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為什麼中國大陸人不冠夫姓,西方人冠夫姓,可是女權主義者們還是覺得西方先進千萬倍?


政治就是選擇性地取捨,謊言是政治的基本內涵。


為毛我覺得強制推廣不冠夫姓的國家的女性很有勞動婦女的色彩?比如中國。為了配合勞動婦女形象,更大程度上由國家配置,而更少接受家庭家族的配置,所以才提倡不冠夫姓。

國內的女權主義者有多少願意接受「勞動婦女」這個稱謂的?冠夫姓有冠夫姓的好,比如甩鍋給男人,我看她們也挺願意接受的。


她們搞女權的目的就是為抹黑中國男人找機會外嫁唄.


同工同酬,同等發展機會,能力和思維方式不以性別被限定……才是女權主義要求的。冠不冠夫姓有什麼關係嗎?


英國還有女皇

為什麼說比朝鮮民主?


題主可以只看最後一個小標題的內容。

《紐約時報》調查:全球女性有多少在婚後隨夫姓?

2016/12/21 17:28:10 鳳凰資訊

圖片:義大利女性Amina Fedullo在婚後沒有隨夫姓。如今她93歲,丈夫Antonio Vassallo100歲了。圖片來自《紐約時報》

《紐約時報》最近做了一個策劃,想看看全球有多少女性在婚後會隨夫姓。

一百多年前,日本有條法律:所有已婚夫婦必須用同一個姓。用腳趾頭想也知道,最後當然是婦隨夫姓。印度的一些地方,婦女結婚後不是改姓,而是改名。中國女性一般在婚後不會改隨夫姓,但《紐約時報》認為,這可不是因為中國女性地位高漲,事實恰恰相反:跟隨女性終生的是父姓。

婚後是否改隨夫姓,是很個人化的選擇,也會受到文化、政治和法律的影響。在印度的一些地方,反而有孩子隨母姓的傳統。

《紐約時報》做的這個調查,目前已經刊登了美國、日本和中國的情況。該調查系列還在不斷更新中。

美國:20%女性婚後拒絕隨夫姓

在美國,女性婚後是否隨夫姓,歷史上有過數次起落。

1855年,美國女權主義者露西·斯通(Lucy Stone)婚後拒絕隨夫姓,曾引起軒然大波。

1924年,《紐約時報》曾刊登一篇文章,稱法律要求:在聯邦機關工作的女性,必須隨夫姓。

上個世紀70年代,美國各州法律仍要求已婚婦女在各種法律場合必須使用夫姓,比如投票選舉、辦理銀行業務或辦理護照。但那十年,女權主義在美國風起雲湧,17%的女性婚後拒絕隨夫姓。到了轉向保守的八十年代,比例降到14%。九十年代又回升到18%。以上數據來源是谷歌的消費者調查。

《紐約時報》則對在該報上刊登的結婚啟示作了統計。選擇在《紐約時報》上刊登結婚啟示的女性,通常的估計是受教育程度更高。數據顯示了與谷歌調查類似的趨勢:1990年,婚後拒絕改姓的女性為16.2%;2000年為26%;2015年為29.5%。

不過如今的美國女性拒絕改姓,與70年代已有很大不同。她們拒絕改姓的原因往往不是女權主義,更多是實用性。社會學家認為,這是因為美國女性地位已今非昔比,她們不再需要特別通過「拒絕改名」這件事來標榜獨立。當女性的基本權利已經有所保障,「拒絕隨夫姓」已經不再像從前那樣有革命性的標誌意義。

《紐約時報》的調查顯示,近年來美國大概有20%女性在婚後拒絕隨夫姓。還有10%女性作了「第三選擇」:比如只在法律上改姓,生活中不改;或者將丈夫的姓和自己的姓拼在一起。

這種「第三方案」不但體現在妻子身上,在決定孩子用誰的姓時,也很流行。

很多中國人都熟悉的美劇《老友記》中,Rachel和Ross的女兒,她的姓就是將父母雙方的姓拼起來,名字叫「Emma Geller-green」。

圖片:Rachel和Ross的女兒,她的姓就是將父母的姓拼起來。她叫Emma Geller-Green。

33歲的Donna Suh住在三藩市,今年九月結婚。「我拒絕改姓,倒不是因為女權主義,只是這個姓已經跟了我33年。而且我是亞裔,丈夫是白人,我用白人的姓會讓人覺得奇怪。在社交媒體上,用我原來的名字也比較方便。對很多在職業上已經有所成就的女性來說,如今默認選項已經變成了不改姓。」

賓州大學社會學教授勞麗·舒貝爾(Laurie Scheuble)認為:「現在很多年輕人在婚前早已同居過一段時間,所以婚後繼續用不同的姓也沒什麼好奇怪的。」

不過也有反例。來自康州的女律師莎拉·瑪利歐(Sarah Marino)今年37歲,擁有兩所名校學位,她今年結婚後,家裡都是老公做飯,而且她掙的錢比老公多。這是很典型的現代婚姻,但她卻選擇婚後隨夫姓。

「當你們兩個用同一個姓的時候,更顯得你們是真正的一對,」莎拉·瑪利歐說,「像訂酒店啊之類的時候也方便些。我覺得我們的關係很平等。但我的個人成功與拒隨夫姓沒什麼關係。」

谷歌的調查數據顯示,相對高收入的城市女性,更喜歡保留自己的姓。有研究生學位的女性,保留原姓的可能性高出5到10倍。

《紐約時報》還提到一個有趣的現象:相比羅馬天主教徒,信仰猶太教的女性更喜歡保留自己的姓。兩者之間的差別最明顯是在1995年,當年66%的天主教女性選擇隨夫姓,但只有33%的猶太女性這樣做。

日本:法律規定夫婦必須用同一個姓

圖片:36歲的日本女性Yoko Uozumi與丈夫。她拒絕婚後改隨夫姓,「我覺得這樣更獨立」。圖片來自紐約時報

日本憲法是保護性別平權的。但在婚後拒隨夫姓,在日本仍被視為禁忌。

一百多年前的明治時期,日本有條法律,要求所有夫婦必須用同一個姓。理論上,每對夫婦可以自由選擇用丈夫或妻子的姓。但實際上,96%的女性改隨夫姓。

近年來,在日本越來越多人對女性隨夫姓的傳統提出異議,但傳統的力量仍然強大。

36歲的Yoko Uozumi如今婚姻幸福,有個四歲女兒。兩個月前,她加入了丈夫所工作的公司,但決定用自己的姓。在日本,同事之間經常只用姓來稱呼,她說她是不想顧客和同事將她和丈夫搞混。

堅持用自己的姓,給她帶來不少麻煩,但她視之為一種平權標識。「我覺得更獨立了。我覺得這才是我自己。」

日本如今有更多僱主,允許女性婚後沿用自己的姓。但法庭是不允許的。就在這個月,東京一個地區法庭拒絕了一位高中教師使用原姓的請求。作出裁定的三位法官都是男性,拒絕請求的原因是「社會沒有這樣的傳統」。而作出請求的女教師則拒絕接受採訪。她的律師說,這位女教師在15年的職業生涯中一直用自己的姓,如今要被迫改掉。他對法庭裁決表示失望:「我們得改掉那條法律。名字代表一個人。這是個人權利啊。」

這位女教師所在的高中,其校長表示可以作出折衷方案:這位女教師在工作中可以使用自己的姓,只在官方文件中用丈夫的姓。

日本最高法庭在12月裁定,規定夫妻只能用同一個姓的古舊法例,並不違反憲法關於「性別平權」的規定。很多人對法庭裁決表示失望。

在發達國家中,日本在女性權益方面排名較低。女性很少在政治或商業中擁有權勢。很多保守派認為女性應該主要服務於家庭。

儘管仍然困難,但今天的日本已經比過去更為開明。1995年,只有20%的日本大型公司允許已婚女性繼續使用沿用原姓。到2013年,比例增加到三分之二。

中國:女性婚後不必改姓,但這真的是女性地位高么?

圖片:上海的一場婚禮。中國女性婚後通常都保留自己的姓。圖片來自美聯社

在許多中國人看來,女性婚後保留原姓是很自然的事。

「為什麼要改姓?」《紐約時報》駐華記者狄雨霏採訪一位47歲已婚女性時,這位女性對「改姓」這種做法感到很困惑。

不過中國的女權主義者指出,這並不是因為中國女性地位特別高,而是「家長制」盛行。女性沿用的姓往往來自父親。中華女子學院法學院教授張榮麗說,很多女孩出生時幾乎連正式的名字都沒有,只有小名。

在中國古代,女性婚後,其名字就消失了,僅根據其父親的姓,被稱為「某氏」。而且婚後的婦女在婆家地位低下,因為是「外姓人」。中國很多宗族家譜,通常都沒有妻子或女兒的名字。

直到清朝覆滅,該傳統才有所改變。民國時代,國民黨政府試圖引入西方法律體系,稱女性可以在法律上使用夫姓,某種程度上算是結束了女性作為「外姓人」的歷史。

1949年後,中央政府明確規定,已婚婦女可以使用原姓。「這並不只是解放婦女的形式。有自己的姓,提高了婦女的權利意識,也保護她們的財產權,」張榮麗說,法律頒布後,婦女蜂擁註冊自己的姓名,來保護自己的遺產權。當時政府正進行土地革命,財產權很重要。

「在這方面,中國法律非常先進,」張榮麗說。

並不是所有人都同意這個論斷。百度女權吧里一位名叫「Mu Qing Shan」的網友說:「婚後中國女性不用改姓。這真的體現女性地位高嗎?還是讓女人隨夫姓才是提升女性地位?女人只是生育工具。她們沒資格用丈夫的姓。所以她們永遠是外姓人。」

不過,中國也有「入贅」的習俗,這種情況很少發生,但這種情況下,孩子隨母姓。這通常發生在某個家族需要男性來「傳宗接代」的時候。入贅的男性通常比較貧窮,婚後入住女家。

《紐約時報》的報道稱,今日中國還有一個專門的婚戀網站叫「入贅網」(http://www.ru-zhui.com)。該網一位名叫「遇見」的網友,說自己生於1989年的陝西綏德,「我有大學學位,但我不想成為家裡的負擔,所以我決定入贅。」

報道最後稱,所謂「家裡的負擔」,往往是指付不起「彩禮」。

作者:孫瑩


絕大多數女權主義者,或者應該說世界範圍內任何一種某權主義者大都是烏合之眾,他們根本只是從自己的利益出發的,跟他們的精神領袖的境界差之千里,說狠點就是暴民,但是還不能得罪他們,人民是社會的根本嘛,只能哄著唄,想教育他們那花費的成本會更高。不管信奉者什麼主義,只要頑固的一條路走到黑,那隻能是悲哀,因為那種人同樣沒有考慮到其他人的權益。


你說的這些人跟叫中華田園女權,跟女權沒關係。。。。


難道中國港澳台女性結婚隨夫姓?


我的了解是現在有特別多女性結婚後不冠夫姓。


女:A國通過了新的兒童權益保障法案,有助於打擊性侵和兒童色情

男:她們結婚要冠夫姓

女:B國工會為失業女性提供完善救助

男:她們結婚要冠夫姓

女:C國修改了婚姻法,保障弱勢一方的財產權利

男:對嘛,你看她們還不是要冠夫姓?


這樣吧題主

我強烈支持中國女人冠夫姓

然後把西方女人擁有的權利保障也給我們,如何?

反正看你明顯覺得因為西方女人冠夫姓所以地位不如中國女人啊,那我們自降身價按西方規矩操作如何?對你豈不大大的利好


一、歐美國家有冠夫姓的傳統,法律允許冠夫姓,但不是強制冠夫姓。大部分夫妻會採取協商的方式,如果女方不願意冠,丈夫無法強迫(改姓需要本人到民政機構辦理)。

二、中國自古以來冠夫姓的傳統不是很濃厚,參見明清時期的小說,官宦家庭的夫人都是以原姓氏被稱呼,而下層勞動者要麼是父姓,要麼只有名字。(我希望有相關專業的研究者,能科普一下這個問題)

三、中國法律不允許通過婚姻改姓,這也和我國傳統有關。港澳地區例外,多是殖民時期的遺留。

女權不是要凌駕於男性之上,而是使得女性作為一個平等獨立自由的個體受到尊重,保證她自主選擇的自由。具體到這個問題上就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我想冠就冠,不想冠就不冠。和願不願意做全職主婦一樣,真正的女權主義不會強迫任何女性必須放棄全職主婦這一選擇,而是保證她們能自主選擇。

以辛亥為起點,我國民主平等的思想傳播才剛過100年,而且作為一個人口眾多幅員遼闊的國家,封建勢力的道德評價標準在社會中還保留很深的影響,這確實是女權者(又或者平權者)面對巨大難題,所以你說的「覺得西方先進」也沒什麼問題,別人先進,我們就學習改進。不去做,不去宣傳,永遠不會改變。


我這麼解釋吧,韓國女人都沒有冠夫姓的,難道韓國女性地位世界第一?事實是連日本都還不如。

其實,在冠夫姓上中國和歐美的不同也是由文化造成的。

看似同樣一件事,在不同的文化傳統中所代表的意義卻是大相徑庭的,是否冠夫姓實際恰好反應了在中華文化和歐美文化中姓氏的內在含義差異是很大的。

在中華文化中看重家族,大家族的觀念很強而小家庭觀念很弱,而歐美文化中很少有家族的概念但是小家庭的觀念很強。中國人的宗族觀念,在現在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很多家庭生孩子重男輕女只是因為一個姓氏,生男孩可以讓姓氏得以繼承,代表了一個家族的香火,繼承姓氏就是傳宗接代而不繼承姓氏就不算數,足以見得姓氏在中國人思想中的地位,代表了一個宗族或者說父系血緣(誰敢改自己爸爸?),所以中國人才要坐不改姓,更改姓氏是對不起列祖列宗,背叛家族和祖先的大事。中國女人改夫姓就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的感覺,背叛生養自己的血緣家族對不起養育自己父母

而在西方歐美就不一樣,人家的思想是姓是family name,是一個家庭的名字,什麼是一個家庭?就是一個男主人,一個女主人和孩子,姓就是這個家庭的稱謂。不論男孩女孩,結婚就意味著擁有了自己的新家庭,同時也是從父母的家庭里脫離,一個家庭就是兩個人加上孩子,家庭需要有一個姓來代表,姓的統一標誌著一個家庭。從這樣的文化背景來看,妻子和丈夫統一姓氏,將這個姓作為家庭的名字並沒有什麼讓人不能接受的原則問題,歐美姓氏本來就沒有中國姓氏所蘊含的強烈的宗族意義。本質上,歐美人妻隨夫姓目的是夫妻同姓,夫妻仍然是平等的妻子改姓只是為了統一,不是中國人按照中華文化去理解,所想的嫁雞隨雞嫁狗隨狗,認為妻子隨丈夫姓代表她歸他所有,丈夫成了妻子的管理者,這在注重實際權利的西方歐美國家是不可能被接受的。既然目的是夫妻同姓,當然方法就不止妻隨夫姓一種,雖然妻子改姓還是大多數,當然女性保留原姓的也不少,但是現在夫妻聯姓同時加上對方姓氏,甚至丈夫隨妻子姓的也越來越多,美國一些洲也相繼立法保護隨妻子姓的丈夫的合法權利。

所以,有些中國男人要是活在妻子冠夫姓代表妻子歸丈夫所有,嫁雞隨雞的文化中,而以西方夫妻同姓來希望妻子改姓自己的姓,那就問問自己能否像那裡的男人越來越流行的那樣加上太太的姓或隨妻子姓?

中國姓氏指代血緣宗族,而西方姓氏代表家庭的名稱,不同的文化造成不同的做法,家庭是可以新組建的而血緣家族不可能更改!歐美人女人改姓只關乎小家統一,雖然傳統上只有女人改姓還是有一點不平等,但畢竟無關原則問題,況且現在由於婚後繼續事業的女人越來越多,不改姓的也更多了,同姓的其他方法也使用得越來越普遍。而中國文化中的女人結婚就改姓的話則是對父母家族的不尊重,也是實在的男尊女卑。

結論 中西方的文化差異是本質,如果只看表面的做法,用自己的文化解讀其它文化傳統的一些做法,就無法理解他們的真正意圖,甚至造成誤解。


冠不冠夫姓這件事沒有什麼討論價值,就算不冠夫姓,不還是要冠父姓?

討論女權高低,找個靠譜一點的標準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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