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小孩拍戲,片酬怎麼算? 追問請未成年小孩拍戲並付報酬,算僱傭童工嗎?

如果像西西里的美麗傳說裡面的男主角那樣未成年,拍這種大尺度電影可以的嗎?


在電影拍攝等藝術活動中,使用未成年人不算僱傭童工。而且勞務報酬應該是支付給監護人,而非未成年人本人。

至於片酬的計算,看劇組和監護人怎麼談吧。目前國內應該沒有一個通行標準。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第十三條

文藝、體育單位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滿16周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用人單位應當保障被招用的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文藝、體育單位招用不滿16周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的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文化、體育行政部門制定。

學校、其他教育機構以及職業培訓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進行不影響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實踐勞動、職業技能培訓勞動,不屬於使用童工。

未成年小孩拍戲應屬此種情形,適用此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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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在審批營業性演出活動中須依法審查參加演出的文藝表演團體、演員的申請材料,對未滿16周歲的演職人員,必須要有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頒發的《未成年人從業許可證》或其它批准文件。同時,對演齣節目內容、表演方式要注意審查不得含有恐怖、殘忍,摧殘演員或者利用人體缺陷、人體變異等方式招徠觀眾等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內容。招用後,用人單位應切實保護他們的身心健康,促使他們在德、智、體諸方面健康成長,並應負責創造條件,保證少年、兒童依法接受當地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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