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今籃球水平及規則下,張伯倫的數據水平會有怎樣的變化?


謝邀。

去年凱文·勒夫打出31分31板時,我提過一茬:60年代的節奏與今日節奏之比。

1959-60季張伯倫場均27籃板,哪天一高興就上30了。但那年,費城勇士全隊場均有79個籃板,張伯倫佔到全隊籃板34%。須知,那年費城每場投116次籃罰36個球,節奏之快可見。同季拉塞爾場均24個籃板,那季凱爾特人場均投籃:119;場均罰球:34;場均得125分丟116分,全隊場均80.1個籃板。拉塞爾也就佔全隊30%。

相比,2010年11月,森林狼前十戰,場均投籃90次罰球27次。節奏慢加準頭高,所以每場全隊抓49個籃板球。勒夫場均14.6個籃板,也佔到全隊30%了。

所以上古之人,擱到如今的節奏下,按比例,數據是得縮水的。

回到張伯倫自己。

張伯倫身體的神話無聊複述遍:說是216公分(7尺1)但在70年代的《SI》上會說他是7尺2而且那時代的漢子們量身高都是赤腳;十項全能運動員級的天才;100米400米跳高都是翹楚,打排球下國際象棋玩紙牌都好,臂展恐怖,傳說他和拉塞爾都能從籃板上沿拿硬幣。體重在堪薩斯大學時還略輕,但到60年代中期超過125公斤,在湖人時超過140公斤(鯊魚中期體重),但不妨礙他跑跳(1972年快36歲了還是籃板王,總決賽合計21次爭球里贏了17次,總決賽決勝戰24分29籃板而且手指僵掉了)。力量無敵可以隨便弄飛巨人貝拉米。碎骨機當年想在他頭頂扣籃被他直接蓋飛出去(注意:飛出去的不只是球,而是連人帶球)。1961-62季場均50分開外外加48.5分鐘的上場時間(連加時一起上了);1967年不想得分了於是場均助攻聯盟第三。十一季籃板王。1967年總決賽有起碼兩場是38個籃板,第三場有目擊者錄象證明拍出15記蓋帽。然後有記者賭咒發誓說他單場劈過25帽。別的種種太多了,過幾天曝出他其實是絕地武士打爆了弗利薩白天打籃球晚上去當蝙蝠俠而且還能幻化女相從張伯倫變成張柏芝我也會信的。

張伯倫的單打手段不算太繁複,套路不多。天勾、夢步伐、麥克海爾式上下步、尤因的跳步兔子投、海軍上將的試探步中投,他都沒有。舊錄象翻下來,他最招牌的進攻,四個:

一是籃筐之左背靠打之後底線翻身單手擦板,與2003年鄧肯的看家招神似。

二是一手左底角跳投,雖然他老人家罰球和鯊魚同樣差,這招倒精準無比。

三是左側背打後朝中路翻身連個勾手,這個他70年代尤其愛用。順便提句,1965年著名的「哈夫利切克斷球」事件之前,張伯倫就是用勾手把凱爾特人逼進了絕境。

四就是無數老圖片都會收集的經典招,我給這玩意起名叫霸王挑滑車:俯身運球翻身後,低手高拋,在對方頭頂強挑。

相比起來,鯊魚、天勾、大夢是那種更擅長」大家都落完位了,好,給你球,單挑吧「的中鋒。而張伯倫似乎更擅長運動戰。動起來之後,接球,扣。舉個經典例子。1959年他第一次打拉塞爾時,當時細節:

張伯倫開場第一球祭出翻身後仰,就被拉塞爾一帽震飛。全場下來,一對一攻防時,張伯倫只在拉塞爾頭頂投中四球。就是說,單打情況,張伯倫沒占什麼大便宜。

但是,注意是但是:張伯倫還是利用下快攻、前場籃板補進、罰球、順下後接球扣籃這些非一對一場合,另拿到了30分。全場他還是在拉塞爾頭頂轟了38分——哪怕拉塞爾單挑時已經盡量對付住他了。這就叫刷分。

(順便補句八卦。也就是這場之後的第二天,貝勒在另一場比賽里轟了場64分,應該是那時的紀錄。此前的紀錄是喬·法爾克斯的63分。)

1967年之後張伯倫打法,其實更像拉塞爾+昂塞德的混合體。單打少了,防守+長傳發動+策應居多。但1969年大傷前,他其實還是有連續刷40+的能力——1969-70季初他受傷前是一口氣好幾個40+,包括那年總決賽第六場里德不在他45分27板。1969年他在湖人訓練時還表演了30尺(9米)外的勾手,其實就是和天勾逗樂。

張伯倫當時的事兒,大致說差不多了。回到現今。

如果完全把張伯倫原封不動搬到2011年,首先以他的身高體格運動能力,如果趕上納什2005年太陽那樣的配置,代替斯塔德邁爾那樣」擋拆順下內線接球FINISH「+」快攻中先行落位接球轟籃「的職責,發揮他的速度身高跑跳,那麼常規賽打出場均32分15板5助攻56%的命中率再加4帽,估計沒什麼問題。

如果他是一支中慢節奏半場進攻里的軸心隊伍,比如說,扔魔術去代替霍華德,那巔峰時期的他打出場均27分17板5助攻4帽也應該很輕鬆。

趕上一支完全為他量身定做節奏還比較快而且特別依賴他得分的隊伍,單季場均35分18板也不難吧我猜。

其實最後進攻數據還是取決於他自己的心思。看是1967年之後那個大局為重防守+籃板+傳球的他,還是1962年那個執意轟分的他。哪位說了,現在的規則允許聯防,很限制大個子啊?問題是張伯倫面筐有速度跑跳優勢,而且傳球出色,傳統對付背身型中鋒的規則對他不算有效。哪怕進攻把他壓制了,以他不世出的籃板嗅覺和躲犯規的能力(一輩子沒被罰出過)以及體能(估計擱現代他也能打每場41分鐘),拿籃板王+蓋帽王問題+年度防守球員,問題總是不大的。

而如果把現在的他扔進美國大學校園,以現在的訓練技術,從頭開始給他練中投、練步伐,特別是糾正他的罰球,靠現有醫療技術去慢慢對付他1965年前後的疑似心臟病、1969年的膝蓋傷,那就完全是另一個怪物了。稍微想想,海軍上將天賦雖然領袖80年代以後諸位中鋒,但背身步伐始終也沒練到頂尖,單靠面筐、中投和強突就在1995年之前縱橫無敵。張伯倫但凡把單打技巧磨出來,再加上他這麼招蜂引蝶的個性,球鞋廠商跟總裁施點壓,張伯倫再把總裁給睡個七八晚上把斯特恩收為性奴,那就完全是另一個故事了。

PS:

隨補個段子。剛還在和人說,張伯倫招牌的低手拋射可以叫霸王挑滑車。然後,兩個人都沉默了會兒,說感覺似乎不大對。聯想到嫪毐可以拿他那玩意挑車輪的話,「張伯倫使一招霸王挑滑車」,會讓人覺得他正在用某種奇怪的體位挑著另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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