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IRS 會調查谷歌等公司的「免費午餐」是否屬於「taxable benefits」?

這些高科技公司是享有稅收減免政策的嗎?否則為什麼還需要調查?這個調查的意思是本來「free lunch cost」在計算利潤的時候被扣除了,所以不需要計稅;現在如果確定是「taxable benefits」了就必須計稅了?為什麼「free lunch」值得調查?歡迎討論。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reports (paywall) that the IRS is looking into whether free meals provided by the likes of Google, Facebook, and Twitter should count as taxable benefits. If the answer is yes, these companies—or perhaps even their employees—could be liable to pay 30% of the market value of the meals provided.

Why the IRS will have a tough time taxing Google』s free meals


因為這些公司的員工也要交稅的。

對於個人薪酬,IRS不僅對賬面工資徵稅,對於津貼(benefits)也要徵稅。

津貼分成兩部分,一類是免稅的,一類是需要徵稅的。美國稅法和先例對需要徵稅津貼有其詳細的定義。所以IRS需要調查此類餐補是否符合徵稅條件。

再者,此類津貼可作為expenses(費用)在企業利潤中扣除,使得企業納稅變少。

綜上,IRS需要調查這類安排是否合法。因為這樣的安排明顯使公司和員工都少納稅。


明面上的道理其他人都講了。其實就是IRS看你Google什麼的灣區企業錢那麼多,還經常合法合理避稅,還那麼高調,覺得很不爽,所以要來搶點碼工的辛苦錢。

IRS從來就不是一個什麼好東西。

另外你知道G,F這些公司的免費洗燙衣服什麼的,雖然不要錢,但是還是要交稅的么。。。


對benefits徵稅其實跟公司是否是高科技公司沒什麼關係。

這項稅涉及兩個方面:一是企業所得稅,二是個人所得稅。公司給員工的適量補貼,可以在計算所得稅時從收入中減去,從而鼓勵公司給予員工福利。員工獲取的適量補貼,相對的也在計算所得稅時從收入中減去,體現所得稅的徵收本質。這裡的適量的含義,與補貼的種類和數量有關,避免企業利用這點惡意避稅(其實從國家角度,就是選擇最優點徵稅)。

手邊正好有英國稅法的相關冊子,翻譯免稅補貼(exempt benefits)的一些例子,便於理解。

(時間為2012-13年,新版具體數字有變化,但規則一般不變。)

免稅補貼:

低於5,000英鎊的貸款。

低於15英鎊的每日餐券。

由第三方給予的與工作相關的娛樂與贈品(單一徵稅年度內,任一方提供的贈品成本不應超過250英鎊)。

低於50英鎊每年的長期服務獎勵(不得為現金獎勵,員工工齡至少為20年)。

工作相關的住宿。

公司內的託兒所。

由公司提供的其他兒童護理項目(對不同稅額的員工限額依次為每周55,28和22英鎊)。

提供給所有員工的體育設施。

公司用車和小型車(小型車至少可容納9人,公司用車至少可容納12人)。

為工作提供的自行車。

靠近工作場所的停車位。

低於8,000英鎊的搬遷費用。

個人雜務費(國內每晚5英鎊,國外每晚10英鎊,超過則對全部徵稅)。

國外的醫療津貼(medical premiums)。

行動電話(每員工限一部)。

員工聚會(每員工每年度不超過150英鎊)。

提供給在家工作人員的額外居家補貼(在不提供憑證下,每禮拜最高可支付4英鎊)等。

可見,對於這類免稅或減稅補貼,公司與員工是要提供充足的相應依據的,絕不是稅務局想征就征想免就免。這同時也是福利經濟學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

以上如有疏漏或不通之處,歡迎指教。


茶黨大法好

天滅國稅局,抗稅保平安

......

......

上面搜索「九評IRS,」

有真相


個人認為,一頓午餐值幾個錢,避稅倒是其次,壟斷型公司利潤太高易引起公眾憤怒才是正因。中外皆此


其實中國也有taxable benefits,只不過不這麼叫而已。舉個例子,中秋髮月餅,員工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還有比如,單位辦運動會,發的衣服和鞋子,這些也要計入職工當月工資薪金計算個人所得稅。也有一些例外的,比如勞保用品,這些是正常的支出,不需要繳納個稅。


至少在中國根據個人所得稅法,除了你實報實銷並且開了公司的抬頭給公司報銷不用交稅,這個種以meals補貼的金額確實是作為福利要交稅的,只不過大部分的公司不會這麼做,一般都會拿發票去做賬作為公司報銷款


這事老早就有討論了,最早我能找到的討論是2011年,但至今沒有定論。

這裡的徵稅不是對Google徵稅而是對員工徵稅(所以公司的稅收減免政策怎麼會和taxable income有關呢?這裡的income/benifit是相對員工說的)。對員工來說沒影響,員工take home的工資還是一樣,公司代繳代扣就可以了。


推薦閱讀:

TAG:稅務 | 科技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