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溫州一女子走路玩手機導致落水溺亡?
02-06
我想問一下會游泳的各位,距離岸邊這麼近的距離,真的爬不上來么?還是說因為天氣太冷,落水導致體力不支,還是那種情況下或許過於慌亂。因為我看到這個河塘應該沒有多寬和深。
視頻後半部分死者明明快游到岸邊了,怎麼一下子又距離變得那麼遠,就像有東西把她拉了回去一樣。嚇死寶寶了。是不是說那個岸邊前邊有一個出水口,有水流衝力?有熟悉那一片環境的么? 最後我看到死者有兩個孩子,真心覺得難過,願逝者安息。也讓我意識到了會游泳的重要性。又看了幾遍視頻,真的感覺有時死亡離我們真的只有一步兩步的距離那麼近。 視頻微博,迅雷都有。我還想問的是那麼一個不會游泳的人落水以後應該怎麼做,就算只是不寬不深的河流吧。
監拍溫州一女子玩手機踩空落水溺亡
關鍵就是——走路不要玩手機!
不落水溺死還有可能被車撞死好么?你自己盯著手機,怎麼就知道司機不會一邊開車一邊發微信呢?還可能踩上沒蓋好蓋的下水道口好么?還可能從上面施工的地方走過、被砸著好么?!
每年因為自拍從台階上摔死的人比鯊魚咬死的人還多好么?
曾經有次活動結束,一個女孩子走路不停看手機。初次加面,我不好多言,就輕描淡寫說可能會摔倒。她切換到後面攝像頭拍地面照給我看,說:「這樣不就能看到了?」我無言以對,速速別離。
大千世界,怎麼就不能吸引你把目光稍微從屏幕上移開一下呢?!
你不對自己的生命負責,就不可以指望人家對你負責。以後,如果知道你的聊天對象在走路或開車在路上,請暫停聊天,囑咐對方認真看路。
10月3號,武漢的一名女子就因為在馬路上邊走路邊發簡訊,結果被路上石頭絆倒,右眼被手機戳到導致右眼球破裂,最終無奈摘除眼球。武漢一女子走路玩手機意外跌倒 眼球戳破只得摘除
自從這個事情發生之後,幾乎所有的媒體都在講 「低頭族的危害」「手機的危害」,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了落水女子,給人的感覺就是這女的淹死了賴她自己活該。那麼大家有沒有想過除了這名女子以外的人也有責任?女子落入河中溺亡,說明河水足夠深,足夠危險,那麼在這麼危險的一條河邊,為什麼沒有護欄?這是誰的責任?大家來看一下當時的河岸邊,都不是直的,河岸的拐彎處正是女子落水的位置,這根馬路上沒有井蓋的下水道有什麼區別?
以上為個人觀點 歡迎指點 匿名防噴
看看,不會游泳多可怕(&>﹏
所以要搞增強現實啊,讓人類不用低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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