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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宋朝社會繁榮,經濟文化高度發達,那老百姓應該安居樂業,為什麼還會出現像方臘、宋江這些反政府武裝?


謝邀~

首先指出問題的一點小毛病,我們一般講「社會繁榮」而不是「政治繁榮」,政治和繁榮一詞極少連用,因為「政治」不能「繁榮」。繁榮一詞在正義的情況下一般用來形容一個需要得到發展的東西,我只見過「民主政治繁榮」這樣的搭配,沒有「政治繁榮」這樣的說法,建議題主將其改為「社會繁榮」。

現在回到正題。

我看到許多報紙雜誌上的文章都歌頌宋王朝如何繁盛,如何輝煌,還特意強調了一點,即宋朝總共就兩次比較大的農民起義,一次是方臘,一次是梁山。

每每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我總覺得這些人好厲害啊,一部《水滸傳》寫成這樣你們居然還天真地以為梁山起義這種事只是個偶然事件。

而事實是怎樣呢?

在公元1127年到公元1140年這短短的13年間,僅建州一地就爆發了四十多次起義[1]。其中最為嚴重的一次是范汝為起義,這次起義持續了兩年半,超過十幾萬群眾參加了這次起義,而當時建州的人口才100萬[2]。也就是說,建州有一半壯年男性參與了這次起義活動。

要是現在有人起義了,你會跟著一塊摻和嗎?

不會的,因為你吃飽飯了,天天好吃好喝好娛樂的我們怎麼可能去參加起義呢?

這是一種什麼樣的精神?
這絕不是想做帝王將相的精神,而是一種快要餓死的精神,跟陳勝吳廣要被處死時一樣的絕望的精神,跟林沖被逼上梁山一樣的必死的精神。

確實,在普通人所能獲得的大多數史料中,宋朝是這個樣子的。

東去乃潘樓街,餘皆真珠匹帛香藥鋪席。南通一巷,謂之「界身」,並是金銀彩帛交易之所,屋宇雄壯,門面廣闊,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動即千萬,駭人聞見。以東街北曰潘樓酒店,其下每日自五更市合,買賣衣物書畫珍玩犀玉。東去則徐家瓠羹店。街南桑家瓦子,近北則中瓦,次里瓦。其中大小勾欄五十餘座。瓦中多有貨葯、賣卦、喝故衣、探搏、飲食、剃剪、紙畫、令曲之類。[3]


繁榮嗎?確實繁榮。

但是別忘了,這浮華的景色僅限於開封洛陽杭州揚州這些大城市。就好像我們常在知乎上說的,北上廣這些一線城市跟其他二三四線乃至小縣城比起來,簡直就是兩個國家。在宋朝,有過之而無不及,在農村的人民實際上是被壓製得很悲慘的。

作為一個普通的佃戶,如果遇到好年景便可平安度日,一旦遇到災年荒年,這些人便成為流民。而南宋的統治者的風險偏好跟其他朝代普遍不一樣,他們不賑濟災民,也不直接殺死流民,也不派什麼欽差大臣或者不管不顧,而是把這些流民全部收編進入軍隊。不僅收編壯丁,而是全家都可以跟隨,真可謂一人當兵全家光榮。這也就是為什麼北宋軍隊常年維持百萬的軍隊,戰鬥力卻極為低下的主要原因了。這一百萬的軍隊,能有20萬是士兵就不錯了。與此同時,宋朝實行兵將分離政策,兵不知將,將不知兵,打起仗來全亂套,這也就是為什麼宋朝正規軍打不過農民起義軍的原因。這就好比一個pvp戰略遊戲,你卻無法操縱你的單位一樣蛋疼。

扯遠了,咱們再繞回來。說實話,宋朝的田賦在與歷朝歷代比已經算很低的了,但是他有地方找補啊。

我就隨便舉個例子——鹽。

宋朝實行官制官賣法,官員先在沿海地區鹽生產者亭戶那裡按4文錢一斤買鹽,然後運送到內陸,以40文的價格販賣。說實在的,翻十倍也就翻十倍了,但是鹽的質量卻極為低劣。不僅如此,宋朝對於私鹽的管控也是極為嚴厲,甚至有販賣了兩斤私鹽就把人臉上刺字發配的案例。[4]每年有超過十萬人因鹽業法被法律懲處。

然而這還不是最黑的。

宋朝的中國絕大多數地區交通都極為不便利,而官方在這些大山中賣鹽的時候還要加價格,不是加一點,而是成倍地加,賣到了每斤120文到130文的價格,而與此同時,私鹽販子在這裡賣鹽的價格是27文每斤。
別問我為什麼這麼便宜,就這估計都是300%的油水,這麼一對比你就可以想像宋朝的官吏們賺了多少錢了。
宋朝政府毫無疑問要嚴厲打擊這種買賣私鹽的行為,但是這些私鹽販子結成了鹽幫,組建了武裝,與政府執法對抗,而中央也派出軍隊進行掃蕩。最缺德的是什麼,為了挽回派出軍隊的損失,官員們繼續在鹽上加價格,如果我們採信《龜山集》(第20卷)的記載的話,最嚴重的地方,官鹽被賣到了200文到300文左右每斤。
我們現在食鹽1塊錢1斤,在加價後就相當於我們在超市買袋鹽要20塊錢,你能接受嗎?而且別忘了,我們現在的物質水平是宋朝水平的萬倍不止,那時候你要花200文買一斤鹽。

呵呵

僅食鹽一處便與民爭利到如此地步,更別提其他的苛捐雜稅了。

所以說宋朝確實是一個繁榮的朝代,但這繁榮僅限於極少數人。你的蛋糕可以造的很大,但是分給窮人的卻只有上面的一個櫻桃,剩下的都被大饕們一人一口分而食之。絕大多數人其實都在水深火熱中掙扎,在生死線上徘徊。

起義,對於他們來說,可能真的是最好的選擇。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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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南宋初福建一帶民眾叛亂及地域社會_李瑾明

[2]宋史第89卷的《地理志5》中記載1102年建州有196566戶人家,每戶人家按5口人計算,即約為100萬人。顯然,其中男性人口約為50萬,再按照20%未成年人口以及20%老年人口比例可以得出,壯年男性約有30萬人。

[3]《東京夢華錄》_孟元老

[4]《容齋四筆》第13卷《國初球弊》


宋代文人過的爽,自然歌功頌德馬屁上天;百姓過的慘,但是沒有話語權,只能造反。於是史書上出現了一個繁榮昌盛四處造反的宋朝,猶如大師遍地富強民主餓殍遍野山河破碎的民國。


黑宋的你看看歷史不行?還士大夫的天堂、農民的地獄???

北宋最大規模的民變是北宋末年的方臘,攻克六州

北宋多少個州?

京畿路 開封府,滑州

京西南路 金州,房州,均州,鄧州,唐州,襄州,郢州,隨州

京西北路 河南府,潁昌府,孟州,鄭州,汝州,陳州,蔡州,潁州

京東東路 齊州,淄州,青州,濰州,萊州,登州,密州,沂州

京東西路 應天府,興仁府,兗州,徐州,單州,鄆州,濮州,濟州

河北東路 大名府,開德府,河間府,滄州,清州,雄州,棣州,濱州,德州,博州,冀州,莫州,霸州,恩州

河北西路 真定府,懷州,衛州,相州,磁州,洺州,邢州,趙州,深州,祁州,定州,保州

河東路 太原府,隆德府;晉州,絳州,澤州,汾州,隰州,石州,豐州,府州,麟州,代州,嵐州,憲州,忻州,遼州

永興軍路 京兆府,延安府,河中府;環州,慶州,寧州,耀州,坊州,丹州,商州,虢州,陝州,解州,同州,華州

秦鳳路 鳳翔府;秦州,會州,鞏州,岷州,階州,成州,鳳州,隴州,涇州,原州,渭州,西安州,廓州,河州,兆州

成都府路 威州,茂州,綿州,漢州,彭州,蜀州,眉州,簡州,嘉州,黎州,雅州,邛州

潼川府路 潼川府,遂寧府,果州,資州,普州,昌州,敘州,

梓州路 資州,普州,梓州,榮州,戎州,祥州,瀘州,純州,滋州,昌州,合州,果州,渠州,遂州

利州路 興元府;三泉;文州,龍州,劍州,利州,興州,洋州,巴州,蓬州,閬州

夔州路 夔州,達州,開州,萬州,施州,忠州,涪州

荊湖南路 荊州,邵州,永州,衡州,全州,道州,郴州

荊湖北路 江陵府;靖州,沅州,辰州,鼎州,灃州,岳州,鄂州,安州,復州,歸州,峽州

廣南東路 連州,廣州,封州,康州,新州,端州,英州,韶州,循州,梅州,潮州,惠州,南恩州,南雄州

廣南西路 桂州,賀州,昭州,梧州,潯州,邕州,廉州,雷州,鬱林州,瓊州,高州,化州

容州,藤州,象州,貴州,柳州,賓州,宜州,觀州,宣州,欽州

福建路 福州,建州,漳州,泉州,汀州,南劍州

江南西路 洪州,筠州,袁州,撫州,吉州,虔州

兩浙路 杭州,蘇州,潤州,常州,秀州,湖州,睦州,越州,明州,台州,溫州,處州,衢州,婺州

淮南東路 亳州,宿州,海州,泗州,楚州,滁州,真州,揚州,泰州,通州

淮南西路 壽州,濠州,和州,廬州,光州,黃州,舒州,蘄州

雲中府路 雲中府,武州,應州,蔚州,奉聖州,歸化州,儒州

燕山府路 燕山府,涿州,檀州,平洲,易州,營州,順州,景州,薊州,經州

大唐夠屌吧?

中唐,袁晁起義,攻克台、衢、溫、婺、明、越、信、杭、蘇、常等江東十州。此外還有方清、陳庄起義。

大明夠屌吧?

廣西民變從朱元璋一直折騰到嘉靖。

成化初年,「兩畿、川、廣、荊、襄盜賊大起。」劉通石龍起義。

正德年間,劉六劉七起義,折騰了北京南京、河北、河南、山東、山西、湖廣,從京畿重地一直干到長江流域。

大清夠屌吧?

乾隆、嘉慶,白蓮教起義,耗費大清十六省幾十萬正規軍、2億兩白銀,滅掉大清十幾個總兵提督、四百多個中級武官。

癸酉之變,白蓮教打進了紫禁城,同時華北民變,「從來未有事,竟出大清朝」。

唐末的黃巢、明末的李自成張獻忠、清末的洪秀全,這些席捲全國的起義,宋朝沒有過。你黑宋朝對外弱逼還情有可原,黑內政民生? 方臘也就中等規模起義,但破壞力影響力還真不如劉六劉七、白蓮教。

殊不知民變是封建王朝的常態,而大規模民變,秦有陳勝吳廣,西漢/新有赤眉綠林,東漢有黃巾,隋有山東義軍,唐有黃巢,元有紅巾,明有大順,清有長毛、捻軍,至於王朝中期的中小規模起義數不勝數!

PS個人對明朝相對熟悉點,至於漢唐在前中期的起義有多少、多大規模,還望補充。


看了上面的一些回答,方向對了,但細節上的討論都有不少錯誤,所以在此試著補充下。

首先如果要說宋代的政治是否清明,社會是否繁榮?如果以封建王朝對比,確實是這樣的,不但好過之前的漢唐,也好過後來的元明清。但這都是原因的。。

其一,宋代制度繼承自唐代,吸取了很多唐代時期的教訓,所以不同於唐代,宋代社會意識形態對於道德規範要求比較高。就算是皇帝也要時刻約束自己,所以雖然出過昏君,但卻沒有出國其他朝代那種在後宮和妹子開群P聚會,把濫殺無辜當作業餘愛好的昏暴之君。

其二,宋代先天條件不足,沒有北方天險,又四周強敵環繞無力攻滅。所以就必須在防守上保持更大的注意力。那防守的第一要務就是不能有內亂,這就便落實到了地方的治理上。為了不給敵國有可乘之機,宋代大部分時期的吏制是很嚴格的。與那句刑不上士大夫不一樣,士大夫貪污照樣切腦袋,只是上書言事和搞政治鬥爭不會被人道毀滅,當然這也是為了本國的和諧。

其三,士家大族的壟斷被打破。雖然士家的勢力在南北朝侯景之亂後就有削弱,但要說起徹底毀滅仍然要持續到了唐朝末年。整個唐代士家出生的宰相超過百分之九十,地方治理全部要依賴士家在地方的勢力,所以等時間一長必然容易被壟斷大部分社會資源。寒門子弟晉陞困難,社會矛盾加劇,士族之間互相包庇打擊政敵,貽誤國事。但之後因為藩鎮割據,朱溫的打擊和整個五代時期的動蕩,在宋代建立時,士家勢力基本不復存在。而也因為五代時期有能者居之這種普世價值的延續,老百姓也不再太過迷信血緣的價值,所以整個新政治制度的建立也終於確保了寒門擁有一個更公平的競爭環境,社會階層不再容易固化。有宋一代,超過一半以上的宰相都出生自貧寒家庭,而所謂名門望族的子弟則百分之十不到,這也可以說是一種制度的延續和進步。

但即使如此,宋代仍然只是一個封建王朝,是不可能避免有剝削的存在的。雖然因為是募兵制,老百姓不用像其他朝代的那樣每個月都要訓練從而而荒廢農耕,但因為稅收比其他朝代的多,所以最後的日子也並沒有好太多,只能說日子相對安定,可以確保一部分老百姓在豐收的季節吃鹹菜粗糧可以吃飽。所以如果以現代人的標準來看那個時代,仍然是悲劇的。

樓主舉得這兩次起義,都是在宋代比較特殊的時候,也就是徽宗在位年間。這個時期可以說是整個宋代吏治最差的時候了,雖然國家的體制運行仍然屬於正常狀態,但苛政暴政,依然因為神宗以來改革的後遺症而開始出現。(注意我說的是神宗的改革,而非王安石新法)老百姓的起義肯定不會少。宋江的起義規模很小,也就是靠水滸傳刷的名聲,真實影像很小。而方臘的起義卻可以說是兩宋規模最大的了。但方臘起義的性質又比較特殊,他帶有宗教性質,也就是摩尼教,有利用宗教來鼓動老百姓,這在那個年代自然是威力強大的。

當然如果要深入研究,整個宋代基本上每個皇帝在位時期都發生過地方起義。像宋高宗秦長腳這對極品合作治國的時候,更是有過連續十年每年十幾次起義的時候。但若是真要對比,這種情況在任何朝代都是常事,或許大部分皇帝沒宋高宗的治世那麼糟糕,但那個朝代都必然會有不止一個比宋高宗更糟糕的皇帝(當然,如果宋高宗沒有宋代的價值觀約束,也可能會變更糟糕)。只是宋代因為政治制度的進步和軍事制度的管理,讓這些起義軍沒有足夠大的土壤繼續滋生,也沒有辦法和地方軍隊聯合造成更大的危害。這也是為什麼其他朝代的叛亂往往比宋代有名且規模更大的原因。

至於那些吐槽宋代軍事制度的話,說什麼農民軍都打不過。。。有時間再來分析吧,只能說並不正確。


宋朝是士人的天堂,農民的噩夢。連仁宗這樣號稱「仁德」的皇帝,也想著多給農民加幾次稅。


文彥博說與宋神宗: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可見一斑。


宋朝這種全國性的大起義沒有,地方性的小民變不斷,可以參造一種時代,就是魏晉南北朝。由於地主階級的相對強勢,而導致民間格列的結果。並不能證明宋朝,有多麼強大或者因為經濟好了大家不造反。也就是說,這種社會,政府也弱,底層也弱,大地主比較強勢,但是跟中央合作的比較好。


哪來的都說?

為什麼?因為某些人過度誇大了宋朝的政治經濟文化。

占宋朝絕大多數的老百姓的生活仍然是貧困的。

學者趙翼指出宋朝「恩逮於百官者,惟恐其不足;財取於萬民者,不留其有餘。此宋制之不可為法者也。」「民之生於是時者,不知何以為生也。」

《朱子語類》指出宋朝:「古者刻剝之法,本朝皆備。」

而且,宋代官府不但承繼了五代以及以往各朝的苛捐雜稅,而且還增加了許多斂民新法。

宋朝的沉重稅負是宋朝出現廣泛的殺嬰習俗的原因之一。「不舉子」即生子不育現象,古代社會一般發生在極少數極端貧困的家庭之中,或發生在自然災害和戰爭動亂的民不聊生時期。而宋代卻演變成一種社會風俗。

黃震指出宋朝真實情況是「民窮、兵弱、財匱、士大夫無恥

明林大欽《廷試策》指出宋朝「昏混衰世之政……冗員、冗兵、冗費」。

宋朝開國不久竟然爆發了王小波李順起義這種規模的起義。

根據《兩宋農民戰爭史史料彙編》,宋朝民眾起義極其頻繁,僅北宋160餘年就發生民眾起義203次,宋朝這麼頻繁的民眾起義,在其他朝代是罕見的

宋朝為什麼沒被農民起義滅?為什麼沒有發生席捲全國的農民起義?因為北宋、南宋還沒活到矛盾積累到農民起義足以滅掉王朝的程度,就被外敵滅了,因為北宋、南宋還沒活到矛盾積累到發生席捲全國的農民起義的程度,就被外敵滅了,外敵「及時」攻滅北宋、南宋,「及時」打斷了北宋、南宋內部矛盾的積累。

西漢/新時期的綠林赤眉起義、清末的洪秀全太平天國起事與捻軍,距離西漢、清的建立,都已經超200年了,唐末的黃巢起義、明末的李自成張獻忠起義,距離唐、明的建立,已經有約260年了。

而北宋才約160年,就被金人滅了,南宋才約150年,就被蒙古人滅了。

即使鄧廣銘也指出,如果不是北宋末年出現了民族矛盾激劇上升(金滅北宋)的情況,那麼北宋政權勢必是要被農民起義軍推翻的

宋朝對百姓的沉重壓榨導致宋朝出現廣泛的殺嬰現象、殺嬰習俗。「不舉子」即生子不育現象(殺嬰現象),古代社會一般發生在極少數極端貧困的家庭之中,或發生在自然災害和戰爭動亂的民不聊生時期。但是在宋朝,宋朝對百姓的沉重壓榨導致:宋朝即使是沒有災害與戰爭動亂的階段、仍然出現廣泛的「不舉子」、殺嬰現象,並演變成一種社會習俗——殺嬰習俗(而宋朝的戰亂階段就更慘了)。

宋朝時期里即使其中的沒有災害與戰爭動亂的階段、仍然出現廣泛的「不舉子」、殺嬰現象,並演變成一種社會習俗——殺嬰習俗。

  蘇軾在《與朱鄂州書一首》中說:荊湖北路(今湖北一帶),「岳、鄂間田野小人,例只養二男一女,過此輒殺之。」東坡被貶黃州(今湖北黃岡縣),見「黃州小民,貧者生子多不舉,初生便於水盆中浸殺之」(《東坡志林》)。朱熹父親朱松《韋齋集·戒殺子文》說,在江西婺源,民「多止育兩子,過是不問男女,生輒投水盆中殺之。」福建一帶殺溺幼嬰的風俗最盛。朱松在福建為官,「聞閩人不喜多子,以殺為常……雖有法而不能勝。」陳淵《默堂先生文集·策問》也說:「不舉子之習,惟閩中為甚。」王得臣《麈史·風俗》謂,在一般情況下,「閩人生子多者,至第四子則率皆不舉」,「若女則不待三,往往臨蓐,以器貯水,才產即溺之,謂之洗兒。」據《道山清話》載,宋神宗、哲宗時的宰執大臣章惇,家在建州浦城(今屬福建),「初生時,父母欲不舉,已納水盆中,為人敕止。」《宋會要輯稿·刑法二》載,江南東路(今江蘇、安徽、江西一帶),「東南數州之地……男多則殺其男,女多則殺其女,習俗相傳,謂之薅子,即其土風。宣、歙(今安徽)為基,江寧(今南京)次之,饒、信(今江西)又次之。」即使兩浙路(今上海浙圌江一帶)的社會經濟比宋朝其他地區發達,但是在宋朝對百姓的沉重壓榨下,兩浙路的一些地方殺嬰棄嬰之風也很嚴重,「衢、嚴(今浙江建德)之間,田野之民,每憂口眾為累,及生其子,率多不舉。」

  從上述史料歸納,宋代東南地區,主要包括今天的湖北、江西、安徽、浙江、福建等地,溺殺嬰兒的現象與風俗已相當普遍。「不舉子」之風嚴重敗壞了社會的倫理道德,當時一些士大夫曾加以嚴厲斥責,「東南不舉子之俗傷絕人理」(《宋史·范如圭傳》),要求政府嚴刑禁止。官府確也採取多種措施,企圖加以制止。但不舉子風俗並不見好轉,禁而不止,甚至一些地方還愈演愈烈。  

  宋代官府不但承繼了以往各朝的苛捐雜稅,而且還增加了許多斂民新法,其中丁賦(人頭稅)成為廣大民眾的沉重負擔。其丁賦承繼五代,以東南地區最重。蔡襄《端明集》卷二六談到,福建「泉州、漳州、興化軍,人戶每年輸納身丁米七斗五升」。《淳熙三山志》卷十載,三山地區(今福州)「咸平初,夏稅及身丁錢總二萬九千七百有餘,大中祥符四年,詔放身丁錢,獨夏稅七千六十九貫有奇」。身丁錢高達夏稅的三倍之多。《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四說,南宋初期,荊湖南路(今湖南一帶)「道州丁米,一丁有出四斗者」。朱熹《朱子語類》中也說到,兩浙地區「丁錢至有三千五百者」。可見宋代的各色人頭稅花樣百出,沉重不堪。蔡襄接著說:「南方地狹人貧,終年佣作,僅能了得身丁,其間不能輸納者,父子流移,逃避他所,又有甚者,往往生子不舉。」范成大也說:「處州(今浙江麗水)丁錢太重,遂有不舉子之風。」《宋會要輯稿·食貨》也載:「湖州丁絹最重,至生子不舉。」趙善燎《自警篇·濟人》云:「浙民歲輸身丁錢絹,民生子即棄之,稍長即殺之。」江南東路的太平州(今安徽當塗),「民生子必納添丁錢,歲額百萬,民貧無以輸官,故生子皆溺死」(《生生四諦》)。

宋朝統治者殘酷的人頭稅壓榨,是民眾生子不育的重要原因。統治者一方面立法想制止這一風俗,一方面又以超強剝削法推動這一風俗,連皇帝都承認,「民為身丁錢,至生子不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五二),但宋朝統治者根本不會有改變這一賦稅結構、來「救救孩子」的念頭。

「西湖雖好莫吟詩」,宋朝的「特務」,文字獄等,

「熙寧五年(1072)春正月,置京城邏卒。皇城卒七十人,開封府散從官數十人,巡察謗議時政者,收罪之。」[103]

早在宋仁宗末年,司馬光就抨擊邏卒:「妄執平民,加之死罪,使之幽縶囹圄,橫罹楚毒。」[104]

熙寧年間,退居洛陽的司馬光又上奏宋神宗,極力反對:「潛遣邏卒,聽市道之人謗議者,執而刑之。又出榜立賞,募人告捕誹謗朝政者。臣不知自古聖帝明王之政,固如是耶?」[105]但並未產生任何作用。

元祐元年(1086),御史中丞劉摯上疏彈劾道:「(領皇城司石)得一恣殘刻之資,為羅織之事,縱遣伺察者所在棋布,張阱而設網,家至而戶到,以無為有,以虛為實,上之朝士大夫,下之富家小戶,飛語朝上,而暮入於狴犴矣。」一旦入獄,「凌辱棰訊,慘毒備至,無所求而不得,無所問而不承,被其陰害,不可勝數。」

[101]《司馬光奏議》卷7《皇城司廵察親事官札子》,第58頁。

[102]《續資治通鑒長編》卷74大中祥符三年三八月庚午,第1687頁。

[103]陳均:《皇朝編年綱目備要》卷19熙寧五年正月,中華書局2006年版,許沛藻等點校,第451頁。

[104]《司馬光奏議》卷7《皇城司廵察親事官札子》,第59頁。

[105]《續資治通鑒長編》卷252熙寧七年年四月甲申,第6162頁。

[106]趙汝愚:《宋朝諸臣奏議》卷63《百官門·內待下·上哲宗彈劾王中正等四宦官之罪》,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北京大學中國古代史研究中心校點整理,第697-698頁。

[107]《宋史》卷473《奸臣三·秦檜傳》,第13765頁。

宋代文字獄較多,諸如奏邸之獄、烏台詩案、同文館之獄、車蓋亭詩案、胡銓奏疏案、李光《小史》案、《江湖集》案等等,幾乎盡人皆知。

宋代的文字獄以宋高宗一朝最多,據趙翼《廿二史札記》卷25《秦檜文字之禍》考述,不下20起。宋代禁書、焚書的事件不時發生,私史往往是禁毀的主要對象。如崇寧二年(1103)四月,「詔毀刊行《唐鑒》並三蘇、秦、黃等文集。」[109]諸如《東齋記事》、《湘山野錄》、《劉貢父詩話》、晁補之文集以及程頤的著述都在禁毀之列。又如紹興十四年(1144)四月,禁私史,其理由所謂「私史害正道」。十九年十二月,再度明令「禁私作野史,許人告」。在朝廷的壓力下,司馬伋言不由衷,公然說「《涑水記聞》非其曾祖光論著之書」。其後,「李光家亦舉光所藏書萬卷焚之」[110]。再如嘉泰二年(1202)二月,禁行私史。李燾《續通鑒長編》、王稱《東都事略》等書特許「存留」,但「不許刊行。其餘悉皆禁絕,違者坐之。」[111]因文得禍者往往貶往遠惡州軍,並株連甚廣。如紹興二十年(1150),原參知政事李光因「妄著私史,譏謗朝廷」罪,遠貶昌化軍(治今海南儋州),「前從官及朝士連坐者八人」。[112]「其弟寬亦被羅織,除名勒停。長子孟傳、中子孟醇皆侍行,死貶所。仲子孟堅以私史事,對獄掠治百餘日,除名編管。」其季子孟津「亦抵罪。田園、居第悉皆籍沒,一家殘破矣。」[113]因文得禍者還有被處***死的。如紹興年間,「進義副尉劉允中坐指斥謗訕,棄市。」[114]原宰相趙鼎遠貶吉陽軍(治今海南三亞),他對其兒子說:「(秦)檜必欲殺我。我死,汝曹無患,不爾,禍及一家矣。」於是「不食而死」[115]。

紹興十四年(1144),「太學生張伯麟嘗題壁曰:『夫差!而忘越之殺而父乎?』杖脊刺配吉陽軍。」[116]張伯麟觸痛了宋高宗內心深處的瘡疤,慘遭嚴懲。這與後來清人將「陛下」筆誤為「狴下」,即被視為對皇上「大不敬」之類,並無根本不同。

宋代文字獄的罪名大致均為「謗上」。元豐二年(1078),烏台詩案,蘇軾的罪名便是:「凡上所施為,皆作詩詆訾,無所不至。」[117]慶元年間的所謂「偽學之禁」,以專制手段禁止一種學說和學派,並迫害學者,更是典型的文化專制。

由於宋代文禍較多、懲罰較重,蘇軾在熙寧年間前往杭州時,其表兄文同告誡他:「北客若來休問事,西湖雖好莫吟詩。」「蓋深恐其賈禍也。」 蘇軾後來仍不免「烏台之勘、赤壁之貶」[118]。難怪宋代有這樣的俚語:「聞事莫說,問事不知,閑事莫管,無事早歸。」[119]

[109]《宋史》卷19《徽宗本紀一》,第367頁。

[110]《宋史》卷473《奸臣三·秦檜傳》,第13760-13761頁。

[111]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6《嘉泰禁私史》,中華書局2000年版,徐規點校,第149頁。

[112]《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61紹興二十年三月庚寅,第2608頁。

[113]《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68紹興二十五年四月己丑,第2747頁。

[114]《宋史》卷30《高宗本紀七》,第574頁。

[115]《宋史》卷360《趙鼎傳》,第11294-11295頁。

[116]《宋史》卷473《奸臣三·秦檜傳》,第13759頁。

[117]《續資治通鑒長編》卷301元豐二年十二月庚申,第7336頁。

[118]羅大經:《鶴林玉露》乙編卷4《詩禍》,中華書局1983年版,王瑞來點校,第188頁。

[119]胡仔:《漁隱叢話》前集卷54《宋朝雜事上》,四部備要本。

就宋朝這麼泛濫的文字獄,必然導致宋朝很多負面的事沒有被記載下來。現在看到的關於宋朝負面的記載,其實只是宋朝實際存在的負面里的極小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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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習俗開始於宋朝。歷史研究著作《纏足史》考證眾多史料,證明了宋朝之前不纏足,北宋初期也不纏足,但是北宋中後期出現纏足。纏足習俗開始於宋朝。宋朝纏足已經造成很大痛苦,「受無限之苦」。 而且纏足習俗在南宋已經興起了,南宋婦女纏足已經不是個別現象,「小腳」已經成為婦女的通稱。

北宋歐陽修表彰過被陌生的男人拉過手就砍掉自己手的寡婦。

北宋後期程頤主張「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認為寡婦餓死也不應該改嫁。


記得以前果殼上的宋粉跟唐粉撕過,結果就是宋朝爆發農民起義的頻率比唐朝高……至少有記錄的是這樣的


靠 貫石匹兩束 吹出來的繁榮唄


甭提了,侵奪過甚唄。

世家大族是隋煬帝以前的社會中堅,隋煬帝開科舉算是世家大族藥丸的開始,我大唐廓清宇內,繼承了隋煬帝的好制度,世家大族繼續衰落下去(大莊園經濟衰落這個問題太大,答主學養不夠,好在這個問題與題無關)。安史之亂以後,大族政治回潮,因為他們雖然沒落,但是有文化積累和名望加成;但是同時,科舉制從寒門選拔來的官僚也逐漸進入中央,科舉士人這個新興階層逐漸成型。大族在宦官和節度使的雙重打壓之下,終於在唐末咽氣了;五代十國,武人相爭,鑒於此,宋太祖重文抑武,到了宋太宗的時候,朝廷達成了對科舉士人的完全妥協。

最最核心的就是,不抑兼并。這種一反原先常態的政策,實際上是對新舊統治階層的同時妥協,但是科舉士人的優勢地位(大把大把的蔭補官)使得做官---買田---教育後代---後代做官(不要問我是靠科舉還是靠恩蔭)---買田的循環成為可能,所以雖然存在個體差異,宋朝的文官,基本上都可以算作中小地主。文官階層的不斷膨脹,造成了雖然零散但是總體上規模巨大的土地兼并,更別提大商人和皇親國戚勛貴們了。

不抑兼并,最慘的還是老百姓。不信去翻翻宋史列傳,哪個有資格上列傳的文官一開始在地方沒救過災平過叛的......

至於商品經濟和城市,唉,別提了,可以問問@璇瑢子,又是一攤爛賬...


土地兼并太嚴重。

農民自然活的不快樂。

財富集中在士族地主手中。


拜前幾日某答案所賜,第一反應就想到了王小波(北宋農民起義領袖)。

原答案鏈接:有哪些聽起來高大上實際上很普通的東西? - 絕塵之舞的回答


商品經濟發達並不代表徽宗的國庫充盈「中學黨的一點拙見」。


正確了趙宋歷史就會發現,趙宋三百年的社會穩定,經濟繁榮已經是華夏文明史的巔峰了。詆毀貶損趙宋是後世統治的種種需要。經濟方面,年入超過元明清三朝總和。自然科學方面,索性斷裂後世六百年,導致只能引入西學。因此推崇趙宋就是暗諷當朝,這樣的事沒有人敢做。反正趙宋亡國,這是硬傷,所以被史官文人描黑成弱宋大家都欣然接受。


108好漢都是逼上梁山,沒聽說誰是餓上樑上


補充一點《朱子語類》的的節選:

淮南盜王倫破高郵,郡守晁仲約以郡無兵財,遂開門犒之(卓錄作:"斂金帛賂之。)"使去。富鄭公聞之大怒,欲誅守臣,曰:豈有任千里之寄,不能拒賊,而反賂之!范文正公爭之曰:州郡無兵無財,俾之將何捍拒?今守臣能權宜應變,以全一城之生靈,亦可矣;豈可反以為罪耶?然則彼時州郡已如此虛弱了,如何盡責得介甫!"

注意其中幾個細節:王倫的身份是盜賊、郡守向王倫行賄、范仲淹的辯護內容、當時的年代和高郵所處的位置在古代的經濟地位。


城市經濟高度繁榮的背後 反應的可能是大量農民破產湧入城市成為貧民


宋朝祖宗家法不立田制


歷史其他朝代中的農民起義規模和數量都不少。但是宋朝中的農民起義卻能耳熟能詳,反觀著也能證明宋朝的社會繁榮。在我看來宋朝在封建統治時期各個方面絕對優越其餘朝代,唯一敗筆當然是軍事。

關注過歷史的朋友都能知道宋朝農民起義其實都是小打小鬧,包括梁山和方臘,為什麼能耳熟能詳,第一宋朝輕武重文,第二社會思想開放。

PS:不要拿貧富懸殊說事現代社會如此何況封建社會。

一句話如果沒有(水滸傳)宋朝也不見得社會繁榮。


因為宋朝的盛世不在徽宗時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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