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對音樂的欣賞是與生俱來還是後天習得?


音樂上的審美能力是與生俱來的

音樂之所以是音樂,是有其物理規律的:

規律的震動形成了有音高的樂音,無規律的震動則是無音高的噪音

樂音之間,頻率差越簡單(即音程越協和)聽感越舒適

這些自然屬性,使得人不需要經過學習,就可以聆聽、欣賞音樂

但通過後天學習,可以提高音樂審美能力

未經過訓練並不妨礙人欣賞音樂,但對於某些比較複雜的音樂而言,經過一定的樂理學習或者相當程度的欣賞訓練後,人對音樂的理解程度以及從中得到的審美體驗,將遠大於那種單純的音盲聆聽者。(抱歉使用音盲這個詞,但音盲確實存在,正如世界上存在文盲、美盲一樣)

像《發條橙》中被逮捕了的主人公,還有《肖申克的救贖》中,聽到安迪在廣播里放歌劇唱段的囚犯們,音盲同樣可以欣賞許多「高雅」的音樂,甚至被音樂啟發、感動。但再複雜的音樂呢?理查德施特勞斯?斯特拉文斯基?約翰凱奇?潘德列夫斯基?包括,龔琳娜?相信我,如果不經過相當的審美訓練,一般人根本無法理解這樣的音樂。經過訓練的人覺得這是開山立派之作,普通人則會覺得是鬼哭狼嚎群魔亂舞。


優秀的作曲家通常都有音樂上的天賦。所以,對於音樂的欣賞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是天生的。說到音樂的本質,就是情緒的共鳴。而體會情緒這種能力本身就是天生的。《傷不起》這種類型的口水歌基本上沒有旋律可言,它以一種節奏感和歌詞去表達某種情緒,而這種情緒又與你本身性格出入較大,所以你對它不感冒,並不能說明你沒有欣賞音樂的能力。


本來回答了很多,但是忽然發現不如一句話:推薦一部電影~《海上鋼琴師》看完你就懂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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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答案:就像用眼睛的審美一樣,用耳朵聽到的聲音也會像用眼睛留下的影像一樣化作審美體驗,我小時候看到的帥哥現在看來其實很讓自己難以理解,我現在喜歡的相貌也和小時候有了很大的不同,有了更加豐富的審美方式,對油畫、水彩畫、素描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體會作品裡的美。

其實對美的理解就是量與時間的沉澱,時間越久,對美的理解越深刻(當然有些人也是越來越膚淺,這和人不同的生活環境有關,也許你認為的膚淺卻正是很多人熱衷的美好,在這樣的情形下要學會包容,包容才是最美麗的)。

你會聽到很多種不同的聲音,然後自己慢慢地學會判斷,學會用自己的話來表達對音樂的理解,對聲音的體會,把聲音比作畫面,比作一段人生,一段邂逅,一段未曾和他人提起的感情。。。

有部電影《偷書賊》裡面似乎猶太教認為人的生命就是他的文字,他說過的話,他的話要與他的靈魂一致,聽到這樣的解釋我很有感觸,讓我更認真地對待自己說過的話,寫下的字,甚至是做過的事,穿過的衣,人的生命就像一件藝術品,他的話,他的容貌,他做過的,當然聲音更是生命的一種表現,你會喜歡哪種聲音呢?

想想看你曾最喜歡的男孩或是女孩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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