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失戀之後會長時間忘不了那個人?


&<邊界&>是心理學裡面的一個概念,剛出生的嬰兒是沒有邊界的,也沒有我和你的概念,在她眼裡他和媽媽是一個整體。我們說這是邊界模糊。後來漸漸的小孩才有自我的概念。。。在很多戀情中,很多人(美眉居多)都會一定程度的重新要求這種你和我的整合,跨越這種邊界,最大的壞處往往是以愛之名,行以我為中心的肆無忌憚之實(所以說要把權利關在制度的籠子里不僅僅是政府的事情哦)。好處當然你們都知道啦。。在失戀的時候他們當然就要體驗這種整合被撕裂之痛啦。。。這就是我們經常說的愛之深恨之切,而忘不掉一個人,更確切的說是忘不了那種整合了的安全感和親密感、不分你我的感覺。。你說忘不了TA,其實是忘不了自己。嗯,就是這樣。

愛情像沙。不用力抓不起,太用力抓不住。最難的就是不卑不亢的態度。沒你我很好,有你我更好。而不是沒你活不了或者沒你無所謂。如此,安好。


相愛時

兩人都在愛情這場濃墨重彩的大戲裡,

眉目傳情,笑語歡聲,

失戀後,

一個甩甩衣袖,齣戲了。

剩下那個,入戲太深,瘋魔了。


為什麼會忘不掉?

其實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吧,在必須承受深愛過一場卻必將分離的痛苦後,你終究知道時間這個殘忍的劊子手必然會將你的那些美好記憶和思念全部挫骨揚灰、片甲不留的碾成塵埃,然後拋卻在歲月的洪流中消失殆盡,這種殘忍的結局是你早就會已經預期到的,你會捨得放手么?不會,當然不會。你不願意在接受再一次的打擊,所以你總是要花那麼長的時間才能忘掉一個人……

別說什麼「新歡不夠好」的話來自欺欺人,這是赤裸裸的打臉好么?難道你在一起的時候不是覺得TA千好萬好么?

時間久了,等到回憶終於被幹掉了,你就忘掉TA了。

於我而言,「忘掉」TA的最好方法,就是把你對TA的思念、感情注入到一件事物中去——可以是一本書、一首歌、一段文字……然後將你所有的關於TA的感情抽離出來,注入到其中。然後帶著它一起生活,就像每天起床、刷牙、吃飯、工作一樣,變得稀鬆平常而又自然,低到了塵埃里。雖然你終究會忘卻,但那件事物在今後的歲月里,當你在不經意間看到時,你回想到的將不再是傷心,而是美好,那是你活過的美好的證明。

怎樣才能檢驗你已經忘掉了?當你有生之年再與TA相見,可以做到Eason《想哭》歌詞中寫的「若無其事原來是最狠的報復」的時候,你就已經成功了。

PS,這段文字,也是我的一種注入,阿姨洗鐵路……


廣東話裡面管「想念」叫「掛住」。

很形象。人就像一棵樹,本來孤孤單單一個人,然而親人啊朋友啊你愛過的人啊,都會像線一樣掛住你的樹枝,他們在你身邊的時候還好,一旦分開,離得越遠,樹枝就被扯得越彎,心也就越想念越難受。

戀人分手呢,只要不是恩斷義絕那種,那以前的記憶啊、曾經付出的感情啊、在一起時發生的幸福的事啊,都是那掛住你的線。然而那個人卻離開了,而且是越來越遠不會回來了,這線也就越拉越緊。

總有一天樹枝或線會斷掉,或者繩頭會隨著時間脫落,那也就不再痛不再想起了。

然而在這之前的懷念和心痛都是必然的,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茫茫人海相愛很不容易,還是要好好珍惜眼前人。


1,戀人太過好,回憶太美好;

2,自己付出足夠多,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心有不甘;

3,心已經傷痕纍纍,不想再受傷


想想她正睡在別人的床上,你還有什麼忘不了的?問:放不下他怎麼辦?答:想想他正抱著別人呼呼大睡,你還有什麼放不下的?忘不了是因為你太過逃避現實,放不下是因為你總是自我幻想。沒有忘不了沒有放不下,所謂忘不了和放不下,是你把血淋淋的現實,想像成了凄美的童話故事


Everything that i do, reminds me of you.


Love is like a war, easy to start, difficult to stop and never to forget.


愛過


因為你還沒找到下一個(笑)。

其實吧,你說兩個人在一起一段時間,神經連接總會發展的,不然人就是行屍走肉了,忘不了也正常。只是別這樣影響生活就行。


因為你捨不得忘


以前看到過這麼一句話:" 如果一天你走在路上撞到電線杆,那麼下次走路的時候你會特別小心避開它,就如愛情一樣.你受到傷害了,學會了聰明,知道如何避免,但之前慘痛的教訓依然還在那裡,一動不動,不會因你而改變.下次你看到那根電線杆也許你會繞著它走,但是曾經撞擊的痛就猶如剛發生般火辣辣地疼,卻無法避免。"

長時間忘不了曾經的戀人大抵是因為愛過,也忘不了他給你造成的傷害。


我的觀點是比較悲觀,我不認為我們是忘不掉那個人,甚至不是還念那個時候的自己。更多的,是因為現在這位在某些方面有更多缺點,白玫瑰紅玫瑰而已。

其實我們只是對時間的永恆和激情的短促二者的強烈對比的無比無奈而已


很簡單 既然是失戀 說明是被動失去 本來屬於你的東西 比方說大拇指 被砍了 疼吧?哪怕傷口好了還是記得當初被砍掉時很疼 而且生活會有諸多不習慣

但是 如果你一開始就沒有大拇指 也就沒有這種這個問題了 這是個心理學現象 你原本有的被剝奪了 會不爽 這是自然的 日子還要過 找點別的事轉移注意力


1樓是寫小說的吧。。

忘不掉是因為你沒正視離開的必然,也沒正視自己,或者還沒遇到適合你的更好的人。

當然,也可能是遇到了,但你拿來比較以前離開的人,就覺得看不上,其實很可能是以前的你配不上。但是因此就念念不忘以前那個配不上的。。。

好的東西當然人人都喜歡,失去了都想念,問題是,你有能力擁有么?

總之,正視自己很重要。


失戀次數過少,或者被甩次數過少導致

把結婚前的戀愛當作一項事業,有成有敗,有得有失,理性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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