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熱衷於購買kindle這樣功能不如手機又沒有實體書的質感的東西?
02-06
1、不佔地方,我的書已經把一個70cmx65cmx35cm的大紙箱給盛滿了。而我又沒有專門的書房、書架。搬家的時候我還要發愁怎麼弄到4樓上去。2、購買方便,電子書價格還便宜。我家在農村,這裡買書很不容易啊,進去那種小型的書店,全部被各種教輔和網路小說佔據了,想買其他書籍,基本沒門。市裡面的大型書店路途遠不說,也不一定有需要的書籍,而且比格已經降低到小門店那種了,無非是數量多一點而已。而且價格也貴,雖然新華書店也打折,但是基本都是,九五折、九折、八折這種。亞馬遜的電子書是一折,9.9元封頂,免費。你說我怎麼選。手機客戶端就別提了,我是上學的時候班裡唯一一個不戴眼鏡的男生,沒買kindle用手機看書的時候眼睛還經常流淚生疼。
最後,我是買來看書的,不是為了用來體驗質感的。
因為我喜歡。&<--- 只有這句是答案,後面都是扯淡,嗯。
手機屏幕太小而且刺眼,白天工作一直就面對電腦實在不想看書還那麼累。而且用手機平板之類的功能太多,一不小心就轉去玩遊戲了。
質感問題,當考慮到大量實體書的重量以及儲存的壓力之後也只好妥協一下了。手裡的 kindle 4 已經用了將近三年,看過的書沒有上百也有好幾十了,實體書簡直不敢想像。(當然我還是會買實體書的,如果有特別喜歡值得珍藏的書,或者是課本之類的需要各種翻閱的書。)
電池持續時間長。重度使用(每天三四個小時)都能十天半個月不充電。出去旅行最合適不過。
另外,kindle 的重量尤其適合我這種歪著斜著各種詭異姿勢團在沙發里床上看書的人。捧一本實體的《紅樓夢》躺在床上,要麼臉被砸扁要麼看了兩頁手臂酸痛不想看了……
綜上。只是一個電子產品而已。題主不喜歡就不喜歡唄。有人喜歡用,有市場,那 Amazon 的目的就達到了。我最近也想買個Kindle,因為這樣可以隨身帶N本書,隨時可以看。但是讓我鬱悶的是:Kindle屏幕太小了,6寸,大了又不便攜。看來這個東西註定只能看些休閑的,專業書還是要買紙質的啊
因為購買的人覺得值。比如有些書。類似《明朝那些事》(7冊),《盜墓筆記》(9冊),《哈利波特》(7冊)。每當你要搬家的時候,這些書丟了賣了都覺得可惜,但是帶走又沒有什麼卵用。
這時候一個kindle可以解決所有問題。
另外,你說也可以用手機看書,為什麼還要用kindle?電腦也可以看電影,為什麼還要有電影院?對,體驗不一樣。還有,kindle是很有質感的。如果做到9寸屏幕,並保持6寸的重量。kindle可以完爆實體書。你一定是要麼不經常讀書,要麼就是沒搬過家。
因為我以前認為學霸應該有kindle,然後我想成為學霸。然而我錯了,這東西看學習類的pdf,就是渣渣。你想想,好多論文都是兩列,然後字都好小,還有公式、表格什麼的,不開自動排版,小的看不清,開自動排版,結構是亂的。對於教學書籍,經常有各種引用,題注,作者插入內容,也不能很好的閱讀。但是我發現,這東西看小說,漫畫還是挺爽的,對於各種沒有排版的,還有日本漫畫那麼大的本子大小剛好,美漫不太好,因為美漫都是彩色的,這東西是黑白的。而且網上有很多愛好者,互相交流資源,還特別省電。睡前看這個應該沒有手機傷眼,躺著看書的話基本上沒什麼舒服的姿勢,躺著看kindle可以有好多種舒服的姿勢。所以這東西是娛樂用的,有些人就喜歡看書這麼平淡的娛樂方式。
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熱衷於購買kindle這種功能不如手機質感不如實體書的東西?因為啊,功能比實體書要多,又比用手機看電子書更有質感啊 ㄟ( ▔?▔ )ㄏ
看書用電子書閱讀器到今年有十年了,目前已經換到第三個了。第一個閱讀器是用的博郎的,型號貌似是660?用一節七號電池供電的,容量是八兆,沒有手掌大,陪我在部隊站崗渡過了快一年的時間,前面四年外訓時總要帶個書箱子啥的,最後一年買這個的確方便多了,兜里一揣就走了,唯一鬱悶的居然是印表機針式介面的。第二個閱讀器丫的是MP4,選了一個星空的圖片做背景,容量二G,可以一邊聽歌一邊看書。但是時間長了眼睛吃不消。於是後來買了個PAD用來看電子書,但是這個時候我閨女開始玩這些東西咯。於是PAD歸閨女和老婆玩了。所以就買了個亞馬遜的,一樣帶背光,適合夜晚,不開背光時和讀書感覺差不多。優點呢我覺得有以下幾個:第一,對喜歡看書的人來說,看書始終是第一需求,其他功能沒必要,多了反而不划算。
第二,有其他功能的話,旁人借玩的概率比只能看書的概率大多了。
第三,格式很多,基本出CHM格式的電子書,其餘都可以解碼。第四,對於我和周圍的書友而言,電子書和實體書是相互補充的,碰見自己喜歡的電子書,如果出版,那是肯定要買回來的。但是就便捷性來說,電子書甩實體書八條街。或許你覺得手機也可以看電子書,那麼問一句:手機也可以看電視,可以打遊戲,可以拍照片可以聽音樂。你是不是就沒有其他電子產品了呢?用戶體驗不一樣啊,或者直接一點,逼格不同!個人認為kindle是介於手機和紙質書之間的東西。選擇它原因很簡單。第一,作為一名上課看書看輕小說看漫畫(請不要噴我,作為大專生很多課程真的很無聊,有時間多看看c#高級編程真正比老師在那裡扯string是毛好得多)我不可能背著基本厚度達到1000到2000頁的書到課堂,那樣太嚇人了,翻起來也不方便。第二,kindle看久之後不會像手機那樣眼睛疼,流眼淚第三,待機時間相比手機而言更長,可以慢慢看而不用考慮電量問題第四,不會被知乎,遊戲,微博,qq這類玩意所吸引(很明顯的,社交網路足夠花掉你所有的時間。)
宗上,kindle對於我而言還是非常值得的。單反窮三代,kindle富一生
我覺得大部分人都會喜歡這個東西吧,以前在知乎上知道這個kindle後抱著試試看的態度買了一個,被我女朋友知道後大呼神器(她喜歡看英文書),然後無奈之下我重新買了一個KPW。
1.於我自己而言,經常出差,旅途中玩手機電量勢必不足;kindle就不會。2.買書方便,有時候書友推薦一本書你還要去噹噹京東或者淘寶下單,等幾天才能到,而kindle直接上亞馬遜便捷無比,亞馬遜找不到的你也可以上幾個kindle的推書公眾號找一下,十分鐘就到你的kindle中了。3.比實體書方便,比手機有逼格。4.功能少,不會分心做別的,專心看書。5.雖說功能少,但是在看書方面的功能基本都有,點一下查詞,筆記,分享等等。7.唯一不方便的是不能直接嵌入搜索引擎用來查生僻的字詞,很多詞字典上是查不到的,古文居多。(不知道能不能自己把這個功能做出來,求大神解答)用手機看書兩小時之後,你的眼睛必定奇爽無比。
我買了kindle以後,每天上下班公車上看,可以利用時間
汽車這種速度不如飛機又不能像自行車一樣鍛煉身體的東西..題主這樣智力不如常人又不懂得夾著尾巴的XX..
一樣東西,它能綜合兩種東西各自優點的一部分就很吸引人的購買慾了,而且kindle自己也有很多手機和書沒有的優點。更何況,為什麼有人會買書這種比kindle上的電子書貴,又沒有這兩者便攜的東西? 為什麼有人會買手機這種信號沒電話好,配置又不如電腦的東西?個人覺得這種問題很沒營養。╮(╯▽╰)╭
習慣於同時看2、3本書,每天上下班背著厚厚的紙質書真的很沉。。。一度用手機看書,那眼淚流的,嘩嘩的(不是因為感動),還不用總充電省心。
Bigger than bigger.
看書方便,主要是在外面的時候;續航久;不刺眼,在強光環境下依然看的清楚;
功能簡單,不會被別的功能誘惑分心;
再說又不貴(voyage除外),比其他各種平板便宜多了。相對於實體書,輕,相對於實體書,便宜。
三年前買了看了一次就送人了……個人不太喜歡,看書還是喜歡實實在在書。
買了以後我後悔了……
Kindle並不是沒有fire。滿足的正是題主你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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