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歐洲王室和平民通婚?

以前歐洲都是各王室之間通婚,幾乎是嚴格的王子公主門當戶對,跨階級的婚姻似乎不被承認。現在自從伊麗莎白公主和希臘王子之後很少看到高階的婚姻了,王室幾乎都是和低階的小貴族後代甚至平民通婚,比如查爾斯娶黛安娜,威廉娶凱特。這是不是王權衰落的現象?


占坑,白天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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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對不住大家,拖了一個多月……

回答這個問題可以說很多,簡略回答的話,個人認為,王室和平民通婚不能簡單看成是王權衰落的表現,應該把它放到歷史中看,看成是君主制發展變化的產物;當然,如果是以傳統、前現代的眼光看待「王權」,那這種王權的確是衰落了,王室和平民通婚可以看成這種衰落的標誌。

統治者聯姻的意義:第一,在等級制社會,社會地位高的群體要通過婚姻維護和拓展自己的地位、權力和財富,比如通過婚姻結交盟友、兼并土地;第二,上流社會圍繞等級形成階級意識、身份認同和優越感,不和中下階層發生交往。

首先,歐洲的宗室(ruling houses,即統治者家族,不一定是國王的家族)之間通婚,並不是天經地義的,本身也是歷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中世紀,歐洲在政治上實行封建的等級君主制,各級封建領主即便互相存在封君封臣關係也都被視為君主,是同一個社會階層的成員,他們的家族之間聯姻不是貴賤通婚。從15世紀中後期開始,歐洲進入主權國家時期,君主是一塊土地的主權者、國家的最高統治者,各級貴族要麼變成君主(如勃蘭登堡選侯變成普魯士國王),要麼變成君主的臣民,不再和君主處於平等地位;君主家族只有和另一國君主家族聯姻才是平等者之間通婚,貴賤通婚的概念開始進入法律,宗室成員通婚成為主流甚至是絕對規範。

第一次世界大戰(1914—1918)之後,君主制在歐洲遭到重大挫敗,德國、俄國、奧匈等國的君主制被推翻,從這時起,宗室聯姻開始迅速衰退,直至二戰後逐漸絕跡。在這個時期,上面所述的傳統上聯姻的兩種意義不復存在:第一,各國君主要麼被推翻,要麼在君主立憲制之下成為虛位元首,不再佔據大量的政治經濟資源,他們之間聯姻對於維持和拓展國家的政治和經濟實力不再具有意義;第二,平等成為主流思潮,各國的王室無法再居高臨下地對待本國臣民,把他們看成低於自己、不能社交的存在。另外還有更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隨著民主化和大眾政治的發展,民族主義思潮否定了過去泛歐洲的「君主大家庭」概念,各國民眾越來越不能接受本國君主的配偶是外國人;於是各國宗室也在這一時期發生了一種「民族主義轉向」,告別了過去的泛歐主義傳統,對自己進行了民族化、本土化改造,而選擇和本國人結婚就是重要一步。

因此,王室和平民通婚主要是歷史發展的產物,甚至是王室自我改造、自我轉變的手段;但是,另一方面,也的確是傳統對時代的妥協。因此,如果把君主制看成傳統的、等級制的存在,那麼從宗室通婚到和平民通婚,確實標誌著這種傳統意義上的君主制衰落了。

以上是外部視角、客觀視角。我還想補充一個內部視角、主觀視角,也就是王室成員選擇配偶時個人的主觀意願。人們經常把王室成員的婚姻看成一種規範或習俗的產物,卻忽略了王室成員本人的意願可能發揮了多大作用。我認為,現代王室成員和平民結婚,的確是時代發展、習俗變化的產物,但同樣也是個人選擇的結果,也就是說,王室成員自己越來越能接受、越發願意選擇和平民結婚。

通俗地講,大家說結婚要「門當戶對」,你可以把它看成是社會文化方面的規範,但你可能也會覺得和與自己類似的人一起生活才舒服。20世紀以來,西方社會平等化的結果是,即使在保留君主制、貴族制的國家,比如英國,這些傳統的等級社會精英的社交範圍也在空前擴大,他們和平民百姓的社交距離大大拉近,也就有了談情說愛、談婚論嫁的可能,而這在19世紀以前的歐洲是難以想像的。

具體拿英國王室來說,一戰以前,王室成員基本認為,只有歐洲其他宗室的成員才是結婚對象;英國國內的一干大貴族在財富方面可以傲視來自德意志小君主國的阿爾伯特王子,但後者擁有前者沒有的可以和維多利亞女王結婚的身份。一戰以後,宗室聯姻退出歷史舞台,英國的王室成員開始普遍選擇和英國貴族家庭的成員結婚,因為長期以來,英國王室在國內、在家庭內部的生活方式和英國的貴族具有高度相似性(對賽馬等上流社交活動的參與,對鄉村生活的熱愛等等),他們傳統上就一直在一起社交,對彼此的相處感到舒服;所以,王室成員在放棄宗室聯姻後,可以非常自然地選擇和英國的貴族聯姻——在1936年喬治五世去世時,他五個成年子女中的三個都選擇了這種婚姻:約克公爵阿爾伯特王子娶斯特拉思莫爾伯爵的女兒(喬治六世和伊麗莎白王后),瑪麗公主嫁給哈伍德伯爵的兒子,格洛斯特公爵亨利王子娶巴克盧公爵的女兒,這三樁婚姻都得到他們父親和整個上流社會的支持和認同,而愛德華八世拒絕類似的婚姻、選擇離過婚的美國女子辛普森夫人的行為就被視為不可接受的離經叛道。

1947年,伊麗莎白公主(伊麗莎白二世)嫁給菲利普親王,實際上不是典型的舊式王室聯姻,因為菲利普雖是希臘王室成員,但在嬰兒時就被父母帶到英國定居,後來在舅舅蒙巴頓勛爵的照料下長大,成長經歷和生活方式基本是英國貴族式的;公主嫁給他,不是因為他是希臘王子,而是因為公主的社交圈十分狹窄,他們在十幾歲的時候就認識了彼此然後相愛。這不是典型的王室聯姻,而更像是當時英國佔主流的王室和貴族通婚,和女王父母的婚姻類似。

1981年,查爾斯王子娶斯潘塞伯爵的女兒黛安娜,也是因為他們同樣作為上流社會的成員,得以在同一個圈子交往,查爾斯認為他們會有共同語言。但是,這場婚姻成了王室-貴族通婚的最後一例,原因是,二戰後的社會狀況又發生了極大變化:貴族作為一個自成體系的社會階層逐漸消失、融入平民,而黛安娜就是這個過程的產物——她雖然是伯爵的女兒,但幾乎沒有繼承任何老式的貴族家庭傳統、生活方式和思維方式,性情十分平民化、城市化。

黛安娜和老派保守的查爾斯以及王室其他成員格格不入,但是,她通過對自己兩個兒子的言傳身教,在個人婚姻失敗的同時,非常成功地改造了王室的氣質,塑造了王室的未來,讓英國王室在威廉和哈里一代實現了「平民化轉向」,連貴族式的生活和思維方式也放棄了。這就是為什麼威廉會選擇平民凱特作為結婚對象:此時,貴族作為一個獨特階層在英國也已經消失,而威廉作為王室的新一代,發現自己在生活方式和思維方式上和大學同學凱特沒有本質差別,談情說愛和談婚論嫁也就不成問題了。

不知道我說清楚沒有。王室和平民通婚的問題,既要從政治和社會層面觀察,理解為傳統王室理念的衰敗和王室自我轉型變革的產物,也要看成王室成員個人觀念的變化和個人婚戀選擇的結果。


首先,伊麗莎白二世和菲利普親王的婚配,標準並不高,他們之後還有兩對規格更高的,而且都和目前是共和國的希臘有關,一會兒說。

菲利普親王的爸比是丹麥和希臘王子,老四,爺爺曾經是丹麥王子,被選去做了希臘國王,親王的太爺爺,也就是丹麥老國王,當時看到了巴爾幹半島局勢動蕩,所以保留了去希臘那一支的丹麥王室成員身份,為了就是給子孫多留一條路。所以菲利普親王屬於當時希臘王室的邊緣成員,且和還是公主的女王結婚時,希臘已經共和了。而女王本人,媽咪不是王族,就是媽咪的爸比不是王。

目前歐洲王室,血統最正的,是丹麥女王,40年出生,其次是西班牙新國王,68年出生。

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王位是爸比給的,媽咪是直系公主,也就是外公也是國王,瑞典老國王,她的外公是現瑞典國王的爺爺。她有個著名兒媳,港產王妃文雅麗。但是女王的爸比和媽咪結婚,顯然在伊麗莎白和菲利普之前,不是上文提到的。

西班牙新國王費利佩六世,插播一下,他年輕時江湖人稱行走著的荷爾蒙。他王位爸比給的,媽咪索菲亞王后也是直系公主,就是說外公也是國王,希臘國王。除此以外,歐洲王室再沒有如此純的血統了。

前文高規格婚禮,說的是他爸比。費利佩六世的爸比胡安卡洛斯一世的爺爺是西班牙國王阿方索十三世,西班牙王室在他這裡,斷了。阿方索的兒子們以為王室沒了,大多和平民結婚了,只有費利佩六世的爺爺,未和平民通婚而保有了王室繼承權。所以當弗朗哥決定自己掛了之後恢復西班牙王室,這一隻成了唯一的可能。胡安在還是個孩紙的情況下,就被弗朗哥當作國王培養,他和當時希臘國王長女,也就是索菲亞結婚,在伊麗莎白和菲利普之後,這個規格比伊麗莎白和菲利普高。

另一個高規格,是索菲亞的弟弟,希臘末代國王,他在索菲亞結婚兩年後,娶了丹麥三公主,就是上文瑪格麗特二世的親妹妹。所以,如果希臘不共和,末代王儲也會成為一個血統很正點的王。不過即使共和了,末代王儲也是有丹麥女王大姨,西班牙王后姑媽,未來丹麥國王表親,西班牙國王表親的男人,想想就可怕,哈哈

再說,為啥和平民通婚。

四個理由吧,首先,王族越來越少,不好聯了。尤其一戰幹掉好幾個,包括當年權傾歐洲的哈布斯堡家族,嘿嘿,插播,我學過西班牙語,凡和西班牙有聯繫的,都略知一二,但我真的是個工科狗。再者,大家都是親戚,還是別醬了,畢竟近親不好嘛,插播,參見哈布斯堡家族將西班牙和奧地利分家後,兩支不斷通婚,最後西班牙分支絕後的案例。第三,王室只是吉祥物了,不需要聯姻鞏固政權了。最後,王室和平民結婚,也是親民的行為,有助於提高王室聲譽,讓他們繼續做吉祥物,何樂而不為呢


現在歐洲王室不僅和平民通婚,有的還和不一般的平民通婚,如挪威梅特王儲妃,之前吸毒有私生子當服務員遇到王子,瑞典卡爾王妃之前是野模,目前在位的這一代,別說王室通婚了,就連貴族都很少,個人感覺是時代在變化,王室要走親民化路線,接觸非貴族的機會越來越多,選擇也就廣了,有對歐洲王室感興趣的可以看看天涯高樓和微博上一些博主,大家介紹的很詳細


這不是王權衰落的表現,而是王室順應潮流的明智之舉。

從前各國王室之間的通婚的益處,其他網友已經分析過了。

那麼弊端是什麼呢?

一是近親結婚導致遺傳疾病概率大大增加,

例如血友病。

二是與別國王室通婚具有失去自己國家統治權的極大風險。

1363年,挪威國王哈康六世與丹麥公主瑪格麗特結婚。直接導致了挪威主權和獨立的喪失。1397年,在丹麥登基稱王的瑪格麗特把三個斯堪的納維亞國家聯在了一起。著名的「卡爾馬聯盟」成立,挪威和瑞典淪為丹麥王國的一個組成部分。

在民族國家意識興起之前的近代以前,歐洲民眾看各國王室之間的聯姻是事不關己,抄著手看,一會宣布要向這個國王交稅一會向那個國王交稅,跟誰繳稅不是吃飯。但民族國家意識興起之後,各國民眾開始極力監督本國王室跟別國聯姻是否會「喪權失地」的問題了。你的家事不再是你的家事,而是天下人的事。

所以,各國王室跟平民結婚,才不會有喪權失地的風險。

說了半天,好像還是可以說「王權衰落」,但問題是,歐洲君主制國家的君主手裡能攥著的政治力量本來就比不上東方君主的集權專制。


黛安娜是斯潘塞伯爵家的。凱特是個富豪之女,和王子打小兒同學——你想想王位繼承人上的學校是啥……

簡單說來,就是貴族有名號,富翁有錢,王八看綠豆。

真正的貴族和平民通婚也不是沒有,愛德華第八那個老婆似乎出身就不咋地。

還有和黑人鑽草叢的安·鄧納姆,豪門出身,給個黑綠當小三,研究男人也能研究成人類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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