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到底有多難?

看到好多報警沒有用只能踢皮球,媒體一關注迅速就解決的事,很好奇執法的程序到底是怎樣的?


你想想你自己在公司各部門間辦點事有多難,執法就有多難。

只要存在互相制約的部門,就一定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執法難,因為你不知道都有誰能妨礙執法,執法前還需要確認自己的職權邊界。在「為了保護他人的利益超越許可權執法從而對自己個人產生不利影響「與」按部就班地請示、彙報、確認,最大限度地保證自己的利益「之間,傻子都知道選後者。

真正效率的企業形式是私企,私企老闆才不管你的什麼部門職權呢,他說誰做誰就做了。

同理,真正高效的政權形式是帝制,然而我們不是不願意有個皇帝嗎。。。


謝邀。

這題目真大,很難一概而論。但任何政府部門都必然具有保守性,就是「在執行職務之前首先確保自己不要出現越權或執法風險」。而媒體一集中關注,則是直接丟了個更大的風險在面前,會怎麼選擇就很明顯了……


權責不清,部分部門當自己是萬金油,提出了四有四必之類的口號,無限擴大自己的職責範圍,但是自己又沒那麼大許可權。結果…還有法律法規和實際相脫節,造成有法可依,無法落實。另外,必須要認識到群眾的智慧…


很多問題是 警方也解決不了的 不是踢皮球 是確實管不了

比如說一個 土地問題 村裡的協商不了 叫派出所過來 不行 又換了土地局 然後又踢過去給村裡


都是吃皇糧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坐辦公室歇著為什麼還要給自己找事?查績效的時候出出勤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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