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順手牽「狗」也構成犯罪?

有些人,好貪小便宜,經常小偷小摸,覺得沒啥大不了的,又不構成犯罪,你能奈我何?

這可就說錯了!有時候,小偷小摸也構成犯罪!

比如「天價過路費案」,時軍鋒偷逃過路費,法院認定其犯詐騙罪,終審判有期徒刑7年!

比如「保姆偷天價手機案」,張芸偷僱主手機,法院認定其犯盜竊罪,終審判有期徒刑2年!

可見,小偷小摸有時也構成犯罪!

今天,我們要說的也是這樣一起貪小便宜構成犯罪的案例。

石老漢飯後散步時,看到美甲店門口拴著一隻泰迪犬。石老漢見獵心喜,偷偷解下繩子將泰迪犬抱回家。失主報警,石老漢被抓。經鑒定泰迪犬價值近2000元,石老漢構成盜竊罪。鑒於石老漢返還小狗,並取得失主諒解,有悔罪表現,石老漢最終被判罰金1000元。

雖然石老漢判得不重,但這也是犯罪,晚節不保啊!

所以,千萬不要貪小便宜,千萬不要認為小偷小摸不構成犯罪而放縱自己,切記「勿以惡小而為之」啊!

原文鏈接:

什麼?順手牽「狗」也構成犯罪?

推薦閱讀:

楊永信和臨沂的事情,又在逐漸降溫、淡出人們的視野了。為何沒有國家執法機構來處理楊?
如何看待《沉默的鐵獅——2016年北京師範大學校園性騷擾調查紀實報告》這篇文章?
恐怖組織、軍事組織、軍火商、各類國際犯罪組織,他們的經濟來源是(經營什麼產業)?
在現實生活中,毒販是否真的如此狠毒,詭詐?去卧底的警察是否真的如此危險?
如何看待7月2日於北京海淀靜淑苑發生的,由於踩腳而揮刀殺人,致一死兩傷的事件?

TAG:盗窃 | 泰迪 | 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