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順手牽「狗」也構成犯罪?
02-05
有些人,好貪小便宜,經常小偷小摸,覺得沒啥大不了的,又不構成犯罪,你能奈我何?
這可就說錯了!有時候,小偷小摸也構成犯罪!
比如「天價過路費案」,時軍鋒偷逃過路費,法院認定其犯詐騙罪,終審判有期徒刑7年!
比如「保姆偷天價手機案」,張芸偷僱主手機,法院認定其犯盜竊罪,終審判有期徒刑2年!
可見,小偷小摸有時也構成犯罪!
今天,我們要說的也是這樣一起貪小便宜構成犯罪的案例。
石老漢飯後散步時,看到美甲店門口拴著一隻泰迪犬。石老漢見獵心喜,偷偷解下繩子將泰迪犬抱回家。失主報警,石老漢被抓。經鑒定泰迪犬價值近2000元,石老漢構成盜竊罪。鑒於石老漢返還小狗,並取得失主諒解,有悔罪表現,石老漢最終被判罰金1000元。
雖然石老漢判得不重,但這也是犯罪,晚節不保啊!
所以,千萬不要貪小便宜,千萬不要認為小偷小摸不構成犯罪而放縱自己,切記「勿以惡小而為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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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順手牽「狗」也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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