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道教的死亡觀真是「人死如燈滅」嗎?
經常聽說道教認為人死後會消散於天地,輪迴是後來道教吸收自佛教的
但最近翻閱成書於東漢的《太平經》,發現如下內容:有過死謫作河梁誡第一百人十八「前文已有言,今為復道,令無怨恨,無所嫌疑,是天重神靈之命也。歲盡拘校簿上,山海陸地,諸祀叢社,各上所得,不用不得失脫。舍宅諸守,察民所犯,歲上月簿,司農祠官,當輒轉相付文辭。大陰法曹,計所承負,除算減年。算盡之後,召地陰神,並召土府,收取形骸,考其魂神。當具上簿書,相應不應,主者為有奸私,罰謫隨考者輕重,各簿文非天所使,鬼神精物,不得病人。輒有因自相檢飭,自相發舉。有過高至死,上下謫作河梁山海,各隨法輕重,各如其事,勿有失脫。各有府縣郵亭主者長吏,察之如法,勿枉夭克鬼神精物。如是上下,合通行書,各如舊令。」如此的話,是不是說明早期的道教也是有靈魂(魂神)輪迴的說法,死後並非消散天地呢?
這其實是個複雜的問題,《太平經》屬於比較晚的內容了,首先要明白道教的文化體系是基於更古老的中華文化體系中發展出來的,這中間有一個發展的過程,道教早年的觀念與早期人所理解的觀念是一致的。
《大戴禮》中明確指出:陽之精氣曰神,隂之精氣曰靈。
古代的神靈是兩個字構成的詞,其中的神指的便是陽之精氣,陰之精氣稱之為靈,而靈魂是單純只指陰靈的一面,而且特別要注意的,魂魄並不單獨指人才有。
《禮記.郊特牲》中言:「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故祭求諸陰陽之義也。"
由於楚人重巫,在巫的文化體系里,也不將魂魄進行區別,所以會都看成魂,這是也是最早出現,一魂歸天,一魂歸地的來歷,實際上歸天的是魂,歸地的便是魄。
《左傳.昭公七年》中子產有言:"物始生,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
孔子也說:"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
當明白了這個後,就不難理解在道教認識中,人死是要回歸天地的說法。
然而現實世界還有更複雜的情況,如子產說:「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能馮依於人,以為淫厲。」
又在《禮記》中有載:「庶士、庶人無廟,死曰鬼。」,而對於有廟的則認為不稱之為鬼。
換而言之,除了一魂歸天,一魄入地以外,這其中還有魂魄相雜精氣未散的部分,而鬼的概念便成為了古時信仰的一部分。
加上《周易》中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鬼神之情狀,與天地相似,故不違。」
這為鬼神的存在作出一個解釋,即不違於天地,指出了其存在的合理性,並且指出來了它是因為「精氣為物」。
所以在後世則認為在世間形成鬼的,便是因為精氣沒有消盡,尤其是突然死亡的,所以會成為鬼,如果消耗完了,鬼也一樣不會存在了。
這裡的精氣的說話,在後世還有更深的闡述,即精氣不是根本,實際上根本是在於元陽,元陽消磨完則人死,但未消磨完突然去世死的,往往會變成鬼魂在人間。
由於認識到鬼魂這種概念,所以在這個基礎上,產生了「事死如事生」的想法,並且由於鬼魂摻雜著有陽間的部分,那麼必然行為上也會帶著一些陽間行為,一個最常見的便是「飲食」。
如在《左傳.宣公四年》中說:「鬼猶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餒而!」,意思就是說鬼也是要吃食的,如果敖氏被滅族的話,沒有後人祭祀,那麼他們的祖先就會陷入飢餓之中,也就是後世所說的遊魂野鬼。
在這些基礎上,《太平經》中才會在《不可不祠訣》中提及:「生時皆食有形之物,死當食其氣而反不食。先人自言,生子但為死亡之後,既得食氣與比等,而反不相食。生子如此,安得汝久有子孫相視乎?亦當亡其命,與先去等,飢餓當何得,自在天官重孝順,當祠明白,何所可疑。死後三年,未葬之日,當奉禱賽,不可言地上有未葬者而不祠也。不食益過咎,子孫無傷時也。」
由於古時人去世後,會停棺三年再下葬(所以有三年守孝說),有人認為還沒下葬不需要祭祀,但是這裡認為人去世了就應該立即進行祭祀,這樣才是孝順,所以就應該進行祭祀。
同樣是在道教中,另一派的看法雖然也認同,正一盟威天師道中認同祭祀先人,但是卻不贊成進行胡亂的祭祀,人死歸天地乃是正理,如果精氣化鬼在人間,享福祭祀擾亂人間,並不是好事,這會給陽世的人帶來極大的負擔,並且祭祀之極重,所以提出來了清約之道。
於是有了著名的宣言:
太上老君以下古委惹,淳澆朴散,三五失統,人鬼錯亂,六天故氣稱官上號,構合百精及五傷之鬼、敗軍死將、亂軍死兵,男稱將軍,女稱夫人,導從鬼兵,軍行師止,游放天地,擅行威福,責人廟舍,求人饗祠,擾亂人民,宰殺三牲,費用萬計,傾財竭產,不蒙其佑,反受其患,枉死橫夭,不可稱數。太上患其若此,故授天師正一盟威之道,禁戒律科,檢示萬民逆順、禍福、功過,令知好惡。置二十四治、三十六靖廬,內外道士二千四百人,下《千二百官章文》萬通,誅符伐廟,殺鬼生人,蕩滌宇宙,明正三五,周天匝地,不得復有淫邪之鬼。罷諸禁心,清約治民,神不飲食,師不受錢。使民內修慈孝,外行敬讓,佐時理化,助國扶命。
這裡要注意,所謂的「神不飲食」,是指的不使用現世的食物,因為在實際上對於鬼神來說,所需求的僅是提供的香火願力,但這畢竟是一種習俗,所以同時又進一步指出,這並不是絕對的。
唯天子祭天,三公祭五嶽,諸侯祭山川,民人五臘吉日祠先人、二月八月祭社灶,自此以外,不得有所祭。若非五臘吉日而祠先人,非春秋社日而祭社灶,皆犯淫祠。
除了官方正祭的神,然後五臘日或春秋社日允許祭祀的先人外,其它都視淫祠,當然從此還引申出來一系列的針對鬼神的律法。
所以"人死如燈滅」的說法是片面的,因為鬼神能夠不消散的原因,是因為香火祭祀能夠延續鬼神的存在,如同給油燈添油續火一般,不過關於遲早是要消散的這一點是沒有錯的。
這種鬼神觀念其實才是真正中國人心中的觀念,它與印度泊來的輪迴觀念是不同的,包括現代給去世多年的親人燒紙,其實也是這種觀念的延續。
並在中國的鬼神世界裡,並非是很悲慘的存在。
如在北大秦牘《泰原有死者》中就記錄 了「女子死三歲而復嫁,後有死者,勿並其冢」。
這就是一種鬼神世界與人間的協調,因為女子去世後,在冥界有可能再嫁他人,按規矩來說,這個年限是三年,如果丈夫在三年內去世,這個婚約關係仍然有效,如果是三年以上,那麼就視為解除了這種婚姻關係,所以之後去世的,就要求「勿並其冢」,以免造成混亂。
從這裡可以看出,原有認識的鬼神觀念中,人在去世後,只要能保持祭祀,那麼在地下仍然有自己的生活。
當然這一切都是虛幻的,只是看起來有所依託。
鬼還是會死的,鬼死了變成什麼?在南宋的劉慶義《幽冥錄》里有一種說法:
人死為鬼,鬼死為聻,聻死為希,希死為夷。
大體意思便是最終會化於無,如果不想這樣,應該如何?所以才有了設立的神明泰山府君,「人死,神明必先往泰山府君所,然受生「,這裡的受生便是指的轉生,轉生全部由泰山府君所掌管,而泰山府君便是後來的東嶽大帝。
在知曉這一點後,要回過頭來看最初的的重要預設:人死時,魂魄已經分離,歸天了一部分,入地了一部分,剩下轉生的也只是一部分,所以.......
謝邀。
所謂人死後為鬼魂的說法,其實和漢代的認知與信仰有關。以原始道家的觀點來看,人死後歸於天地,但關鍵在於散去仍然需要一個過程,如果有香火祭祀則還能更長久。
漢代時巫風泛濫,上到國家下到百姓無不如此。統治者不問蒼生問鬼神,儒家好讖緯之學,民間則多見淫祀。由此,當時的人們對於鬼的關注度可謂極高。王充《論衡 訂鬼篇》中就大量記載了當時漢人對鬼的各種認知,此為時代環境的背景。
而民間的巫風泛濫,法教的巫師借鬼神淫祀侵害百姓,也成為了早期天師道出現的因緣。《陸先生道門科略》記載:
夫大道虛寂,絕乎狀貌;至聖體行,寄之言教。太上老君以下古委惹,淳澆朴散,三五失統,人鬼錯亂,六天故氣稱官上號,構合百精及五傷之鬼、敗軍死將、亂軍死兵,男稱將軍,女稱夫人,導從鬼兵,軍行師止,游放天地,擅行威福,責人廟舍,求人饗祠,擾亂人民,宰殺三牲,費用萬計,傾財竭產,不蒙其佑,反受其患,枉死橫夭,不可稱數。太上患其若此,故授天師正一盟威之道,禁戒律科,檢示萬民逆順、禍福、功過,令知好惡。置二十四治、三十六靖廬,內外道士二千四百人,下《千二百官章文》萬通,誅符伐廟,殺鬼生人,蕩滌宇宙,明正三五,周天匝地,不得復有淫邪之鬼。罷諸禁心,清約治民,神不飲食,師不受錢。使民內修慈孝,外行敬讓,佐時理化,助國扶命。
天師道伐山破廟,打邪滅巫,如今青城山仍有祖天師戰眾鬼的古迹。正是由於天師道經常與鬼神打交道,因此在當時也被一些人稱作「鬼道」。如《三國志·魏書·張魯傳》記載:「魯遂據漢中,以鬼道教民,自號『師君』。」當時的學道者稱為「道民」,亦作「鬼民」。
「鬼道」之稱,倒不完全是污衊道教之言。正一道善於召神劾鬼,不僅僅消滅了當時混亂的鬼神淫祀現象,到後來更立下新的鬼神秩序,即掃滅六天故氣,推行三天正法。回到本題討論的內容,可見這種秩序,在《太平經》中亦有體現。
另外,《太平經》的這種思想與佛教輪迴之說並不相同。人死為鬼魂,並非說是去六道中輪迴,完全是兩個概念,甚至可以說恰恰證明了實有的輪迴並不存在。
名同實異罷了。道教輪迴觀的根子是在變化之道上。其實就是《化書》里的東西,這個早在南華經里就有提到
俄而子來有病,喘喘然將死,其妻子環而泣之。子犁往問之,曰:「叱!避!無怛化!」倚其戶與之語曰:「偉哉造化!又將奚以汝為,將奚以汝適?以汝為鼠肝乎?以汝為蟲臂乎?」子來曰:「父母於子,東西南北,唯命之從。陰陽於人,不翅於父母;彼近吾死而我不聽,我則悍矣,彼何罪焉!夫大塊載我以形,勞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今之大冶鑄金,金踴躍曰『我且必為鏌鋣』,大冶必以為不祥之金。今一犯人之形,而曰『人耳人耳』,夫造化者必以為不祥之人。今一以天地為大爐,以造化為大冶,惡乎往而不可哉!」
這裡的蟲臂鼠肝其實就是道教一炁流轉,變化之道的體現。化書說的更詳盡。
虛化神,神化氣,氣化血,血化形,形化嬰,嬰化童,童化少,少化壯,壯化老,老化死。死復化為虛,虛復化為神,神復化為氣,氣復化為物。化化不間,由環之無窮。夫萬物非欲生,不得不生;萬物非欲死,不得不死。達此理者虛而乳之,神可以不化,形可以不生。
只不過南華經講這種變化講成隨機無序的,但其實是有規律的。所謂同聲相應,同氣相求。
太極分高厚,輕清上屬天
人能修至道,身內做神仙
這首步虛詞現在還被廣為使用,反應的就是這種變化的思想。清陽則升舉,變為仙;陰濁則下沉,淪為鬼(或者畜生惡鬼啥的)比較均衡的就繼續為人。
高明在前,無需贅言,在此只補充幾句:
朴散而流炁,炁結而化神。神搖而生妄,妄染而有執。執取摶結,隨謝隨生;炁有聚散,而妄根不歇。復結形質,往返諸道,此輪迴之由來也。 夫炁散神銷,魂飛魄散,此大通之士,無妄無著,葆光天府,朝徹見獨,故能任運流轉,回歸天地;冥合自然,而不與物遷。鷓矜腐鼠,實毋須慮。人死燈滅,火息而燈尤在,光沉而入夜安眠。
且待天靈一覺,神行「水」上,感混沌黑暗,而後香油重添,秉燭一點。
我說要有光,於是便有了光。
盡十方世界是道人眼,
盡十方世界是道人身,盡十方世界是自己光明,盡十方世界在自己光明裡。人死了就是人死如燈滅,人不修鍊,就是動物而已,能夠探到歷劫以來的都是有道之士,人家那樣的就已經不能算人了,人心死道心生,人仙啦,
「人人得一生,不得再生」(《太平經》)
《太平經》:「凡天下人死亡,非小事也.壹死,終古不得復見天地日月也,脈骨成塗土.死命,重事也.人居天地之間,人人得壹生,不得重生也.」
同樣是太平經的經文
你引用的經文只是太平經承認有鬼而已。
道教認為有鬼,不認為有輪迴而已。1.任何一個宗教,最根本的,是要解決生死的問題。如果死後如燈滅,無覺無知,那就不必談死,只談生就夠了。所以,在我看來,有自己的一套死後世界觀,是一個宗教之所以是宗教的必要條件。所以,毫無疑問,道教絕不會認為人死如燈滅的。不然,所謂的符祿,所謂的考召鬼神,又是在幹嘛?2.我感覺題主迷惑的關鍵點是在:「先秦道家」與「道教」,二者生死觀是不同的。但,題主可能認為二者都屬於道教系統。所以會認為:道教之內,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但即使莊子的「物化」,氣之聚散,在我個人理解,也與「人死如燈滅」有很大的不同。3.現在的一般說法是,道教始於張道陵在四川創五斗米教。又,輪迴學說,一般認為中國本土沒有,東漢以後,才隨著佛教傳入。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死後沒有信仰的靈魂,會在永恆的虛空中慢慢的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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