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包裹丟失,拿到了保價賠償,並再次購置了丟失物品,數月後包裹找到,需要退還賠償金么?
02-06
半年前本人通過中國郵政郵寄包裹,後丟失,包裹失蹤一個月後中國郵政按照保價賠償了我1000元,但是並沒有超過我包裹的實際價值,然後我再次購置了丟失物品,數月以後另一個郵局打電話通知我有包裹沒有領取,我去領取了以後,還支付了超時未領取的保管金,又過了數月,郵局打電話來說那個包裹既然已經找到了,讓我退還1000元賠償金,我覺得並不合理,就拒絕了,對方說會通過法律手段追回,想請問這種情況我應該退還么?實際上雖然包裹找到了,但是遲了三個多月,而且丟失的東西我已經又再賠償金的基礎上添錢買了一份的。
更新:翻看自己的回答記錄,偶然發現這個問題非常的奇怪。
此題主竟然為了問這樣一個問題,特意註冊了一個小號,邀請了一大堆人,然後隨手點了幾個關注,沒對任何答主表示感謝,沒有補充,沒有後文,從此棄號。讓人很看不懂啊。原答案:
謝邀 @lmlah ,不退。大街上有個大男孩,看到一個手拿棉花糖的小男孩,大男孩想,「如果他是軟蛋,就直接搶過來,如果他是硬茬,就不搶。」再不濟也是零收益,試試無妨。大男孩跑到小男孩面前,指著小男孩鼻子罵了一句「我不友善內容你不友善內容!」。1.小男孩嚇懵了,大男孩直接動手搶走棉花糖,小男孩跪地大哭;2.小男孩當場回罵,大男孩只好說「不好意思認錯人啦」轉身走人。題主你是哪種小男孩呢?以各地EMS工作人員的X性,我敢說,如果他第一次打電話讓你退錢,你就直接劈頭蓋臉罵丫一頓,這事根本不會有後文。你的懦弱從你交保管金時就暴露無遺,是男的你就把這錢要回來。
告訴他法院見。你的賠償金很大一部分是賠償你由於沒有及時用到貨品而造成的損失。還有就是由於其弄丟了,造成你重複購買,要求他們賠償你重複購買的損失。
謝邀個人認為不應退回,理由如下:1.是對方的失誤導致你重新購置了物品,現在物品找到了,你的金錢也已經花費出去。2.即使對方通過法律手段對你提起訴訟,因為你的實際操作:諸如重新購置費/對方遺失錯誤而造成你的時間損失等,這些都可以作為不退回和減少退回費用的依據。3.另外你亦可反向起訴對方因為工作上的失誤而對你造成的一系列影響,諸如時間成本的浪費等。
其實郵政也不想丟的 ,內部處理一個郵件罰款500,扣責任人工資,扣責任領導工資,然後賠三倍郵費,保價賠全款 ,這些都算在查物流最後一個站點頭上。
我來寫一下我自己的事例吧8月20日,晴,沃日我平板(小米平板2)開不開機了,算了就在小米官網申請維修吧,讓我寄到北京地澤南街2號西門blablabla,圓通寄出8月21日,到達北京,但是一直不顯示派件8月22日,發件地網點讓我等下,可能是漏掃8月23.24日 等待8月25日,發件地老闆讓我把購買截圖發過去,我就發了,說是可能丟了,要賠償8月26-28日,催了官網客服,等待8月29日,發件地網點給我打電話了,賠償我了,一共978元,是派件的網點支付寶轉賬給發件地網點,然後發件地網點再支付寶轉賬給我9月13日上午9點半,有一個010開頭的小米公司的電話,跟我說為什麼要寄給這個,我一臉懵逼,然後馬上想起丟件的事,於是就如實描述了,然後他說這個維修單過期了給我重新申請一個,然後就愉快接受了9月13日晚上,維修好了順豐出庫
9月15日上午10點,快遞小哥成功送達,還是原來的平板
至於這件事嘛,其實發件地網點也沒損失,派件地賠錢了978元,買零食去了?(??? ? ???)??可恥的匿了哪就通過法律唄,就怕他不通過法律三個月才到,領還要交錢,
都是郵政的鍋咯你有什麼錯,蘋果寄手機寄多了都不需要你還回去呢。要撕你去那個網站撕。等等我找找。。。。國家郵政局申訴網站你百度谷歌找一下,那個一堆贊的答案找不到了。。。去撕去舉報去投訴,你不虧也不用怕。
等著唄 大不了上法院 還能體會下法證先鋒的趕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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