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信耶穌當成精神追求和把信耶穌當成是屬靈生命的改變,這兩者有何區別呢?

從根上來說,只要承認自己是罪人,需要向神悔改,接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贖,就是重生的基督徒了。

在現實生活中,基督徒各式各樣,其中一類呢,是把信耶穌當成是精神追求,甚至可能仔細研讀過宗教類書籍,了解基督教相關文化和歷史發展,認為這是一種崇高的信仰,認為耶穌在世上的時候節制物質慾望,更多要求精神上的富足,所以他們這類基督徒坐在教堂里,也感覺到由衷的滿足。另一類呢,是從屬靈的角度去信耶穌的,人本身就是神創造的,必須要遇見神才可以得著滿足,耶穌宣告他才是活水,只有喝他所賜的水,才能永遠不渴,所以遇見耶穌後,持續地被神的話語餵養,知道自己生命的本相其實是個罪人,自己的盼望是在天上。

前一種,不能說不好,也不能說不對,但是我覺得很怪異,也說不上哪裡不對勁。觀察到的這種基督徒,受過良好的教育,人格較為完善,心理較為健全,有自己的想法,只是他們對神的認識,對聖經的認識都很少,對自己,自我感覺良好,很少見到自己的罪了,通常會只見別人眼中的刺,卻不見自己的梁木。(咦,這樣是論斷嗎?)

他們對信耶穌這件事情,好像和別人把閱讀,運動,欣賞音樂,培養愛好,讓自己日趨完善,心境更趨平和和超脫,成為一個更完美的人,似乎沒有區別。

總而言之,題主覺得,前者是建立在自我為中心上的信耶穌,而後者是建立在耶穌為中心的信耶穌。信耶穌關乎靈,關乎生命,絕不是停留在精神層面的追求。再多說一點,世界有屬靈世界,有精神世界,也有物質世界,如果不是在屬靈層面上信耶穌,只是精神上層面上自我感覺良好,那信到最後會不會是一場空呢?


是否是基督徒的唯一標準,在於是否相信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並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

對於你說的前一類,如果他們心裡並不是真正相信並接受耶穌的救恩,那就算不得真正的基督徒,經常被稱為是「文化基督徒」。這樣的人在歐美不少,通常覺得耶穌講的道理很好,但你問他是不是基督徒,他說是;你又問他是否相信上帝,是否相信耶穌的神性,他卻說不信。

而後一類,才是真正的基督徒。


【雅2:19】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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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3:8】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 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路3:9】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里。」

———如何判斷區別: 看果子—就是生命的改變————

【路6:43】「因為,沒有好樹結壞果子,也沒有壞樹結好果子。

【路6:44】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它來。人不是從荊棘上摘無花果,也不是從蒺藜里摘葡萄。

【加5:22-25】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把基督當偶像的有禍了-----

【雅2:14】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雅2:19】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雅2:20】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雅2:26】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假信徒被棄絕---------

【路13:26】那時,你們要說:『我們在你面前吃過、喝過,你也在我們的街上教訓過人。』

【路13:27】他要說:『我告訴你們,我不曉得你們是哪裡來的。你們這一切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路13:28】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 神的國里,你們卻被趕到外面,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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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經文看得我也戰戰競競。大衛,所羅門,亞伯拉罕,摩西,約拿,參孫,彼得…都曾軟弱跌倒,求神保守我們的腳步啊!

【猶1:20】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里禱告,

【猶1:21】保守自己常在 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

Amen!


把信耶穌當成精神追求和把信耶穌當成是屬靈生命的改變,這兩者有何區別呢?

謝謝邀請。

前者和後者都沒錯,但是表述上也都存在一定瑕疵。

前者,容易把信心建立在自己的努力上而不是在神那裡。因為信心的根源是神,根基不對,不僅很累,必然活不出信心的生活。

後者容易,讓人過於追求行為,而靠行為自誇和靠行為稱義落入另外一種誤區。

一點薄見,願大家在真道上互相勸勉同走天路。以馬內利!


謝邀,第一時間作答無壓力(因為純複製粘貼)。

《出埃及記》12章,講到以色列人要吃羊羔的肉(預表接受基督),要有這樣的講究:

12:8 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

12:9 一點不可吃生的,也絕不可吃水煮的,要帶著頭、腿、內臟,用火烤了吃。

以下是《生命讀經》對這段經文的說明:

1 用火烤

在十二章八節給了以色列人吃逾越節羊羔肉的正確方法:用火烤。火在這裡代表神施行審判的聖潔忿怒。當基督在十字架上時,神聖潔的火審判祂並燒毀祂。詩篇二十二篇十四和十五節說:『我心在我裡面如蠟鎔化;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牙床上。』 然後祂喊說:『我渴了』,(約十九28,)因為祂被神審判的聖潔之火所焚燒。

2 不可吃生的

十二章九節吩咐以色列人不可吃生的羊羔。今天那些不相信基督救贖的人,想要吃『生的』基督。這意思是說,他們把基督當作人類生活的模範或榜樣,給他們來效法。事實上,這樣作就是生吃逾越節的羊羔。

3 不可吃水煮的

再者,以色列人不可吃水煮的羊羔。(十二9。)吃『水煮的』基督,就是認為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不是為著救贖的死,而是殉道。今天很多人不相信基督是作救贖者而死。根據他們的觀念,祂被人逼迫,作為殉道者而死,為了祂的教義犧牲自己。這樣取用基督的死就是吃水煮的羊羔。在水裡煮就是經歷苦難,但不是聖潔之火的苦難。反而,這種苦難僅是逼迫之苦。

今天人們嘗試用三種方式接受基督。作為基要派的基督徒,我們相信基督在十字架上,在神的審判之下,為我們受苦。祂被火燒,並且被神忿怒的聖火所『烤』。作為我們的救贖主,祂為我們受審判。這就是接受『用火烤』的基督。這是神所命定的正確方式。第二種方式是接受『生的』基督,為摩登派所倡導的。這就是以基督為榜樣,並效法祂的為人。第三種方式是接受『水煮的』基督。這就是認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是受逼迫和殉道,而不是救贖我們的死。你是如何接受基督─用火烤,吃生的,或是水煮的?如果你相信基督因著人的迫害,作為殉道者死於十字架上,那你就是吃水煮的逾越節羊羔。然而,你若相信祂作為我們的救贖主而死,被神神聖的火所烤,那麼你就是吃祂作為用火烤的逾越節羊羔。


這個問題歸根到底還是信與不信,或者信德大小的事情。我們都知道在教理當中獲得救恩的條件是信而受洗,那什麼才算是信呢? 信是指相信耶穌基督的一切,包括它的生死與復活,施行神跡等等才算是信,而並非單純追求耶穌的精神。所以說,一個基督徒最基本的就是相信耶穌,相信他的一切。

你說的兩者的區別就是一個單純讚揚耶穌行為品德的人和一個基督徒的區別。


精神上,屬靈上,或者僅僅參加教會活動,這幾種基督徒都會有。

畢竟信仰是我們每個人自己,和上帝單獨的關係。真正的基督徒的判斷標準和依據,在神手中,我們不要操心別人的是教會會員還是文化基督徒抑或是泛神論了。歸根到底,最大的誡命只有愛主你的神,和愛人如己。做好自己,努力愛人,心靈交託。

人永遠是人,我們信了主,仍活在在這個世界上。

我們口口聲聲說以基督為核心,但99%仍然以自己為中心。不承認這一點,我們就會覺得自己「成為聖潔」 ,就不會時刻認罪,時刻感恩。

信主,信的不是「罪被赦免」那種輕鬆感,否則我們和港劇「開心最重要」的邏輯有什麼區別。我們所信的是捨己為人的愛,是有罪知罪認罪的謙卑,是祂的帳幕在人間、擦去我們眼淚的永恆盼望。

與大家共勉,願我們少做鍵盤基督徒,多在生活中努力踐行神的誡命。


我就是答主所說的第一種人。聖經經常讀,很欣賞耶穌基督。嚴格來講,我並不信德穆革,他只不過是個工匠,我信的是索菲亞。沒錯,你們可以稱之為異端。


一個是迷信,一個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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