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跳樓,她親媽也想她順產嗎?

一直搞不懂,她親媽在旁邊為什麼不同意刨腹?是要男方同意才行嗎?她親媽難道不算家屬?什麼時候女人的性命讓男人決定了?


她親媽接受採訪那說話老平靜了,而且一口一個產婦,不像個剛失去女兒的母親的表現,太奇怪了


這話說的,知乎女權不都是那種「嫁給男人,伺候一家,當牛做馬,賣身為奴」的調調?

再說了北方農村那地方彩禮貴的要死,完了還要三金房子車子鑽戒什麼的,至於陪嫁,要是能超過彩禮的20%算我輸。

說白了,就是賣女兒。

不能說真的賣身為奴吧,但是在這種事情上,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軟,沒有地位的。

反過來,北方農村男性入贅以後也是差不多,孩子姓什麼男性都權利參與。


一般在這方面喜歡決定女人性命的恰恰是年長的女人


據說 這個產婦有個弟弟

據說 這個產婦娘家和婆家已經開始爭奪還沒影的賠償金了


家人此時有權簽字決定手術,本人也有權決定!家人意見與本人衝突時,以本人為準,本人有最終決定權。尤其須要提醒的是,關於生命和健康和自由的授權,與財產授權不同。財產權可以授權他人處置,並明確放棄本人處置權,但生命和健康和自由,不允許以書面形式放棄本人處置權,以免受託人故意、濫用或者不當行使處置權,故意或過失,造成對本人的人身傷害。


親媽簽字也沒用,孕婦簽了給丈夫全權處理的協議書了。


她親媽不覺得順產會死人,事實上當時沒人知道會死人


你可能不太清楚,在很多不太發達的地方,存在這樣的一種思想。女兒嫁到別人家,就相當於成了別人家的人,娘家人沒有太多發言權。

從別人那裡看到的,如果女兒難產,需要切除子宮,這個手術做不做。婆家不讓,娘家沒法出頭,你不能讓別人家絕後啊。

前年表姐懷雙胞胎,從婆婆到夫妻都不太懂,足月才去醫院(雙胞胎一般要提前),才發現胎兒早就缺氧窒息,最後引產了。我特別記得姨媽對錶哥說了一句話,「你不懂啊,你姐是嫁到別人家了,我做不了主啊」。當然婆家的錯誤沒那麼大,但你無法想像,我聽到這句話的時候,內心有多麼震撼。


我也好想知道這個問題。非得丈夫簽字同意嗎?


推薦閱讀:

TAG:榆林產婦墜亡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