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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事情讓你相信世上有神明?


我是個特別容易丟東西的人,真的是什麼都丟,而且丟了之後完全找不回來那種,就感覺自己好像是個被詛咒的孩子一樣,老被什麼鬼啊神啊偷東西。(眼鏡丟了7個,初中丟過6個手機,至於錢包啊橡皮啊,這些彷彿是轉瞬即逝的)

那時候可能是三年級還是四年級吧,在小學的班上有個暗戀的男孩子,他用塑料珠子串了個草莓的掛飾送給我,一個淺粉色的給了我,另一個大紅色的給了我最好的朋友。

他送我這個掛飾的當天,下午放學我走在回家的路上,一摸口袋,媽的,鑰匙不見了。我經常丟我家的鑰匙,我媽媽那時候基本不讓我帶鑰匙的,知道我一帶出去就丟。(那一次我真的求了我媽媽很久才要到的鑰匙,因為我老是要站在我家門外等我媽媽下班回來開門才能進家門,我真的很渴望鑰匙。)

我才剛剛求到的鑰匙啊!媽賣批的!!我媽媽知道肯定要罵死我的!!

我走在路上,急得要哭了。我手上攥著那個草莓掛飾,也不知道當時怎麼的,就在腦子裡默默祈禱著,上帝啊,老天啊,如果你讓我找到我的鑰匙,我寧願把這個草莓給你做交換!!

我又折回學校,教室里一個人也沒有,有個老頭要關教室門了。我瘋狂跑到我座位前,在抽屜里找到了我的鑰匙,我的媽,我從來、從來沒有找回過自己丟過的東西!!這真是!太他媽開心了!我一蹦一跳地又走在了回家的路上!!真的是開心到爆,我用食指串著那個草莓掛飾的繩子轉啊轉,然後它脫手了,被我拋到天上,然後落下來,不偏不倚地掉進了和它半徑幾乎一樣的井眼裡。


感謝邀請。

實際上,有關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在人的心裏面是清清楚楚的,因為神已經向人顯明了。原來,自從有天地以來,神那不可見、不可知的本性,就是祂那永恆的權柄、能力和神性,都藉著所造之物,被人明白、被人看見,以致使人無法推諉。所以人是已經知道有神的,但是卻不把神當做神來榮耀祂,也不感謝祂;相反,人喜悅推崇自己,於是在思想上變得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參聖經·新約·羅馬書 1:19-21)

其實,讓我知道有神並不難,想一想這天地的豐富多彩而又萬千姿態,我就相信有奇妙的造物主。

祝願開心。

祝願平安。

以上。


相信,不是證明。

相信需要理由嗎?不需要嗎?需要嗎?不需要嗎?

相信就是相信,要理由還叫相信嗎?

你相信喝水能解渴嗎?是不是從來也沒想過這個事?

相信就是不懷疑,不懷疑是不需要理由的。

信就信了。簡單粗暴~

人類到今天連1+1為什麼等於2都沒鼓搗明白,還需要去證明個神明給自己來耍么?


那時候腦袋上長了個疣,長了快一年了,現在好像是要用激光什麼才能去掉的。

但外公就拿了碗米,把我腦袋按在上面念經念完把一炷香插在河邊。

過了一個月就完全好了

現在想想是真的神奇


在我茫然的站在我的精神世界,結果發現周圍人都對著虛空下跪的時候

我就露出了一抹邪惡的笑容


要說真的虛妄、無知和推崇自己,還是宗教人士更符合這一點。

自己都知道神是不可見、不可知的,還特別自信地說神是存在的。認為人類如此地了不起,幾千年前就知曉了真理,連不可知的神都能被人類知曉,並且寫成經書,不準懷疑。

把人的努力,說成是神的安排;把自然的規律,說成是神的設計。

看看世間萬事萬物,哪個東西是無中生有的?摩天大樓的鋼筋混凝土也都是取自自然,只不過是物質變換了一種樣子而已。人類設計的東西很精巧,沒有人類的干預,自然存在的東西不本來就是千姿百態嗎?

世界為什麼就必須有個造物主呢?

時間為什麼就必須有個起點呢?

宇宙為什麼就必須有個邊界呢?

為什麼要用日常生活里的慣性思維來限制自己的認識呢?

理性一些,謙虛一些,謹慎一些。

觀察現象,總結規律,演繹推理,實驗驗證。

能驗證,能推翻的理論,才是能夠進步,能夠完善的理論,才能慢慢認識世界的全貌。

自認為是真理,那就只能固步自封,讓人沒有思考的能力,

比如信誓旦旦地說一個不可見、不可知的事物存在,甚至還有說相信是不需要理由的,這種就是典型的迷信。


有神明也不會眷顧你,偶爾遇到好事只是概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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