛教道教等皆非神啟,伊斯蘭教摩門教等此處不論,猶太教和基督教屬於啟示性的一神宗教。何為神的啟示?就是神通過先知(舊約時代)和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新約時代)來向我們顯明神的真理;如今這些信息記載在聖經中(聖經可靠嗎? - 知乎專欄)。 聖經告訴我們,人是按著上帝的模樣造的,然而人墮落之後逐漸遠離神;按照神的標準人都犯了罪,不配得生命(不是指肉體有限的生命,而是靈魂的永生);但是「神愛世人,甚至把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7)

至此答案應該清楚了,為什麼要愛神呢?因為神是我們生命的給予者、審判者和拯救者,因為神是道路、真理和生命,因為神愛我們。為什麼要愛人如己呢? 因為我們要放下自己的私慾和傲慢,把主權交給神;效仿耶穌基督的樣式,恢復我們受造的模樣,重新與神和好。

所以對於基督徒來說,愛神愛人,不是履行義務,而是接受神的恩典和救贖,從罪中解脫,成為一個「新造」的人。


我想起另一個主。。。

不是我煮,而是那個阿彌陀佛保佑我主。

三體人全方面碾壓人類科技,智子鎖死科技發展,在這種文明差下,人類認為自己只是蟲子,但是卻忘了,蟲子從未被消滅。

反倒是後來,人類跪著求三體人要和平,被人趕到了澳大利亞,人家只允許人類留下幾百萬人口,估計是當做昆蟲標本?


你是我兒子(女兒),我還會害你不成?


有沒有神和信不信神是兩回事,非信徒沒有義務。宗教信仰本來就不能用系統化的客觀邏輯去推理。


沒什麼系統理論,自己的理解是如果首先承認了是神造人,那被造物應該只按著造物主起初的設定才能過好。就好像一個手機被造出來是用來通話的,它偏不,它非要去砸胡桃,廠家怎麼阻止都不行,它就是不按使用說明用自己,最後結果肯定就是一個掛啊。當然實際神人關係比這複雜很多,裡面還有愛和公義,這裡就是簡單舉個例子


人是否有服從國家法律的義務?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的是,不服從會進監獄啊。。

人是否有服從神的義務?

不服從會下地獄啊。。


我想造一間房子,可是我只有意識,沒有實體。我將我的意識賦予給了磚頭;他們嘰嘰喳喳的跑過來,「我應該在哪裡呀?」,我給他們指定了位置……

而有些磚頭,拒絕了,他不要參與這項工程,只拚命的給自己的磚面上雕刻花紋……

我的房子修好了,和我的磚頭們一起生活,而拒絕我的磚頭,在外面自賞著自己的花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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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死亡的預設下,你的意義,不是你能給予的。服從,是問:我活著是為了什麼?你要我怎麼做?你讓我進入你的工程中,我的任務是啥?


可以去看下希臘神話,作惡的神都被兒子幹掉了。


如果真的存在,那還真有殺光異教徒的義務與責任了


教會會告訴你上帝的意志,而你需要服從。


假如真是你說的這樣,我認為人類的確有義務服從它。提一下很有趣的兩點:

其一,

「神」和「基督教的神」是兩個概念。也許有「神」,也許無「神」,我不知道。

但是!!!「基督教的神」耶和華/耶穌是100%不存在的,這是可以簡單清楚地證明的!!!(邏輯的力量: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請先搞明白為什麼可以證明「基督教的神」不存在: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8624536/ (這裡也提供了一個證明!)

然後思考關於「基督教的神」不存在的證明舉例: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80370027/ (獅子吃肉證明基督教是騙人的)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95910256/ (生物滅絕證明基督教是騙人的)

其二,

基督徒們真心相信他們家的「神」耶和華/耶穌創造了宇宙,但是奇怪得很,基督徒們只是嘴巴上把「聖經」說的神聖無比,行動上卻把「聖經」的教導當成那種氣體放了。比如:

「聖經」「新約」明確要求女基督徒們在教會要「閉口不言」,基督徒們遵守嗎?

「聖經」「新約」明確要求基督徒們生病的時候要請人來抹油/禱告,基督徒們遵守嗎?


「起初,神創造天地」

人被造必然有義務服侍上帝,我們先不談義務,造物主之為造物主,就是一切實在之物都從他而來,幸福也是其中之一。人被造意味著人只能在造物主那裡找到幸福,服侍上帝既是道德義務也是幸福的權利,更是一種真自由。 因為人非造物主,不能自給自足,人的本性註定要崇拜,不崇拜萬善之源的造物主,只能崇拜受造物;不順從善,只能順從惡。

不敬拜造物主不會有好結果,人人知道自己的弱小,崇拜自己是一種驕傲的無知;以受造之物為神的更是無知,為什麼要崇拜那些比自己低等的呢?無神論者更是不存在的,人不可能不敬拜,不敬拜神最終只能敬拜偉大領袖(如我們見到的無神論諸國)、崇拜錢、崇拜名聲、崇拜知識和理性,這些不能滿足人的需要,只能讓人得到虛空

約翰福音

「凡喝這水的都會再渴;惟獨凡喝我所要給的水的,一定永遠不渴;我所要給的水、必在他裡面成為水泉,直涌(希臘文作∶踴)歸永生。」

奧古斯丁

「你為自己造了我們,我們的心沒有安息,直到在你裡面找到了安息。」


不記得聖經當中或教會當中有任何的說法說人有義務要服從上帝。神既然給了我們選擇,那我們自然可以選擇服從神也可以選擇不服從神。即使是對基督徒也是如此。而當基督徒服從神的時候,這決不是出於義務,而是出於對神愛的回應,出於甘心樂意的決定。古話說:「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 ,基督徒選擇順服神,因為神他即了解我們,他也喜悅我們。


我們科學教信徒會研究為什麼存在這個上帝。

也許不過是因為我們是處於電子計算機的世界中,而上帝是另一個更高次元的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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