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眼見不一定為實?
先說這個「實」
多半這個「實」是「事實」,是「事實」是否「如你所想」
別說眼見,加上眾說一致,加上專家所言,再加上精密的儀器數據
你所想的東西果真能還原為實嗎?
主要在你所想的是什麼,而不是眼見還是其它見。
這個詞的出現洽洽說明,眼見的可靠性是足夠大的,但是還是不能「事實如你所想」
在形式主義這麼強的世界中,我們其實都眼見也不敢為實了。
主觀認識通常不等於客觀存在?
正因為不一定為實,所以我每天早上都指著鏡子里的我說:「你懂個屁!」
Now you see me,soon you wont.
取決於你看問題的角度
眼睛見的,雖然佔據我們感知世界能力的80%,但也畢竟太少了。
現代的軍事戰爭,用的偵察工具包括什麼?望遠鏡,聲納雷達,衛星……為什麼不用眼睛看呢?
因為眼睛看的太局限了,看的太少了,不足以讓我們了解世界上正在、真正的、發生著些什麼。
你在街上看見一個男人拔刀刺向一個女士。這是你所看到的。
但是它背後的因果,你完全無法通過眼睛得知,這需要偵探,或者警察,或者……或者永遠也無法知道。
有可能是持刀搶劫,有可能是雇兇殺人,有可能是受害自衛——是的,男子反而有可能是受害人。
我們最引以為豪的是眼睛,是視覺,但是別人提供的,給你看到的,有可能並非是事實的真相,而是——他們想要讓你看到的。
廣告,我們都知道不是真的,沒有一喝下去就讓人冰成塊的飲料,沒有吃了會讓人戀愛的巧克力。都是廣告商的誇張。
綜藝,通過剪輯,我們看到的並不一定是當時現場發生的情形,這個我就不用多說了吧。
或者說,我們看到新聞里每天都有車禍,但那是放大了幾百萬倍的概率放到我們面前的,所以父母會告訴你出門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但事實是你幾年也未必會遇上一起汽車追尾剮蹭。
給你看到讓你看到的,這種事情就叫做:宣傳。
宣傳與事實之間,有時候天差地別,甚至南轅北轍。
你看到的只是你以為你看到的,其實每個事物都有很多面去了解才能立體。
換一種說法就是,你看到的,只是想讓你看到的,所以任何觀點都是片面的,只有多了解,才能知道整個事情的原委,所以眼見不一定為實。
有些要刻意隱瞞的事哪怕你動用全部感官都不一定能了解全部面目,對事物的真偽最好的辦法是保持信任,一旦發現被有意蒙蔽絕不給再次被騙的機會。
謝邀參加古希臘的模仿說,用最樸素的唯物主義去理解就行了。有一個客觀存在,但主觀會加工。
多年前的照片,希望有幫助。
人生如戲全靠演技,全是裝的……
以前學過一篇課文,說孔子的。
《公孫龍子·堅白論》
自問自答又邀請,不知什麼套路。雞湯請離遠點。瀉藥
因為看見了跟看明白了是不一樣的
舉個例子
給你一片paper讓你去看,你可能會說,嗯我都看了,單詞都查了
老闆繼續問,這個xxxx是xxxx么?怎麼得到的?
懵逼了。。。。
所以看了也白看
我想從幾個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
1、人們所看到的東西,未必是平等呈現的。事物內部的結構權重比例若失衡,不在彼此平等的層面,就會發生忽視。例如:新聞媒體總是讓你看到它想讓你看到的,或是迎合你你想看到的。2、成體系,成邏輯的一套說辭或是一套解釋,若是自洽的,而且不能發現一個明確的缺陷(反例)來證偽,那它便可能是真的。往往人們會對心裡的那套說辭痴迷不已,不論宗教或是科學,總是要找到一個「家」來倚靠,滿足心中的歸屬感,逃離孤獨。3、假設呈現的事物,確是某人親眼所見,而且為客觀事實,得到了一個全能智慧體的佐證。那麼,下判斷的時候,這個全能智慧體便幫不了這人,不然這人就成了等效的全能智慧體,這對辨析這個問題毫無意義。既然這人不是全能智慧體,甚至沒有成體系、成邏輯的思想,那如何能證明他的判斷是無誤的呢?第一點是探討被給予的事物本身。第二點是闡述事物廣延的可能性。第三點是提及事物廣延對稱性的必要性。(即,推理需要相對稱的知識)看得見的是所謂的事實,看不見的是初衷
誰又能知道別人背後的苦衷呢?
因為總有人會只給你看到ta想讓你看到的那些東西,比如微博里的警察暴力執法,最後結果都是某些博主為了獲取自己的粉絲才做的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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