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輸液的一個問題?
02-05
有人和我說,現在關於輸液有一個規定是「體溫38度以下不能輸液」。但是我查詢了衛計委官網、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並沒有找到關於這一「規定」的消息。他又說各大醫院有這樣的規定,所以我想問,各大醫院真的有「體溫38度以下不能輸液」這樣的規定嗎?
謝邀。先說結論,沒這規定。
「輸液」只是一種給藥方式,專業術語稱「靜脈滴注」,通過這種方式給不同的藥物可以治療不同的疾病。很多藥物只能通過靜脈滴注方式給葯,比如說著名的甘露醇(不同給葯途徑造成的藥效不一樣)。
很多需要輸液的疾病都不伴隨發熱啊,大出血要不要輸液補充血容量?消化道手術後禁食的病人要不要輸液補充營養?癌症化療的病人要不要輸液?水電解質紊亂的病人要不要輸液?你看,感染性疾病只佔所有疾病的一小部分,大部分不引起發熱的疾病也是需要輸液治療的。如果僅僅是感染性疾病呢?輸液可不僅僅指輸注抗生素,輸液還可以通過靜脈補充水分、各種電解質,各種營養成分,還可以輸注其他藥物達到其他相應的治療目的。所以38度以下仍然是可以輸液的。
如果僅僅指輸注抗生素呢?實際上,嚴重感染是可能會低體溫的,35度很可能比38.5度可怕得多,搜一下「全身炎性反應綜合征(SIRS)」就會發現,高體溫和低體溫都是診斷標準之一,僅僅通過體溫判斷是否需要輸注抗生素是不靠譜的。綜上,是否需要輸液不能僅僅通過體溫來判斷,而要綜合患者癥狀體徵實驗室檢查等等做出診斷後,綜合治療目的來決定。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