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結婚女友要求房產證上加名,而且陸續還提出了許多要求,她要求過分嗎,我應該怎麼辦?

首先,我不是主張要加名字的那一方,就像大部分人說的,自己什麼都沒出的話實在不好意思要加個名字分一半財產,也就是說,我是女方的話我不會這樣做,因為我心疼他尊重他

但是,作為一個局外人,我想問一句,那些口口聲聲說女方物質的人,自己這麼想就很有道德感嗎?把離婚的財產分配問題都考慮的這麼清楚了,計算著我們家花錢買的終究是我們家的,也許是出於好心,心疼題主,但是這種思路不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說出身平凡的人看重物質,說的好像人家就是為了物質而結婚一樣。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看到題主說的,女友很能吃苦很有能力,賺的錢比自己多。現在這樣的女生不多好嗎,各位?老子一輩子單身也不是養不起自己,給不起自己一套房的,因為能吃苦有能力賺的比你多

所以,不要妄下斷言,謙虛一點,好嗎?

話說回來,加不加名字這種問題,要看你是怎麼看待婚姻了。有的人覺得結婚了就是一家人,我的就是你的,那就加,並且加的時候也不會想太多,有的人覺得雖然結婚了,我們還是相互獨立的個體,經濟獨立,那就不加,大家商量好

另外,不知道你父母是怎麼想的。也許是心疼兩個孩子以後相互扶持也不容易,所以想送套房子給你們,也許是單純心疼兒子想給兒子一套房,無關乎他的另一半,不同情況解決方案也不一樣。

至於題主的女友要求越來越多,我不做評論,可能她真的物質,可能不是,誰知道呢……

不爽隨便噴,噴完記得擦嘴,還有付我精神損失費,就這樣


這個問題,我也曾遇到,我朋友也曾遇到。說白了,提這種要求的女孩往往家庭物質條件很一般,所以會看中物質,以物質作為談判的條件。也許她現在條件好了,掙的多了,但物質的貧瘠已對她的觀念造成的影響。所以老人說的門當戶對是有道理的。


如果你家確實不讓這個女孩子拿一毛錢,包括貸款裝修家電車庫物業費,全都自己給,那就直接說,不加名字。

如果這些費用里女孩至少給了一項,那加個名字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我想這個女孩應該對你們的感情很不安吧…

她很害怕,她怕她自己掙得錢全花在這個小家裡了,你卻出軌了。她的脾氣一定很不好。

不過像我和我老公結婚的時候,一毛錢沒拿,而且我老公賺的比我多,我壓根不敢說什麼加不加名字23333。

為人父母不容易,給自己孩子弄一套房子,說分出去一半就分了,擱誰也捨不得啊。

婚後請盡量讓你老婆少和你媽接觸,這是忠告…忠告啊!


建議房子寫你爸媽的名字


掙的比你多。。長得好看。。。公證要求寫因為女方原因不加。。。只是沒有安全感吧。。。這點安全感都不能給,以後她憑什麼給你一個孩子?


我覺得題主才是作!

女朋友掙得比你還多很多!平心而論,你上哪去娶到這麼好的媳婦。

婚姻是以愛為基礎的,各種條件的搭配。你真想空手套白狼


好像在法律上 即使加了也是不能分到房產的吧 我貌似聽說過 不做確定


瀉藥。

^_^不過我覺得這是你爸媽和你女友拿主意的事,你多想沒用。


單憑描述未見真人,很容易把題主的未婚妻扣成一個物質女…… 兼聽則明偏聽則暗,人性都是很複雜的,不聽你未婚妻來辯幾句,神仙都沒法斷這家務事的,就不跟著大夥搶佔道德制高點開批判會了…… 而且,我想你的初衷,也不是讓陌生人批判你的未婚妻。

記得大學卧談會,聽一宿友講笑話,說她在網上看到兩個帖子,一男一女寫的,都是罵前任如何如何渣的,後面跟著十幾頁義憤填膺的網友。後來發現,這兩個發帖者竟然就是那兩個豬腳——前任故事中的渣男or女


房貸沒還清之前可以加?

另外,我朋友她跟男朋友剛買的房。男朋友家裡出的錢,寫的倆人的名字。

另外,我媽說我要買房的話先領證!房子嘛,還是寫兩個人的名字好。安全感


1,不加名字。

貸款一直是父母還,裝修是父母弄,雖然房本是你的名字,但這畢竟不是你自己買的,女朋友有什麼資格加名字?說難聽點,她那叫想吃男方父母的血汗錢。懂點事吧!另外,如果首付都是父母出的,那就更沒的說了。

想要保障?我也想要啊,現在男人更沒有安全感,更無力行嗎?你也買一套房子加我的名字好了。

什麼叫男方原因離婚?這個到時候可不好確定哦,正反一張嘴,到了真離婚的時候,可什麼情面也不會講了,人家能顛倒黑白你信嗎?

另外光是約束了男方嗎?為什麼沒有對女方的約束?如果因為女方原因離婚怎麼辦?你也賠我一半房子行嗎?我要求不高,就和我這套差不多條件和價格的。

2,車兩人婚後一起買

這已經算給面子了,雖然你說女方條件不好,但是咱也不能當冤大頭啊,憑什麼都男方出?婚姻雙方是平等的,我出房子和裝修,你出什麼了?車也我買?你的嫁妝呢?

買不了?那就先不買,以後倆人婚後買,現在車也不貴


不寫名字正常。

寫名字也正常。

拿出來討論各種糾結,描述的這麼主觀(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沒有站在女友的角度想為什麼會這樣提要求),我覺得答主可能並不是那麼愛她你女朋友吧。然後對自己也沒有什麼信心,不管是婚姻還是工作。

如果我是這個女孩子,可能會找一個一樣能力的人一起拼搏。共鳴和相互理解會多一點,自己創造出來的幸福才比較踏實。這個題主,不可嫁。


你加她名,你會很慘。最後離婚了,房子都不一定是你的。


其實我覺得,嗯,以後生的孩子姓女方姓的話房子可以寫男方名字。別說憑什麼姓男方姓這是你的孩子,是你孩子憑什麼在女孩兒肚子里怎麼不在你肚子里?她生的孩子憑什麼跟你姓?同樣的,結婚是你爸媽出的房子錢,憑什麼寫女孩兒名字,對吧?

這個社會對男人和女人本身就不公平,有些方面是傾向男性有些是傾向女性。結婚如果離婚,男人可以再找個還不錯的(不是有句話離過一次婚的男人是寶),但是女人能再嫁的好的有但相比男性少。在這一點上社會的天平是傾向男性,所以女人要一半房子維繫婚姻並沒什麼錯。感情/個人魅力,孩子,利益/金錢,是維繫婚姻的三道防線,越往後越悲哀,然於弱者雖然悲哀但是多少有些用。

男方如果結婚什麼都不願意付出的話,真懷疑空手套白狼。

知乎上一些支持男方的女性,要麼就是傻逼,要麼標榜自己。真是你的婚姻會這麼大方?摸著自己良心說答案。

沒有人是上帝,也別想自己偉大的拯救誰。什麼物質保障都沒有的婚姻,有一天男方真變心讓女方捲鋪蓋走人的時候,別哭,只能怪自己蠢!誰讓自己當初沒事裝聖母呢?

男生也別說自己不會變心,未來的事,誰說的准呢?



所謂安全感就是個藉口,真要說人財兩空的話,別忘了婚姻關係中女方管錢依然是主流,尤其是女方較強勢的婚姻關係(女方不強勢的話,不可能提出男方婚前房產加名這種無理要求)……

自己想想,一位強勢的老婆,一位工資全額上繳的老公,如果這位老公連自己婚前的房產都守不住(而且很有可能是男方父母半輩子積蓄換來的),哪天被他老婆找個藉口踹了,那才叫「人財兩空」,外加「居無定所」……

這麼說來,到底是誰更沒有安全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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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呢,在這個問題上的立場,往往無關乎男女,更多是關乎階級……

大家也看得到,許多女性同胞也並不贊同這種無理要求,甚至還表示反感……

因為她們所處的社會階層(至少中產以上),決定了她們「有恆產者有恆心」……

而那些叫囂這種無理要求的人,往往就是魯迅筆下所描述那種社會底層,具體我就不評論了……


根據新婚姻法,婚前財產婚後加名也沒用。所以題主只是又不想加名又想要女方的工作能力。對了,題主沒那麼喜歡題主女朋友,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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