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為一名基督徒不想結婚但有時候又有性方面的需要,該怎麼辦?有誰有經文依據?


【林前7:8】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來13:4】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判。


作為一名基督徒的你,想為自己看黃色視頻、自瀆、或者同居找借口?反正這些事都不需要負責任?

我告訴你,事情不是你想像的那麼簡單。

作為一個未婚基督徒,到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就可以了,不要把自己放入情慾的試探。

先看兩節經文:

【林前7:2】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林前7:9】但他們若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簡單解釋一下:

沒有結婚只是男人女人,結了婚才是夫妻,婚前性行為是一種淫亂。

為了避免陷入這種罪,與其慾火攻心,不如趁早結婚,也要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因為國家制定的合情合理的法律都是合神心意的。

再看一節經文:

【來13:4】婚姻,人都以為尊貴,床也並無玷污;只是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判。

釋義:

雖然現代人在這方面隨便放任,然而在婚姻範圍以外的性關係始終是罪。姦淫並不是病態,而是罪惡。而且對於這罪,神必要審判。沒有任何一樣不道德的行為,是可以逍遙法外的。

犯罪的人除非因基督流血而得赦免,否則神要用永恆的火來懲罰他。


「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態度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詳細的經文和分析見後):

1)「聖經」「新約」明確鼓勵基督徒們獨身!這一點,清清楚楚,毫不含糊。

2)為什麼「聖經」「新約」鼓勵基們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因為結婚之後,基們就不能用全部的身體全部的思想全部的靈魂去愛基們的主子了。這一條理由,顯然對所有的基們都成立!

3)「聖經」沒有要求基們都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結婚不是「罪」,如果「慾火燒心」,與其犯罪,不如結婚。可見,婚姻是「慾火燒心」之後迫不得已的選擇。

4)就算是結了婚,基督徒們也應該儘可能減少性生活的次數!!!

下面是相關的經文和詳細的分析:

(1) 「聖經」「新約」白紙黑字鼓勵基們獨身:

歌林多前書 7: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Now to the unmarried and the widows I say: It is good for them to stay unmarried, as I am.

7: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Are you married? Do not seek a divorce. Are you unmarried? Do not look for a wife.

這裡,中文的翻譯有些不清楚,所以我把英文也列出來了。歌林多前書 7:8 更準確的翻譯是:「我對沒有結婚的人們和寡婦們說:最好保持不結婚的狀態,就像我一樣。」

第7:27節就更清楚了:如果你已經結婚了,不要離婚。如果你還沒有結婚,就不要去尋找一個妻子。

大家看清楚了嗎?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聖經」旗幟鮮明地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的!

(2)為什麼「聖經」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呢?「聖經」也說得清清楚楚:

歌林多前書

7: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7: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7: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7: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原來,「聖經」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是因為一個人一旦結了婚,就會分心去照顧(取悅)自己的配偶,就不能全心全意地侍奉基督徒們的「主」了。而用全部的身心去侍奉主子是耶穌同學給基督徒們的「最大的誡命」!

(3)當然,「聖經」也沒有禁止基督徒們結婚。但是,「聖經」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結婚,是基督徒們「慾火攻心」之後迫不得已的選擇:

歌林多前書

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4)即使「慾火攻心」不得不結婚了,「聖經」「新約」仍然要求基督徒們盡量減少和配偶做愛的次數!看「聖經」:

加拉太書 5: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基督徒們必須順服「聖靈」,而「聖靈」是和情慾是「彼此相敵」的! 所以,基督徒們應該盡量減少和配偶做愛的次數!

有基督徒狡辯說這裡「情慾」的意思比較廣泛。我反問:性慾算不算情慾的一種?嗯?

而且,邏輯上講,基督徒們也應該儘可能獨身。請思考:耶穌給基督徒們「最大的誡命」是什麼?看「聖經」:

馬太

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Jesus replied: "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22: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This is the first and greatest commandment.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對照英文看,意思就清楚了: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靈魂全部的思想去愛你家的「主」!!!

那麼問題來了:基督徒們和配偶做愛的時候,欲仙欲死之際,心裡還想得起你們家的主子嗎?嗯?所以,綜上所述,即使基督徒們結婚了,也應該儘可能減少和配偶做愛的次數!!!!!!!


這事兒上還問聖經依據……

我大膽猜一猜,你冠名了基督徒,是很久以前接觸過基督教,或是家庭有人信仰,但其實很久(得小几年吧)都沒怎麼聚會,甚至聖經也很少讀。

那麼這樣的情況,你不想結婚,我再猜測一下

…………這個猜不準,不猜了,原因不明,導致你不想結婚,但,又有性需求……

辣么,你有性需求,又不想結婚…………

想有性行為但不想結婚???

我推論出了,什麼個結論?

最後,感覺,總是掛著基督徒頭銜,還是挺累的~

既然這個頭銜掛都掛了,而且得到某些建議想找聖經依據

我覺得多去聚聚會,還是能給自己帶來一些改變的

加油,就醬


有就自己處理吧,經上沒寫可以,但也沒寫不行,自己注意節制不要沉浸其中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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