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狙擊槍在遠處殺人,該怎麼破案?
在很遠的地方狙擊一個人,而且因為距離遠,現場留不下任何線索,作案時間短,有充分的時間逃離現場,這方面的案件,該從哪方面入手偵破?
聽說過關聯現場嗎?彈道+入射角+...............此處略去萬餘字。最後,謝邀!
第一個,狙擊的概念:按照前蘇聯和我們國家的理解,100米外精確射擊就可以算做狙擊(抗美援朝叫冷槍冷炮運動)了,一般作為戰術精確火力配發到班組,比如德拉古諾夫和88狙,此外,彈藥方面通常為班組武器的通用彈藥,比如88狙就使用的是5.8毫米機槍彈,與95式機槍使用相同彈藥,考慮到88狙定位是班組精確火力,機槍彈可以滿足要求。而按照美帝的概念,要兩人小組,使用高精度的拴動步槍(比如重槍管),(這裡插一句,現代狙擊步槍要求的射擊精度是百米1MOA)專門製造的狙擊專用彈藥,攜帶激光測距儀等等……我們以我國的簡化版本來說明。
第二,看拿狙擊槍的是什麼人以及什麼槍。人,如果是你我這種只在軍訓摸過56式半自動的普通人的話,相信我,不加以一定量的訓練,100米外你連胸靶都很難命中,狙擊不是把十字準星壓在人身上那麼簡單,除了顯而易見的重力,橫風外,還要考慮溫度,濕度的影響,射手自身的呼吸和心跳的影響等等。如果是專業狙擊手,按照我所知的,要有若干個預設陣地,每個地點都會經過仔細考察,一般來說盡量不破壞植被,此外要研究好撤退路線,如果要在城市環境中實施狙擊,特別是敵方環境中實施狙擊,就要了解監控位置,周邊道路情況,有沒有繁華的商業圈,交通便利與否,人流流量等等;一般沒有必要的話只開一槍,打完就閃。對了,優秀的狙擊手是精通化妝術的,這裡的化妝指把自己掩飾成另一種身份的人,比如cm里有一集就是一名退役狙擊手喬裝成油漆工人,射擊後把槍分解放在大油漆桶里。一般而言,如果真有人實施狙擊犯罪,此人基本都有軍隊背景,不然很難有嚴格的狙擊訓練條件和具有豐富狙擊經驗的教員。具體到射擊部分,不一定要打頭,因為目標相對較小,實際中命中難度較大。至於爆頭傷害大,可以一擊斃命,那是fps遊戲給我們錯覺。實際上,狙擊可以選擇的部位還有背部中間(中樞神經),左胸部(心臟),右下腹(肝臟)等都會造成人員迅速死亡。而爆頭,我國,前蘇聯,甚至老美都有被爆頭射擊後,存活的案例。記憶中志願軍戰士和美國101師士兵被子彈貫穿口腔但是戰後還活了很久的人。射擊後,條件允許要收走彈殼,再行撤離。一名合格的狙擊手會爭取子彈直接射入目標體內,沒有其他彈著點,也就是說,像@霍sir說的找彈道很困難,基本只能確定埋伏的大體方向。下面說槍。適合狙擊的槍在國內……你還是放棄吧,我們以北美為例。腦子沒毛病的都不會使用制式軍用槍械,自造難以保證精度,所以以從槍店購買並自行改裝為主。比如狙擊生死線里男主就是這麼做的。受法律所限,北美使用的步槍必須是拴動或者半自動步槍,除了柯爾特和大毒蛇外,北美佔據相當份額的是——中國北方兵器工業公司的CQ系列步槍,口碑不錯,精度工藝都不錯,而且便宜
下面的是早期型號
最後,我們看一個實例
2002年美國華盛頓系列槍擊案。兇手時年40多歲,曾經在美國軍隊服役,記得參加過海灣戰爭,還槍法不錯;使用大毒蛇的槍,該公司自己可以製造m16m4記得是在一輛貨車(美國叫van)內,把後門開個小縫射擊,射擊後逃走;作案十多次,殺傷了十多人,最後是自己作死給警方打電話,並且有人聽到了射擊訓練聲這個問題知乎以前有人答過。既然比較喜歡偵探類的感覺,那,你自己找找吧。
答一發 1966年2月2日,一顆子彈打穿了人民大會堂二樓的玻璃,當時這裡正在舉行重要國事活動(周總理接待外賓)。10點10分,隨著一聲碎響,人民大會堂北側的一塊玻璃破了。聞訊而來的民警發現,一顆子彈擊穿了兩層玻璃,彈頭掉在兩層玻璃之間。
當天,公安部就成立了專案小組進行調查。專家們在現場發現了一顆小口徑步槍子彈。周總理首先批評調查工作緩慢。他說,案子發生快—天了,基本情況還沒有搞清,查案工作這樣慢騰騰的怎麼行!總理指出,人民大會堂遭到槍擊是第一次,這是一個危險的信號。這個房間的後面就是宴會廳,要從政治上考慮是不是敵人破壞。對這件事要高度重視,當成大事來辦,絕不能等閑視之。
專家們根據射擊造成的兩個彈孔延長線,認為槍手的射擊位置在長安街上。但當值保衛反映,槍擊發生的當時,長安街上並無異常。辦案人員又推測,槍手很可能藏匿在車輛中,當車經過人民大會堂時,在車裡開槍射擊。但隨後對一千多輛可疑車輛進行排查,也沒發現任何異常,槍擊案件一時陷入僵局。 此後,專案組成員陳建華提出了一個大膽的推測:人民大會堂被擊碎的玻璃破碎不均,子彈更像是來自北面更遠的居民區。 陳建華認為子彈在擊穿第一層玻璃後,力量減弱的彈頭其彈道會發生改變,不走直線,如果還按兩個玻璃彈孔的延長線來判斷槍手的射擊位置是錯誤的,子彈可能來自北面更遠的居民區。隨後辦案人員選擇一支與那顆子彈同口徑的步槍進行射擊試驗。結果發現,有兩發子彈從400米左右射擊的子彈所形成的玻璃彈孔跟人民大會堂窗戶上的彈孔很相近。據此斷定,子彈應該是從長安街以北400米以上的距離打的。 根據這個結果,專案組立即在人民大會堂西北方向400米左右範圍的區域排查。當查到南長街44號大院時,專案組發現了可疑槍支。在對槍支膛線的痕迹檢驗後,專家們斷定,槍擊人民大會堂的那顆子彈就是它發射的。 原來事發當天,有個小孩拿起家裡的步槍打院子里的鳥。沒想到鳥沒打到,這顆子彈卻擊中了人民大會堂。結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登記管理試行辦法》出台思路不要局限於現場物證。
我國一般人弄不到槍的,弄到土槍就算牛了。弄到狙擊槍,好傢夥,有這個本事的人能有多少?
彈藥同理。
狙擊手也不是滿大街都是,肯干這個的就更少了,範圍有限。
要玩狙才能殺人(說實話要是能靠近用匕首什麼的搞定的就犯不著用狙擊這麼大陣仗),那這個人肯定是安保級別比較高了,這樣的人能有幾個仇家或者說對手要殺之而後快?範圍又縮小很多。
就算施害者和受害者都是平民吧,動用不到更高層級的力量,咱國家要求命案必破,何況大街上玩狙這麼性質極端惡劣,影響極端惡劣,後果極端惡劣的事兒了,警方哪怕人海戰術拔起範圍內每一根草都幹得出來(形容啊,這個描述誇張了),你還想跑?沒人覺得這種案子挺好破的嗎?本來中國能玩槍的人就相對不多,遠距離狙擊更是要經過長時間的訓練,國家對於部隊的管理很嚴格,直接從退伍的特等射手查起從動機入手,查和被害者有過糾紛的人,查可能存在的利益關係,摸排社會關係,按照利益關係查銀行帳戶排除買兇殺人從槍支彈藥的來源入手,說不定還能順道打掉幾個大型槍支製造走私團伙找倆部隊上的狙擊手反推出子彈發射的方向,然後調錄像,拉大網
別以為留不下證據,沒有證據還會有口供呢,命案必破,涉槍必破,何況狙擊殺人案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請參見《生死狙擊》的劇版和電影版
首先,先觀察附近有無監控。其次,要注意最近的市場買槍人的動態以及有無犯罪的行為。之後既然是遠程殺人那麼兇手一定掌握著死者的動向,不然他怎麼可能自信殺人又或是隨便殺人。所以如果有這種情況,一定是熟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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