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界沒有良知,人性尚存

由「演算法」驅動下的個性化閱讀時代,「追逐熱點」的動機,就是在於可以瓜分由當前這個熱門話題帶來的連鎖傳播效應。

追逐熱點是每個新媒體人都必須要掌握的技能,道理說起來簡單,理解起來其實又有些不容易。

所以我認為,媒體行業的人「追逐熱點」的意義是,將熱點事件進行提煉、總結、歸納、延展成,賦予受眾一定的裁決感。

至於「選題」(視角)的選擇,則又是一番門道了,是站在符合當前這個社會既定的法律、道德框架下,義正言辭地批判;或是為了可以迎合一部分受眾的隱藏預期,觀點拋出之時,論戰開啟之日?

如果可以火,一切都可以不擇手段。

「傳統」大號咪蒙,正在經歷著這樣的尷尬,對於咪蒙而言,這樣的尷尬早就習以為常。

那個從一年前就開始發生的悲劇,因為遲來的審判和當事人似無發生過的寒心態度,再次鬧得沸沸揚揚。

和其他大號的文章無異,咪蒙的文章,也是站在批判劉鑫的角度展開,文章中間穿插著面對江歌的媽媽,劉鑫鏡頭前鏡頭後屢次出爾反爾的模樣;失去愛女的江歌一家,和劉鑫至今沒心沒肺繼續自己生活的對比,文末留下了請願支持陳世峰正法的簽名鏈接,並聲明會給江歌的母親提供幫助。

原來咪蒙的心,也是有溫度的。

劉鑫江歌案: 法律可以制裁兇手,但誰來制裁人性?

可能是這個話題深系一個家庭,有些過於沉重,過於讓人義憤填庸,大家都在忙著批判劉鑫、陳世峰,巴掌不會打到出力、講道理的人身上,而其他一些追著咪蒙死纏爛打(抱大腿追熱點)不放的做法,就顯得有些「油膩猥瑣」了。

攜程親子園事件:我親手把孩子交給了禽獸

很快,有一篇批判咪蒙觀點,閱讀量迅速超過10w+的文章出爐了,文章本身的指向沒有毛病——開放民辦幼兒園監管資質,加強監督,卻揪著「咪蒙期望青天大老爺下凡」這一點不放,著實奇怪。

比攜程親子園更惡劣的,是咪蒙的無恥

面對一個問題兩面的看法和建議,一方竟被另一方批駁得人不人,鬼不鬼,只要情緒足夠激烈、直抒胸臆即可,沒有人特別在乎你講得是什麼道理。

操縱那些沒有安全感、缺乏自我認知的年輕女性,咪蒙做過;寫過《好疼的金聖嘆》,飽含人性關懷,向他人施以援手,咪蒙也做過。為什麼要給自己立一個誓死都不容逾越的心理「紅線」,把對立感作為整個人生的信條呢?

比「惡臭女孩」更榴槤味兒的,是同樣散發著難聞氣味的「惡臭男孩」,當前互聯網社交產品,由於「拉黑」功能極其完備,為各種獨立群體之間形成對立、割據,提供了可供狹隘觀點瘋狂增長的溫床。

  • 豆腐腦可以分為甜的鹹的;
  • 一雙New Balance有粉白派和綠灰派;
  • 「惡臭女孩」VS「惡臭男孩」。

知乎大V @令狐富貴 是我所佩服的眾多自媒體行家裡手之一,他的這篇文章,用10w+的實力,向我們證明,「男版咪蒙」這塊市場的藍海有多大:

不給你買機械鍵盤的女人,不配說愛你

我沒用過機械鍵盤,沒法親身體會到擁有一副機械鍵盤,或是接受到伴侶贈送機械鍵盤這個行為有多激動、幸福。

但你們都知道的,作為一個浸淫電子、科技、數碼等領域很久的人來說,「對機械鍵盤無感」這句話實在是不好意思說出口,我也親手按過,手感確實比筆記本自帶的巧克力鍵盤要好,但還沒上癮到非要去買一個不可的程度。

整篇文章最富有戲劇性衝突的,是作者安排的,翠花小姐和瀟洒先生有關各種電子配件「觀念價值」和「實際價值」之間的爭論:

這樣的爭論,和男人向他們的女伴抱怨:

就那麼一小點口紅,竟然要將近三百?(其實對應的是YSL的某款唇膏)

你拿到工資才幾個月,就要買這款包?

什麼?你上班要用這款,聚會的時候還要用那款?一款不夠嗎?

……

之類的,沒有什麼不同。

其實這些事情放在現實,直接把商品購買鏈接發給對方就行了,你一句我一句的爭吵沒什麼意義,如果對方還是難以理解「為什麼這麼一小點平平無奇的東西為什麼這麼貴」,那就多花一點時間,耐心地告訴他/她:

你看XXX成本雖然很便宜,但有這麼多科技/品牌附加價值,賣到這個價格理所應當。

如果就這樣和解了,就沒有衝突、對立產生了,就沒有戲看了,就不能吸引一群端著可樂、嗑著瓜子的人搬著板凳前來看戲了。

10w+重任在身,不「戲精」一點兒,KPI考核就沒法完成,「靠數據說話」的年代,最不值錢的就是冷靜和好好說話。

在熱點頻繁切換的今天,「懟人增熱點效果好,不違法」已經成了公理,我們在一次次地酣暢淋漓中,逐漸失去了站在對方立場看事件,換位思考的能力。我們會把「義憤填庸」當成掩飾自己內心情感蒼白、空洞的面具,用一次次分享塑造自己在社交網路里的「大義凜然」形象,然後下一個熱點來了,我們又很快忘記了上一個熱點帶來的苦痛、悲憤、驚訝,在下一波點贊、轉發里樂此不疲。

人的忘性真大。

後記:一些想不明白的地方

談了這麼多年,「人治」和「法制」我們需要尋求一種怎樣的平衡呢?

也許劉鑫內心裡從來就沒有過站出來為江歌說話的想法,也或許她是因為不堪「輿論暴力」,身為受害者之一,才表現得如此抗拒。

絕對的「法制」代表了絕對的正義嗎?「江歌案」給了我們當頭一棒,除了「道德批判」,其他辦法竟然什麼都沒有,因為她引發的是眾怒,而沒有違反任何一條法律的規定,法律不一定代表正義。

江歌的母親一心為女兒「復仇」,但是如願之後呢,為女兒而活的人生也會失去寄託吧。

這場悲劇,竟然是從江歌動了善念的那一刻開始的,沒有誰是贏家,真是哀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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