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法治比大陸高到哪裡去了?
02-05
我認為因為雙方政體不同,台灣是五權分立,西方民主體制,有賴於民主監督,司法獨立,程序正義等,不同身份階級的人都能得到公平的待遇(不包括有相同水平的律師和資源),還是比較公開透明的。這是比大陸進步的地方。大陸因為目前一些體制問題,當案件涉及某些人時,政法委等都會指導工作。一些重大案件中法官甚至只起了宣布結果的作用。說明我國司法缺少獨立性,大型政治案件上的人人平等,公開透明基本沒有。法律是無產階級專政工具,有時真的變工具了。此外錯案冤案誤判時有爆出。這更說明了我們在法治上的欠缺。因為後者與我們生活更息息相關。現在國家執行依法治國國策,法律被推高到新高度(偏資本主義性質,但沒事,我們是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也在進步中,但依舊是千瘡百孔。需要更大的進步,特別是司法獨立,法律的完善情況等等。
大陸法治之路路漫漫其修遠兮。台灣法治不要被民粹綁架,不要被藍綠意識形態主導就是勝利。
但是沒有香港跑得快啊
沒有政法委
多50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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