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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忘記一個自己喜歡,但不喜歡自己的人。?


你可以用一分鐘遇見一個人

用一小時了解一個人

用一天愛上一個人

但是你卻要用一輩子忘記一個人

不一定要忘記, 雖然這種喜歡讓你難過 很難過,得不到任何回應的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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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喜歡一個人


找點事做,或者找張紙,把喜歡ta的原因一條一條寫出來,去認識,接觸更多的人,會發現還有很多有趣的人,也許並不是非ta不可。慢慢,慢慢就忘了。


我是一遍遍強調給自己,你沒有那麼愛他。多想想他的不好,還會遇到比他更好的。多接觸些優秀的男生也很重要。

其實忘不了的我覺得,在很多時候還是會想起他,只是隨著時間推移,感情或許就不會那麼強烈,非他不可的那種感覺了。


等我做到之後,一定來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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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做到了,不知道從某一個瞬間開始,我就意識到自己的內心已經不像從前了,不像從前充滿了他,現在他只存在於我內心的一個記憶小瓶子里。不會再被打開,但是永遠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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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自己已經做到了,可是在聽到你清楚的拒絕的消息之後,還是難過了很久。但是我不會再跟你聯繫,或許不打擾的長情是我最後的溫柔。 "時間不會讓你遺忘,只會將記憶埋藏。等到有觸發條件,他還是會那麼鮮明,但願到那時我們都可以坦然不局促。"


甜蜜卻苦澀的回憶記得也很美好。

如果你一定要忘記的話,那就問自己一個問題——如果他/她哪一天又喜歡我了,回頭來找我了,我會和他/她在一起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你已經忘記了。如果是肯定的,那就說服自己,狠下心,把答案變成否定的。勇敢一點,往前走。


最噁心人的說法,用時間忘記,雖然漫長,但也最管用


滿心滿腦都是他,吃飯在想他,走路在想他,睡覺在想他,做夢醒來還是他。手機一響就會激動的拿來看,結果一次次的期待變成一次次的失望。

我想全部說出來,我想大膽的表白,可是由於種種原因,這註定是無果的,所以只能等到忘記的那一天。可是現在真的好煎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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