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學臨床中,有沒有對網路虛擬人格精神失常的治療經驗?

比如林小雨


謝邀!

我記得熊貓君不在內陸吧 (我對美食類比較有印象,至少是個榴槤便宜的地方) 國外嗎?看看當地的資料什麼的。

我只記得我十年前學的時候在加拿大學電腦教育,發展心理學和教育學的,論文CS的利弊,讓我第一次從更全面角度看待網路遊戲。

而那個時候還沒知道網路虛擬人格精神失常。 嚴格來說我今天第一次看到,所以請最好詳細描述下。

近幾年2006開始有網路成癮國內的聲音越來越多…… 開始有網路成癮工作坊講座什麼的。

(不過我那個時候受訓榮格派多餘精神分析等流派,07才去精神醫院重症實習…… 所以我覺得人有時間和動力,不在這個消耗在那個消耗,而網路其實給予使用者發泄和平衡還有孕育某些自我-雖然很脆弱甚至達不到現實應對的層面,但是是屬於選擇性應對現實的一種策略——不知道我有沒有表達清楚點;這麼說吧,我覺得網路提供了某些人某些部分自我狀態喘息的空間。 所謂的網癮等很多,或者部分人格的誇大都屬於,類比安眠藥,適當幫助睡眠,但是有耐藥性,而且吃多死人。)

我搜索了些材料

《網路成癮臨床診斷標準》

由北京軍區總醫院制定的中國首個《網路成癮臨床診斷標準》2008年11月8日在京通過專家論證。

"網路成癮癥狀表現有:

一、對網路的使用有強烈的渴求或衝動感。

二、減少或停止上網時會出現周身不適、煩躁、易激惹、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礙等戒斷反應;上述戒斷反應可通過使用其他類似的電子媒介,如電視、掌上遊戲機等來緩解。

三、下述5條內至少符合1條:為達到滿足感而不斷增加使用網路的時間和投入的程度;使用網路的開始、結束及持續時間難以控制,經多次努力後均未成功;固執使用網路而不顧其明顯的危害性後果,即使知道網路使用的危害仍難以停止;因使用網路而減少或放棄了其他的興趣、娛樂或社交活動;將使用網路作為一種逃避問題或緩解不良情緒的途徑。網路成癮的病程標準為平均每日連續使用網路時間達到或超過6個小時,且符合癥狀標準已達到或超過3個月。

網路成癮,又稱網際網路性心理障礙(Internetaddictivedisorder,簡稱IAD),臨床上是指由於患者對互聯網路過度依賴而導致的一組心理異常癥狀以及伴隨的一組生理性不適。有台灣學者認為,網路成癮是由於重複地使用網路而導致的一種慢性或周期性的著迷狀態,並且帶來難以抗拒的再度使用慾望,同時對上網帶來的快感一直有生理及心理依賴。也就是說,因為網路的許多特質帶給使用者許多快感,同時又因很容易重複獲得這些愉悅的體驗,使用者便在享受這些快感時漸漸失去了時間感,一方面逐漸對網路產生依賴,另一方面導致沉迷和上癮。"

我們那個時候會用電腦都自嘲,我們都是網路成癮症患者。 但是其實不是,我們是網路使用者。 成癮有自我功能上面的問題……

(還有動力學角度認為一個人成癮只是表面,實質是缺乏更有意義的事情去做,或者說衝突太厲害導致自我功能無法很好發揮之類的—— 具體情況也要具體分析,有很多細節分支的,就好像肉有很多種,洋蔥切不一樣燒不一樣味道差異等)

中國網路遊戲成癮標準首次成為世界診斷標準__中國青年網

"中國青年網上海5月18日電 (記者 吳楚) 今天,美國精神病協會首次將北京軍區總醫院醫學成癮科、中國青少年心理成長基地主任陶然的《網路成癮臨床診斷標準》納入本周末正式出版的DSM-5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三部分中的網路遊戲成癮。這標誌著中國人制定的標準首次在世界精神疾病診斷領域被國際認可,填補了非物質成癮領域的空白,確立了一個新病種。這次出版是DSM近20年來的第一次重大更新。 "

"中國青少年心理成長基地是由北京軍區總醫院、中國青少年網路協會在中央文明辦、團中央、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等九部委支持下於2006年正式成立的。成立以來,幫助「問題少年」5500餘人,免費諮詢5.5萬人次,絕大部分學員重返課堂,回歸社會,解決了近萬個家庭的困苦。中國青少年心理成長基地在網路遊戲成癮研究領域處於世界領先地位。

  DSM-5中的網路遊戲成癮一共九條診斷標準,全部來自陶然教授制定的臨床診斷標準中的八條癥狀標準加一條嚴重程度標準。包括:

  1.渴求癥狀(對網路使用有強烈的渴求或衝動感)

  2.戒斷癥狀(易怒、焦慮和悲傷等)

  3.耐受性(為達到滿足感而不斷增加使用網路的時間和投入的程度)

  4.難以停止上網 

  5.因遊戲而減少了其他興趣 

  6.即使知道後果仍過度遊戲 

  7.向他人撒謊玩遊戲的時間和費用

  8.用遊戲來迴避現實或緩解負性情緒 

  9.玩遊戲危害到或失去了友誼、工作、教育或就業機會

  據中國青少年網路協會第三次網癮調查研究報告顯示,我國城市青少年網民中網癮青少年約佔14.1%,人數約為2404.2萬;在城市非網癮青少年中,約有12.7%的青少年有網癮傾向,人數約為1858.5萬。將網路遊戲成癮納入DSM-5,將為更多的青少年儘早的提供科學的診斷和治療。 "

這是目前「精神病學」對網路問題的疾病命名描述。

對網路虛擬人格精神失常的治療經驗

這個就比較難定義。

網路用Internet etc.等來理解的話。

什麼是虛擬人格,虛擬人格_百度百科

"虛擬人格是現代技術,尤其是以計算機為代表的信息技術的發展勢頭猛進。

我們這裡探討計算機網路的虛擬人格的立命之源。首先澄清的是我們這裡提及的我們要闡述的這個計算機網路的虛擬人格是廣義上的人格,這裡的計算機網路,是由計算機和人基於網路技術所建構的系統。從人格到虛擬人格到計算機網路人格一步一步去定義計算機網路的虛擬人格。 我們這裡在理解人格的含義主要是先從心理學意義上去理解。人格也稱個性,這個概念源於希臘語Persona,原來主要是指演員在舞台上戴的面具,類似於中國京劇中的臉譜,後來心理學借用這個術語用來說明:在人生的大舞台上,人也會根據社會角色的不同來換面具,這些面具就是人格的外在表現。

面具後面還有一個實實在在的真我,即真實的人格,它可能和外在的面具截然不同。G.奧爾波特在1937年出版的《人格:一種心理學的解釋》一書中,把人格研究狀況介紹給美國。正是從這個時候開始他就反對精神分析和行為主義心理學中某些公認的觀點。奧爾伯特早期理論的創建主要受到哈福大學畢業後在德國吸收的格式塔心理學和早期形成的強烈的人本主義傾向的影響。格式塔心理學強調意識經驗的完整和相互聯繫,它的致命弱點是不能為了更透徹地了解它而試圖對它進行任何分解。它幾乎完全忽視了潛意識心理。奧爾伯特認為,格式塔心理學「是那種我一直在渴求的但並不是知道它存在的心理學」。事實上,奧爾伯特懷疑把科學作為人格信息的來源。他對文學和哲學看到的有關人類的描述感到更為滿意。這並不是說,奧爾波特忽視科學方法提供的信息,顯然他不是這樣。但是,他並不希望在致力理解人格的研究工作中被囿於科學方法之內。他認為在漫長的歲月中人類積累了許多有用的而卻是非科學的信息。不對它們加以利用是極為愚蠢和魯莽的。

1937年,奧爾波特考證了人格這個詞的詞源,開始把它與意指面具的希臘語Persona相聯繫。他還對50種有關人格的定義進行考證,最後得出了自己對人格的著名定義:「人格是個體內部的那些心理物理系統中決定其獨特地順應環境的動力組織」。……

吉林大學李莉在其論文《論虛擬人格在網路中的傳播》指出,虛擬人格是在現實世界中被壓抑的人格和在現實世界中無法實現的人格,因網路世界為其提供了可以存在與表現的條件,而在虛擬主體的網路傳播與交流活動中被表現出來的隱藏在現實人格背後的一套行為模式。虛擬主體在網路中進行傳播活動的特殊性,使得其虛擬人格具備了以下幾個特點:身份的假定性、行為的去抑制性、角色的多重性和存在的依賴性

中山大學鄧澤球、中南大學張桂群在他們的論文《論網路虛擬人格》指出,人們在網路交流時產生的虛擬人格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平時被壓抑的人格, 一類是平時崇敬的人格。現代社會的競爭及其他方面施加給人的壓力及多重社會角色對人的束縛—這本身也是一種壓力, 使人們很難甚至不可能盡情地展現真我的風彩, 但這並不意味著一個人的個性就會從此消失, 恰恰相反, 通常的情況反而是愈禁而彌強。這就好象是用高壓鍋煮水, 被壓抑的氣體的壓強越來越大, 對鍋的作用力也越來越大, 但鍋的強度是一定的, 當作用力達到這一強度或者超過時, 就會發生爆炸。虛擬人格的產生則正可以達到「減壓」的作用, 從而調節心理平衡。確切地說, 這種平時被壓抑的虛擬人格並不是「 虛擬」的,而是本來就存在的,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有機會有條件, 它就會表現出來。這裡之所以也稱之為「 虛擬人格」 , 主要是因為在通常情況下, 它並沒有表現出來, 而主要是在網路交流中才表現出來, 一旦離開網路交流這一條件就不會表現出來, 它具有不穩定性及有條件性。"

我假設題主問上面那段,更多符合下橫線說的。

不同的人格出來,釋放了有個問題,就是容易肆意多了在日常生活中反映不足,或者也肆意了。

導致某些適應性不良才會覺得是失常是嗎?

(我要哭了,我為什麼大半夜要啃這個問題回答)

PsychiatryOnline

老外關於這方面的 Issues for DSM-V: Internet Addiction -by Jerald J. Block, M.D.

「Internet addiction appears to be a common disorder that merits inclusion in DSM-V. Conceptually, the diagnosis is a compulsive-impulsive spectrum disorder that involves online and/or offline computer usage (1, 2) and consists of at least three subtypes: excessive gaming, sexual preoccupations, and e-mail/text messaging (3). All of the variants share the following four components: 1) excessive use, often associated with a loss of sense of time or a neglect of basic drives, 2) withdrawal, including feelings of anger, tension, and/or depression when the computer is inaccessible, 3) tolerance, including the need for better computer equipment, more software, or more hours of use, and 4) negative repercussions, including arguments, lying, poor achievement, social isolation, and fatigue (3, 4).

Some of the most interesting research on Internet addiction has been published in South Korea. After a series of 10 cardiopulmonary-related deaths in Internet cafés (5) and a game-related murder (6), South Korea considers Internet addiction one of its most serious public health issues (7). Using data from 2006, the South Korean government estimates that approximately 210,000 South Korean children (2.1%; ages 6–19) are afflicted and require treatment (5). About 80% of those needing treatment may need psychotropic medications, and perhaps 20% to 24% require hospitalization (7).」

「China is also greatly concerned about the disorder. At a recent conference, Tao Ran, Ph.D., Director of Addiction Medicine at Beijing Military Region Central Hospital, reported 13.7% of Chinese adolescent Internet users meet Internet addiction diagnostic criteria—about 10 million teenagers. As a result, in 2007 China began restricting computer game use; current laws now discourage more than 3 hours of daily game use (10).」

「Despite the cultural differences, our case descriptions are remarkably similar to those of our Asian colleagues (8, 13–15), and we appear to be dealing with the same issue. Unfortunately, Internet addiction is resistant to treatment, entails significant risks (16), and has high relapse rates. Moreover, it also makes comorbid disorders less responsive to therapy (3).」

前面都是介紹,這段算是給個小結,至少在2008年的時候,關於網路成癮方面的問題治療反應是比較慢的。

PDFProblematicInternetexperiences: Primaryorsecondary ...

DiscussionMentalhealthprofessionalsaremorelikelytoidentifycertaintypesofproblematicInternetexperiencesasprimarypresentingproblemsamong

這篇07年的,講比如有的人婚姻感情有問題,可能藉助網路來婚外情,那麼其實網路使用問題是繼發而不是原發性問題。

所以要考慮網路虛擬人格精神失常。

是這個另外因素導致的網路使用問題;還是別的問題導致需要通過網路來宣洩而使得顯得像是網路虛擬人格精神失常。

(我覺得我要無恥-少專業證據但是顯得很專業點的簡單回答就是: 關係的問題 在精神病學臨床治療經驗 中比比皆是。)

我估計不同流派的老鳥們都能很熟練地用他們的方式來治療以這個為主題的來訪者。

至於治療效果,從上面來講,如果本身是神經症性和嚴重心理問題角度分類的網路虛擬人格精神失常要比人格障礙類型的網路虛擬人格精神失常治療經驗更豐富和相對容易治療。

APA Search Results addition

喜歡英文的去看APA裡面的論文啥的比較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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