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農業部拒公開「請教育部放行學校用轉基因油」公函?
拒公開「請教育部放行學校用轉基因油」公函,農業部被起訴
一個食物是否安全是看別人吃不吃的嗎?顯然不是。那麼那些農業部之類的吃不吃與我何干?我只相信實驗數據!我只相信試驗數據!
我只相信實驗數據!
沒數據還說的理直氣壯的,不是傻就是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五條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用任何方式,阻撓和限制供應商自由進入本地區和本行業的政府採購市場。某些教育部門公然違法,為什麼不能發函糾正?謝邀!
我就說嘛,反轉真的只是為保障所謂自己選擇的權利嗎?小崔,版寵之流僅僅是要求標註,要求知情權,要求選擇權嗎?分明是剝奪吃瓜群眾的無所謂權嘛!你們這些人不要吃轉基因產品和我有個毛線關係?我把你嘴撬開往裡面灌轉基因大豆油了?具體這個公函我也沒看到,就題目的鏈接內容而言。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公函中,農業部要求教育部「糾正」各地教育部門下文禁止學校食堂給孩子吃轉基因食用油的「錯誤」。這句話啥意思吶?是逼著吃轉基因食用油嗎?這明明是教育部違法,各地教育部門違法,剝奪我們吃轉基因食用油的選擇權,不知道有沒有熱心群眾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公開此類違法的「下文」。謝邀。國家機密確實不允許公開,交給保密局核定密級去唄。另:一直認為拿不出有害證據的反轉是耍流氓,因為這個東西是只能證實不能證偽的。
我覺得知乎應該是科學主導一切的地方,結果還是有人拿主觀臆測和社會主流思想說事
謝謝沒人邀請!不過,這個問題還是要答!看了上面的答案,感覺有些人既不理解教育部,也不理解農業部。
有人說某些教育部門公然違法。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當時教育部還想擋一擋轉基因,結果後來不敢擋了,也就是說現在的學生們吃的食品,是不是轉基因的,教育部早就不管了(2012年以後吧)。
有人說農業部「sb」,就一個「做了正確的事」的公函,還談得上國家機密?這就是不懂政治呀!在眾多人並不理解、接受轉基因的社會背景下,你給他們的孩子喂轉基因食品,這不是想挑起民眾反政府嗎?如果一堆不明真相的群眾見了農業部讓教育部給孩子吃轉基因食品的公函,要是集合起來去農業部鬧,誰吃罪得起?所以,那兩個吃瓜群眾起訴也是白起訴,不公開公函有利於社會團結,所以可以稱為「國家機密」!就是這樣!只要學校沒有強制學生必須在食堂用餐,食堂用不用轉基因油是學校自己的經營選擇,政府部門沒必要干涉。
如果學校強制學生在食堂用餐,那麼食堂是否用轉基因油也應該是學校和學生、家長三方共同確定的事,並且應該做到有標註、有選擇。學校如果選擇禁止使用轉基因食材,從常理上來說是遵從多年飲食習慣,是非常合理的。如果學校選擇使用轉基因食材,因為這是一項全新的策略,因此有公開、提供選擇的必要。對於學校來說,教育孩子們從小就尊重他人的「選擇權」,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2006年8月杭州市教育局率先發文要求「檢查轄區內中小學、幼兒園單位食堂是否使用轉基因油,如有立即停用」。
2010年5月6日,烏魯木齊市教育局、烏魯木齊市衛生局、烏魯木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文《烏魯木齊市中小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規範化管理規定》規定「禁止採購…轉基因食用油」。
2010年12月披露農業部機關幼兒園「食用油採用非轉基因油」。2011年2月21發布山東省安丘市教育局、安丘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1年1月頒布的《安丘市學校食堂管理規範》「禁止採購…轉基因食用油」。2011年8月,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學校食堂、學生配餐公司…建議使用非轉基因植物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21條「國家發展醫療衛生事業,……鼓勵和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國家企業事業組織和街道組織舉辦各種醫療衛生設施,開展群眾性的衛生活動,保護人民健康」;憲法第33條「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而生命權是人類生存最起碼的基本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2009年12月26日通過)第二條,公民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其中就有「生命權、健康權」等。憲法第3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損害公民身體健康」;憲法第46條「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此,各地教育局發文禁止轄區學校學生食堂用餐使用轉基因油是關愛下一代健康、符合憲法規定正義合法之舉!根據憲法等法律,保護公民(尤其青少年)的健康,也是農業部作為國家職能管理機構的職責,因而農業部辦公廳2011年9月28日致教育部辦公廳竭力阻止各地教育局關愛下一代健康, 踐行憲法規定,發文禁止轄區學校學生食堂用餐使用轉基因油正義合法之舉的「公函」,毫無疑問也符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之(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之規定。 農業部於7月29日對此案作出答辯,堅持原主張,認為公函屬於國家秘密,要求法院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農業部答辯狀
而農業部的「公函」,找不到有任何正當合法的保密理由,其要保護的所謂秘密,不是轉基因利益集團的違法犯罪就是被告自己的違法犯罪。歸納如下:1,農業部「公函」所要維護的無非是孟山都、益海嘉里等跨國公司轉基因大豆及其加工食品的商業利益,而目前我國市場上銷售的轉基因大豆及其製品(包括食用油),不僅有嚴重危害健康的安全性問題,而且全部都是非法食品。中國衛生部沒有批准轉基因大豆油與其他轉基因大豆成分食品上市銷售2011年11月21日,北京市民向衛生部遞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公開批准美國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品系加工生產轉基因大豆油的審批文件;批准美國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品系採用「化學浸出」工藝加工生產轉基因大豆油的審批文件。衛生部政務公開辦公室2011年11月23日以《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書》(衛政申復[2011]42號)回復:「我部未受理或審批過您信息公開申請中所提產品」,證實衛生部沒有批准轉基因大豆油與其他轉基因大豆成分食品上市銷售。農業部也沒有批准過益海嘉里集團或任何其他企業生產轉基因大豆油、「化學浸出」轉基因大豆油及其副產品加工的食用轉基因豆粕與食用轉基因大豆蛋白粉!北京市食品安全志願者楊曉陸、李香珍2014年6月14日向農業部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農業部2004年對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頒發「安全許可證」後,農業部是否批准益海嘉里集團或任何其他企業生產轉基因大豆油、「化學浸出」轉基因大豆油及其副產品加工食用轉基因豆粕與食用轉基因大豆蛋白粉?
2014年6月27日,《農業部信息公開申請答覆書》【農公開(科)[2014]12號】確認:「該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證實農業部從未審批過益海嘉里集團或任何其他企業生產(包括「化學浸出」方式生產)轉基因大豆油、及其副產品加工的食用轉基因豆粕與食用轉基因大豆蛋白粉。被告農業部並無轉基因食品管理職能,其「公函」越權干預教育部對學校食堂的行政管理,阻撓各地教育部門維護學生健康依法行政,因而違法違規。國務院《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第四條 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照《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負責轉基因食品衛生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第四條明確規定:農業部「負責全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但是衛生部及其各級部門「負責轉基因食品衛生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轉基因食用油」是「轉基因食品」,其「轉基因食品衛生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管轄權屬於衛生部及其各級部門,農業部對「轉基因食用油」的「衛生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沒有管轄權,更無權過問各地教育局發文禁止轄區學校學生食堂用餐使用轉基因油關愛下一代健康、踐行憲法規定的正義合法舉措!不管是好是壞,公民都有知情權
神特么農業部敢公開秘密。。。等解密期過了再說
這是非要把一個解釋不了的問題反覆討論。。。
這種藏著掖著的做法無助於轉基因的科普推廣,只能助長陰謀論。
guanliaozhuyi是豬隊友。支持兩位公民的義舉!點贊!
關係到所有中國人的食品安全的問題,關係到每一個人的健康問題,更關係到祖國的未來——學生的食品安全的重大問題,需要每一位公民站出來發聲!這兩位公民為了廣大學生的飲食安全,勇敢地站了出來,點贊!
期待這一份公函公諸於眾,大白於天下!說到學生的飲食安全的問題,就不得不提一下台灣地區的做法了:台灣禁止學校餐飲使用轉基因食材台灣禁止學校餐飲使用轉基因食材同樣是中國人,同樣是對待學生,同樣是對待祖國的未來,做人的差別怎麼就那麼大呢??誰會閑的沒事管別人的閑事~很顯然是認為對方的做法觸碰到自己的利益了。從利益的角度來說,教育部門應該是想保護學生的身體健康,畢竟歐美對於轉基因的態度很謹慎;而這一做法阻礙了農業部們的利益集團。轉基因的危害不只是對於食用者的威脅,而且轉基因作物的種植對於本國的農業物種和生態都有不可逆轉的影響,在利弊不明確的狀態下,還是謹慎一點好,畢竟沒有轉基因食品人類又不是活不了。
而且確實國外對於中國各種打壓,農業部肯定會受到衝擊和腐蝕,而且在不明確危害,又不告知的情況下推廣,讓人不得不質疑。
本身是傾向於科技進步的,所以對反轉人士的保守不大支持,但是同時又對某些挺轉人士的無厘頭也挺無賴。
你要讓民眾慢慢接受轉基因產品,至少做到兩點:1、權威而詳實的實驗數據,比如同一類型的產品(比如普通大豆和轉基因大豆)至少包括:
a、各類物質含量差異對比 b、營養含量對比 c、物質分子手性有無差別(含量) d、生物實驗2、帶頭示範
至於這兩點都做了,人家願不願意吃,就是個人的事情了,蘿蔔青菜各有所愛,何必相互瞧不起,有人可能因為味道、心理作用等等不想吃,也有人可能僅僅因為價錢原因選擇吃,或者是轉基因的粉絲可能非得吃轉基因的不可。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