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晚餐》我的兩點見解
2017-12-23 盧漢龍 我愛閃亮的星
這是達芬奇的傳世名畫《最後的晚餐》。
我有兩點見解:
一,賣主的猶大一點也不醜惡
和合本太26:24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和合本太26:25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嗎?」耶穌說:「你說的是。」
耶穌是神,他挑選門徙必然是有用意的,他早就知道他的門徙有一個要賣他,那他為什麼還要選猶大?
達芬奇顯然參透了這個秘密。
在《最後的晚餐》這幅畫里,人們找不到哪個門徒是人們心目中「醜惡,貪婪,狡詐的人來當猶大,只能把那個手摸著貌似錢袋的門徙,說,這就是猶大。
我的見解是,我們最左手邊,耶穌最右手邊的門徙,他才是猶大。
大家可能不以為然,因為他的形象一點都不像那個卑鄙的人。
和合本約13:29有人因猶大帶著錢囊,以為耶穌是對他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或是叫他拿什麼周濟窮人。
這句經文說明猶大經常帶著錢囊,是管錢的,是經常買過節的東西,或是周濟窮人的人。
和合本約12:4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和合本約12:5說:「這香膏為什麼不賣三十兩銀子周濟窮人呢?」
這處經文是咒罵猶大的人經常引用來說明猶大眼中只有錢的證據,可是,這是人們先入為主的見解——猶大是賣主的,他的眼中只有錢。
俗話說,不當家不知柴米貴,猶大這個當家的,自然知道要維繫耶穌和眾多信眾的日常花費是得精打細算,是不容易的。
如果猶大眼中只有錢,那他大把機會,因為他是管錢的,把耶穌一眾人的錢捲走,遠走高飛,然後就可以花天酒地。
和合本太26:15「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
猶大賣主的時候沒有漫天要價,三十塊錢他就接受了,而三十塊錢能買什麼?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而已。這就說明,他只是想完成使命而已。
而他的使命,就是送耶穌上十字架,完成救贖世人的使命。
畫中的猶大離耶穌最遠,神情卻極為專註地望著耶穌。
耶穌死後,受到萬世的崇拜與讚揚,而猶大死後,卻受到數千年的咒罵。
二,耶穌是有妻子的
請看耶穌右手邊第一個門徙,看起來是不是像個女的。
她就是女的,她就是瑪利亞,耶穌的老婆。
達芬奇早已經參透了這一點。
有些基督徒馬上就會跳出來,把異端的帽子扣在我頭上——神是不應該有妻子的,會這樣說的都是異端。
大家思考一下,耶穌吃不吃飯?
既然是最後的晚餐,那應該是吃飯的吧。
那耶穌會不會大便,會不會小便?
有些信眾就會說,我們的神應該不會做這樣臟髒的事吧。
那麼我就問,他不大小便的話,他吃的東西去哪了?
所以最合理的答案就是,耶穌也吃飯,也大小便。
他既然和平常人一樣吃飯,大小便,為什麼他就不能結婚呢?為什麼他就不應該有老婆呢?
《聖經》上沒有提到他有老婆,但是也沒說他沒有老婆啊?
達芬奇把他的答案告訴我們。
我的答案與達芬奇的一樣。
大家的答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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