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餐廳」是如何認定的?伊斯蘭教協會或清真寺對轄區內的清真餐廳有沒有管轄和監督的權力?

微博:

河南清真寺穆斯林上街執法:發現「御膳莊園」裡面包括廚師和店員沒有一個回族,也沒有任何有效的證件,各坊清真寺一致協商決定對其封店,讓這些漢族商戶等候在東關清真寺處理!又排查了睢縣夜市,對於不、符合教法的令其整改!檢查中發現劉一鍋飯店設有佛像,令其立即銷毀!兩次封「火辣辣小吃店」

出處:戰爭事典主編的微博 新浪微博

另有一個廣泛傳播的「伊斯蘭教協會工作總結範文」中提到:

幫助下崗及外地穆斯林辦好9家清真餐廳,組織他們學習民族用語和禮節,並義務為其宰牲


轉載,清真不是一種食品,而是一種經濟掠奪與宗教擴張的手段

這兩天看到兩會上有人推動清真食品立法,網上討論的很激烈,忽然就很想說兩句。

昨天轉載了中國道教協會梁興揚教長的帖子,覺得他老人家的帖子有點標題黨,並且,內容說得不夠貼近群眾,不就此說兩句我憋得牙疼,故,決定自己開個帖,跟大家嘮嘮這碼事兒。

閑來無事,從昨天到現在,在超大,天涯,知乎等網站看了十幾個相關的帖子,並且,所有的回復都看了一遍,為了省事,此帖中的一些段落是直接複製過來的。帖子是用來討論的,不是用來賺錢的,故,請段落的原作者不要給我扣一頂抄襲的帽子。若哪位作者認為我侵犯了他的作品,告訴我一聲,刪掉某段就是。

言歸正傳。

此前和網友聊天,說到網上有人提出抵制清真食品一事,不得不說,現在街上清真食品確實多,伊利,嘉多寶,今麥郎,魯花,康師傅紅燒牛肉麵等等,那天我在超市買了一袋酵母,牌子叫「丹寶利」,中法合資,廣西生產,竟然也是清真的,網友說,清真酵母不叫什麼,廣東都生產清真口香糖了,甚至,清真礦泉水都有了,看來清真已無處不在了。

朋友說,你要有機會去北京最大的批發市場「回龍觀」轉一圈,就會發現所有凍雞類產品都是掛清真的。後來,我便留心了一下,在超市裡,果然看到的凍雞產品都是清真的,什麼六合,華都,當時記了好幾個牌子,時間久了都忘了,都是清真的,有興趣的朋友去超市時可以關注一下。

以前我只知道一些地方的牛羊肉市場被回民壟斷,總以為那是一種個別地方的個別現象,沒想到雞類冷凍品市場都被清真壟斷了,這一刻,我下意識的想,這一現象是否意味著,我在某個快餐店或是大街上吃了個炸雞腿,也間接給伊斯蘭教捐了款呢?之所以有這種想法,是因為我知道,掛清真牌可不是免費的。

以前,我對「伊斯蘭教」與「清真食品」一無所知,並沒有覺得這樣的人與這樣的食品與我們有什麼不同,新疆七五與昆明火車站事件發生後,網上的兩個帖子給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至今我都記得那兩個帖子的名字,《穆斯林的路線圖》《對德州三三一事件的思考》,從那時起,我開始知道了這一宗教,知道了穆斯林這個詞。

伊斯蘭是個敏感話題,故,請各位理智討論,別動不動就相互攻擊與謾罵,大家都是上過幼兒園的人,都斯文點兒好嗎?

中國有2000萬現在或祖上信過伊斯蘭教的,可是,吃飯時專找清真餐館的可不止是這個數,而且,其中大部分是漢族,聚餐時尤甚。比如,你家有人結婚,你單位有同事是回民(此處的回民,不是指回族,而是指回教),或是家裡有親戚是回民,有時可能只是為了照顧那麼三兩個人,你也會不得不選擇去清真飯店,畢竟,紅白事,人家隨了份子,總得讓人家吃飯吧?再比如,你們宿舍或是你們科室你們公司十個人中有一個回民,吃飯時也得找回民餐館吧。

於是,一種現象出現了,在回漢混居的地方,20年前大飯店基本都是普通飯店,現在10家倒有9家成了清真的,原因就是回漢混居,一單婚喪嫁娶的生意便是十几上百桌,但凡隨份子的人中有回民,哪怕只是三兩個,主家也會選擇在清真飯店招待親朋的。只因掛個清真牌,然後三兩個回民便夾攜著幾十甚至幾百個漢人選擇在此就餐,換你是漢民飯店老闆,你也不願意放棄這一巨大的市場是吧?怎麼辦?找個回民掛名當法人代表,飯店的牌子便可以換成清真的了,然後便可以有婚喪嫁娶的大客戶上門了。

於是,問題來了,清真飯店,哪怕是漢族經營的,也會有伊斯蘭宗教人士常去檢查的,尤其是本身就是回民經營的那種,更是無論是米,面,油,鹽,醬油,等等,所有東西都要用清真的,如此,你便知道,為什麼現在市場上清真麵粉、清真鹽、清真油都出現的原因了。一個清真飯店每天少則幾十人吃飯,多則幾百上千人吃飯,這巨大的市場不止漢民飯店的老闆不想放棄,漢人生產米面油的老闆也不願意放棄啊。於是,怎麼辦?很簡單,米面油也弄成清真的好了,再於是,便有了清真魯花花生油、清真五得利麵粉、江蘇清真鹽之類的情況。

推動清真食品立法,然後,回民進入執法者的隊伍,名正言順的去檢查各清真飯店,名正言順的要求清真飯店的所有食材如米,面,油,鹽,醬油,醋,澱粉,面醬、麻將、茶、飲料等等,都用清真的,這種情況持續下去,不出10年,國家的整個食品產業鏈便不知不覺中都掛上了清真牌。也許你會說,全國畢竟還是漢民飯店多,怎麼可能整個食品產業鏈都掛清真牌呢?在此,以食用油為例,如果,你是生產食用油的企業,你不掛清真牌,就會失去2000萬回民的消費者,以及幾萬家清真飯店的數以億計的消費者,你會怎樣?反正漢族人和漢族飯店又不在乎是不是清真,掛個牌好了,這樣回漢所有的市場便都有機會了,不是嗎?

這還真不是我太樂觀,試想,10年前,有多少人知道清真是何物?10的後的今天,天朝大地上有沒吃過清真食品的人嗎?也許你沒進過清真飯店,但那又怎樣?你敢說,漢民飯店中就沒有用清真的食材嗎?買包酵母吃包口香糖都有可能吃到清真,還有什麼不可能的?甚至,你在家做個可樂雞翅,好了,凍雞翅是清真的。

現在,大家討論一下,為什麼會出現越來越多的清真企業的原因,為什麼一部分人要拚命推動清真食品立法。請大家理智討論,不要罵什麼中共是伊斯蘭教的乖孫子,回民都是邪教徒等等髒話。中共雖然喜歡扮聖母,但大部分回民尤其是中東部地區的回民都是普通人,和我們一樣上有老下有小,起早貪黑的掙錢養家,甚至其中大部分和我們一樣從不信神不信鬼兒的,你這動不動就將人家打進恐怖分子的行列去了,還講不講理啊?咱都斯文點,理智討論,不亂操帽子,不說髒話,成不?

我仔細想了這個問題,然而百度了一些帖子,綜合一些帖子中網友的觀點,發現一個問題,那便是,清真不是一種食品,而是一種經濟掠奪與宗教擴張的手段,由於許多觀點都是從各個帖子中摘過來的,難免偏頗,不妥之處,還請知情者更正:

1:清真飯店或是清真企業,哪怕是漢族人開的,也必須有個回民當法人代表。法人不是白當的,掛名是要每月給開工資的,如此,全國假設有一萬家漢人經營的打著清真旗號的清真企業或清真飯店,就有10000回民可以靠掛個法人的名兒白吃白拿,解決了10000人的就業。事實上,全國漢族人經營的清真企業和清真飯店可不止是10000家。

民委,民宗局,伊斯蘭協會,清真執法隊,民族大學,民族醫院,有多少人靠著回民的身份便有了飯碗,恐怕連中共也不曾統計過吧?

2:批准掛清真牌的伊斯蘭教協會不是白批准的,也是需要給錢的,如此,全國有多少人靠著伊斯蘭教協會這個牌子吃飯?可想而知。還別說伊斯蘭協會,掛清真牌的人多了,會寫清真字的人都能靠寫牌匾吃飯,換你,你不喜歡坐著寫字賺錢而願意站著掃大街的當事業編?加之,平時清真寺或伊斯蘭教協會有個大事小情找你來要捐款,越是漢人開的掛了清真牌的企業越積極,生怕一不小心露了餡兒,引來「民族問題,宗教問題」 。清真企業越多,清真寺和伊斯蘭教協會便越肥,腰包越鼓,氣越橫。中華大地上,凡回漢衝突,無論大小,都是以回民沾光了事,為什麼?答案是有組織撐腰。漢人如一盤散沙,遇事事不關已便是旁觀者,於是,只要回漢衝突,便立即會演化為一個家庭對抗一個民族。

3:清真寺和伊斯蘭教協會有了錢,可以建更多的清真寺、穆斯林文化研究中心,穆斯林學校等等,吸引更多的人尤其是漢族加入,擴大自己的隊伍。隊伍越大,吃清真食品的人就越多,吃清真食品的人越多,清真食品企業就越多,清真食品企業越多,清真寺和伊斯蘭教協會就越有錢,妥妥的正循環。

4:回民組織越有錢,回民遇到事情他們就越賣力氣的出面幫著解決,如此,回民的向心力就越強。尤其是遇到回漢衝突這種事情,清真寺越有錢,組織能力就越強,當年中牟事件,山東河北西北的回民大規模千里馳援,說背後沒有人組織,你信么?每一次回漢之間有個大事小情,警察都向著回民,以漢族人吃虧為結局。為什麼?警察慫么?不是,警察怕丟飯碗,一來是國家那個N……的兩少一寬,二來,警察辦事要是不讓回民沾光,立馬就有回民組織去給他們的上級施壓,然後上級便開始出來和細泥,警察便有可能成為某一事件的替罪羊,從而丟了工作,換你是警察,你不怕下崗?

5:清真飯店或是清真食品廠要求採購與生產線等關鍵崗位上的人必須是回民,如此,解決了回民的就業,並且,整個廠子里回民都要佔一定的比例,而如果一些人因為自己是回民的身份而得利,那麼,他會更加在意自己的身份,而如果漢族看到這樣的身份可以讓自己沾光,回漢通婚的後代便都會成為回族,詳情請參照高考加分。

已有的先例:《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辦法》中規定,生產單位的少數民族從業人員,一般不得低於本單位從業人員總數的15%;經銷單位的少數民族從業人員,一般不得低於本單位從業人員總數的20%;飲食服務單位的少數民族從業人員,一般不得低於本單位從業人員總數的25%——看清楚了,這是省級條文的硬性規定,為回族就業提供了充分保證,甚至不排除未來有漢人或滿人等其它民族的人為了一個飯碗改民族的可能。

名正言順的用利益將一部分人捆綁在一起,團結擴大了自己的群眾,讓越來越多的回民走進政府的執法隊伍,這便是為什麼回民拚命想推行清真食品立法的一個重要原因。

6:清真食品企業多了,回民組織有錢了,就有足夠的錢來支持回民中的士紳階層,會有更多回民的孩子考進高等學府,擠進公務員的隊伍,然後,利用公職為自己的民族謀私利。 民委/民宗局就是個例子,全國只要有民委/民宗局的地方,基本上都有回民,這些人的作用就是遇事給回民張目,沒事兒時管國家要錢。能讓財政撥款建清真寺就建清真寺為子孫爭地盤兒,建不了清真寺掙個牛羊肉補貼也行啊。反正是用全民的錢為自己人謀福利,還能刷刷存在感,何樂而不為呢?

7:當回民的公務員多了,有權的多了,搞文化的多了,就會搶佔社會資源,搶佔文化宣傳陣地。蘭州大學伊斯蘭研究所所長丁士仁公開鼓噪八百里秦川是伊斯蘭開墾的,好象回民進入中國之前,800里秦川是不毛之地、周秦漢唐都不存在似的。不要小看了這種鼓噪,現在這些觀點被漢人罵娘,被回民「認為」是一種「有爭議的說法」,數百年後,這些書中的觀點便是可以引的「經」,可以據的「典」,未來,隨著人口的增多,一旦國家有難,難免會有人振臂一呼,大吼一聲「自古以來」……

8:一個地方,原本一個回民沒有,來了一家開拉麵的之後,不久就會出現第二家,第三家,然後便開始想著建伊斯蘭教協會,想著管政府要地要錢建清真寺,清真寺一旦建成,這輩子甭想拆了,拆一個你得補我倆,拆個小的你得補我個大的。並且,做為祖產,一代代傳下去。

他們一點點的蠶食著其它民族的地盤,但他們的主盤永遠是他們的,只有他們蠶食別人的份兒,別人休想蠶食他們的。

9:吃清真食品的人多了,不止回民在生產環節就業率高了這麼簡單,清真企業越多,伊斯蘭教協會清真寺等等就越會拚命推動清真食品立法,為什麼?因為立了法,就得有執法者,再小的執法單位其執法者里都必有穆斯林,這樣全國範圍內便可以有幾萬名穆斯林擁有了行政或事業編製,不但解決了穆斯林的就業,最重要的是,在天朝,執法權意味著什麼,就不用說了吧,參考一下城管,那可都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兄弟們啊。

一下子便讓數萬自己人端上了鐵飯碗,換你,你不拚命給清真食品立法?

10:每一天,13億中國人中有超過一半兒人不知不覺中吃著「清真食品」,間接為伊斯蘭教捐了款而不自知,你或許不是故意的,但你吃的雞肉凍製品全國範圍內已沒有非清真的了,全國每天有多少人吃凍雞肉製品,可想而知。不止凍雞肉,麵粉,食用油,酵母,牛奶,速食麵等等,稍稍留意一下就會發現,中國人的餐桌,已經慢慢被清真食品侵佔了。

11:清真食品讓回民沾了這麼多光,如果你認為它對回民全是好事,那就大錯特錯了。沾光的只是少數人,大部分人則是犧牲品。不信教的回民,出去吃飯時,也不敢吃非清真的,怕惹來閑話。加之現在越來越多的企業招工、甚至一些學校招生時也不願意招回民的孩子,為什麼?惹不起啊。沒見過回民打架的,請自行補腦。

少部分人的得利讓大多數人成為了犧牲品,從這一點兒上講,不讓伊斯蘭教在中國坐大,也是在幫那些不信教的回民同胞脫離苦海。

宗教是高尚的,是用來律已的,而不是用來利已的,不是嗎?在此,奉勸那些伊斯蘭教的長老們,遠離紅塵,閉關念經修身養性去吧。別折騰了,多閉關念念經,神清氣爽,多活幾年不好嗎?瞎折騰個啥?老百姓只願意過自己的小日子,你拚命折騰的結果或許你自己沾了些便誼刷了存在感,卻讓越來越多的人厭惡回民這一群體,讓大多數無辜的回民同胞受宗教之累。你一信奉宗教的高尚人士干損人利已的活兒,臉紅不臉紅啊?

12:清真食品,是維回等民族和漢藏滿等民族之前的一道隔離牆。回民的孩子,即使不信宗教,也會因為不吃豬肉而不自覺的和其它人有了身份的區別。然後,利用非穆的善良心理,10個人中有一個穆斯林時,大家也會去清真餐館吃飯,於是,錢讓回民飯店的老闆賺了,讓生產清真食用油的企業賺了,讓生產清真麵粉的賺了,讓生產清真醬油的賺了,宗教也可以利用這一渠道撈錢,讓自己慢慢坐大……

以前我看炎炎南風的帖子《對德州三三一事件的思考》中這樣來形容回民的寵大網路:「在這個對外界封閉的網路組織內,他們的各種信息每天在迅速流動、高效傳遞。清真寺自成網路,「者馬體」以學習、宣教的名義在各地進行串聯,年輕穆斯林的QQ群遍布各地,小學、中學、大學生一到寒暑假都要參加坊上的宗教知識培訓班,穆斯林商界、學界、教界車來車往,交流頻繁,探討會、交流會如雨後春筍,阿訇**聯盟、回族聯盟方興未艾,穆斯林志願者組織在各地積極禁酒、清查清真市場,乃至建立各地牛羊肉屠宰市場的壟斷地位,一期又一期的內部刊物在網上迅速傳遞發送……」當時讀這段文字時我就納悶兒了,他們不工作了?天天玩這個?哪來的錢呢,現在我知道了,十三億人捐的,直接或間接的,通過清真食品捐給了清真企業,捐給了伊斯蘭教。

此前在超大看過一個帖子,講《寧夏回族自治區肉品質量溯源備案登記辦法》http://lt.cjdby.net/thread-2130325-1-1.html,瀏覽一下便知,牛羊肉的清真化為回民解決了多少就業。如果此法在整個中國實施,十三億人的牛羊肉都清真化,會怎樣?聽上去好象不太可能實現是么,但現在的問題是,中國人的餐桌正在迅速的清真化,而且不止是牛羊肉的清真化……

當13億中國人每天有許多人不知不覺的為這個宗教捐了款,這個宗教在中國坐大只是時間問題,我雖然對這一宗教不太了解,但我看到了伊拉克與敘利亞的今天,看到了許多信這個宗教的國家的現狀。過去的2015年,敘利亞人民背井離鄉、孤苦無依的凄涼一次次觸動了我,海灘上漂著的幼兒屍體一度讓我淚流不已,發自內心的,我不希望這一宗教在中國坐大,遺禍我們的子孫。我希望這個宗教在中國消失,希望維族同胞能像一千多年前他們的祖先那樣,重新信奉佛教,希望世界回歸普渡眾生、盡行善不殺生的和諧安寧。

跑調兒了,回到剛才的話題上來,此前,網上有人以「清真是一種民族食品而非宗教食品」為由,強迫國家就範,這根本就是在偷換概念。事實上,清真不是一種民族食品,而是一種宗教食品,環視全球便會發現,堅持吃這種食品的民族都是現在信或是祖上曾經信過伊斯蘭教的。我們周圍的回民兄弟中,不虔誠的可以去漢族同學同事家吃飯,虔誠的那可是連漢族的一口水都不喝的。說清真是一種民族食品,還有一個打臉的例子,比如,如果一個漢族信仰了伊斯蘭教,是不是他因為自己是漢族,便可以一邊信教一邊吃豬肉呢?答案肯定是不行的,放下剛剛吃了紅燒肉的碗,然後便去清真寺禮拜,這是幹嘛?莫非想把阿訇大哥氣成腦溢血不成?

清真食品像一道隔離牆,從幼兒園起便將一些孩子與另一些孩子隔開,讓這些孩子從小便知道,「我們」與「他們」不一樣。國家為清真食品立法,便是從法律層面上確認「我們」與「他們」確實不一樣,「他們」不遵守「我們」的餐桌,「他們」便是違了法。

國家的認同,說到底是文化的認同,身份的認同。國家的長治久安,需要的是融合而不是區分,更不是隔離。國家法律應該是將「清真食品」更改為「穆斯林專用食品」,這樣即可以保證穆斯林不會吃錯,又可以解放那些無神論的回維兄弟。以法律的形式確認某種食品是專供伊斯蘭教宗教徒吃的,而不是要求非宗教徒也必須吃的,即,如果某人父母信伊斯蘭教,而孩子不信,孩子是可以吃豬肉的,從法律的層面上解放那些「無神論」的回維同胞,尤其是世俗化了的年輕人,讓他們可以擺脫宗教的束縛,名正言順的過上與其它人無差別的世俗生活,這才是國家應該做的。

當無神論者越來越多,當大家不再區分你是道教徒,他是佛教徒,他是穆斯林,他是基督徒時,甚至,最終,大家不再區分你是漢族,他是壯族,他是苗族,他是回族,他是滿族,而統一為中華民族時,我們的國家才能最終成為一個團結、統一、和睦的大家庭…


清真餐廳的認定是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的相關法規,由從事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民族事務工作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申請。如寧夏回族自治區清真食品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就規定只有符合條例中要求條件,擁有清真食品准營證的餐廳才能夠使用清真標識。其中明確指出:

第七條 自治區對從事生產、經營清真食品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核發《清真食品准營證》和清真標牌的管理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定企業名稱或者字型大小時,對未申領《清真食品准營證》和清真標牌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予冠以「清真」字樣。

第八條 《清真食品准營證》和清真標牌由自治區民族事務工作部門統一監製,由市、縣(區)民族事務工作部門核發。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轉讓、出租、出賣《清真食品准營證》和清真標牌。

至於伊斯蘭教協會或清真寺對轄區內的清真餐廳有沒有管轄和監督的權力?管轄的權力是絕對沒有的,執法工作還是要由有關部門執行。條例中也明確指出: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偽造、轉讓、出租、出賣《清真食品准營證》和清真標牌的,由市、縣(區)民族事務工作部門沒收《清真食品准營證》和清真標牌,並處以五百元至五千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從事生產、經營清真食品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未在生產、經營清真食品的場地懸掛《清真食品准營證》和清真標牌的,由市、縣(區)民族事務工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使用「清真」字樣的招牌或者其他象徵清真意義的圖案標誌的,由市、縣(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強制拆除,並處以五百元至五千元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將回族或者有清真飲食習慣的其他少數民族禁忌的食品、原料帶入清真食品生產場地或者清真餐飲場所的,由經營管理者進行勸阻,對不聽勸阻的,由市、縣(區)民族事務工作部門給予警告,可以處以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罰款。

第三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經營場地內將清真食品與非清真食品混放的,由市、縣(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至五千元的罰款。

生產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單位內設清真食堂在生產、加工過程中將清真食品與非清真食品混放的,由市、縣(區)民族事務工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至五千元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印刷企業為無《清真食品准營證》的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印刷清真標識或者包裝物的,由市、縣(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所印物品,並處以一千元至一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無《清真食品准營證》和清真標牌而發布清真食品廣告,或者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為無《清真食品准營證》和清真標牌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布清真食品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廣告主停止發布、並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範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負有責任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但是監督的權利實際上是所有人都有的,只要你發現某家飯店的實際情況與條例不符,那麼就可以致電相關部門進行舉報。

清真食品管理條例目前許多地區都已出台實施多年,遇到題主所引微博中的情況建議向相關部門反映。


如何辦理清真標識牌證?

一、生產和經營清真食品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企業的從業人員中回族等具有清真飲食習慣的少數民族成員,經銷企業不少於25%,生產企業不少於10%。

2、企業負責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回族等具有清真飲食習慣的少數民族成員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照主應為具有請真飲食習慣的少數民族企業採購、倉庫保管、技術指導等崗位必須有回族等具有清真飲食習慣的少數民族人員。經銷、生產清真食品的企業職工食堂須設清真灶。

3、使用的牛、羊、駝、雞、鴨等肉食原料必須是清真屠宰,自行採購的要有清真屠宰證明。不得出售回族等具有清真飲食習慣的少數民族禁忌的食品

4、食品店、副食店中設置的清真專櫃,距出售豬肉及其製品櫃不得少於三米,加工、運輸、計量等器具和冷庫、冷櫃等食品容器必須專用,工作人員不得與非清真櫃混崗。

5、全體從業人員必須嚴格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不在經營場所食用回族等具有清真飲食習慣的少數民族禁忌的食品。

6、符合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國營、集體、股份制飲副食企業申請辦理「清真專用標誌、清真經營許可證」,需攜帶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本企業生產、經銷清真食品原料的清真經營許可證或清真屠宰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到所在區縣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民族申領填寫申請登記表,經企業上級主管單位批准蓋章並由民族宗教辦公室現場檢查合格後,發放「清真專用標誌、清真經營許可證」。

三、個體工商戶申請辦理「清真專用標誌、清真經營許可證」,需攜帶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照主及從業人員身份證(戶口卡)、生產經銷清真食品原料的清真經營許可證或清真屠宰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到所在區縣民族宗教辦公室申領並填寫申請登記表,交工商營業執照照主一寸免冠照片兩張,由民族宗教辦公室現場檢查合格後,發放「清真專用標誌、清真經營許可證

伊斯蘭教協會,清真寺,對轄區是無管轄和監督權利的,作為宗教組織,不能干預世俗生產活動或行為!

當然,在實際操作中會出現清真執法車,伊斯蘭教執法,這明顯是違背法律法規的行為,我們有工商局,食品葯監局,等執法部門,清真寺,何德何能有許可權干預世俗法制?

恩,還是藍底星月。真牛


清真就是你出錢給它的認證機構,僱傭一定比例的穆斯林,製作材料和過程符合教法,然後這些穆斯林才會買你的產品。

「清真」,是一種經營上的壟斷,一種不公平的商業競爭,一種文化上的排擠,一種打著尊重旗號的單項尊重與對外歧視,一種確保某宗教人口只進不出不斷鯨吞其他文明的手段。

清真要是一種對內的約束與訴求也便罷了,但事實上它是對外的一種索取方式:在飛機上我需要清真食品,機場我需要禮拜室,在大學我需要清真食堂,林林總總,好像只要一清真,這些對世俗無底線的索取都完全合理化了。


理論上穆斯林是政教合一的,在解放前肯定有這個權利

解放後也是有很大影響


長江經濟帶視閾下貴州清真食品產業研究簡

李寧 施惠

中共銅陵市委黨校社會教研室

摘要:貴州回族屬於散雜居民族,回族少數民族經濟起步晚、底子薄、規模小,在改革開放的市場經濟中因其地域性和民族性清真餐廳在省內外落地開花,部分中小型清真食品企業在競爭中崛起,成為市場競爭中的優勝者。長江經濟帶戰略是新形勢下我國深化改革開放的長期部署,不是短期計劃。在長江經濟帶建設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背景下,貴州清真食品產業同時面臨新機遇與新挑戰。但是在全局角度講,長江經濟帶建設有益於回族和回族經濟的全面發展,部分清真食品企業可能面臨倒閉退市的困境,制約部分回族群眾建成全面小康社會的步伐。

關鍵詞:長江經濟帶; 清真食品產業; 貴州省; 回族;

分類號:F426.82

遵義師範學院學報

Journal of Zunyi Normal University

2017年06期

ISSN:1009-3583


清真寺執法+牛羊肉壟斷,這應該是極好的,非常有商業頭腦。


回族民族用語不就是漢語嗎?在河南還不會說漢語?那應該學的是阿拉伯語。一群亂認外國人當爹的某教徒,數典忘祖的叛徒。


沒看相關的新聞,不過如果說上街執法的話是肯定沒有這個權利的,可以舉報,由相關管理部門處理,當然咱這的有關部門。。。只能呵呵了。


應該有吧,清真商標相當於一家企業,使用這個商標類似於加盟,總公司有權利監督加盟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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