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結婚,我沒想到的事

今年十月份,我結婚了。

我和她都是怕熱鬧的人,陌生人越多,就越不自在。而中國的婚禮,有太多「你懂的」的原因不得不辦.不僅要辦,還要盡其所能的熱鬧,鋪排,昭告天下。

因此在很早的時候,我們便有了在婚禮上認真扮演道具的覺悟。

有了這樣的心態後,人很容易產生抽離感。微笑,保持禮貌,被從沒見過的阿姨摸摸頭誇獎「真是一個好小夥子」,然後殷切點頭並回應一個略顯羞澀又不失大方的微笑,最後在「您吃好喝好」中前往下一簇人群,重複上述步驟。

大家開心就好,終歸是為了娶妻。

不過,當人與自己的行為產生抽離感時,就很難有什麼情緒上的波動。早些年我曾經幻想過,自己結婚時候會是怎樣的心情。是抱得美人歸的志得意滿?抑或是面對著熙攘人群的厭倦。或者是對未來生活的憧憬,再或者是對生命美好的感恩,有的沒的我都曾想過。但是當我站在台上望著台下的時候,心裡突然只剩了一種情緒,一種從未設想過的情緒。

告別感。

倒不是要煽情(笑)。不過是想記錄下那一刻的人生體驗,朋友里有不少未婚的,分享給你們先預習一下。當然了,已經了結婚的朋友也可以回憶回憶。

咳,話說回來,告別感。

真的是有夠奇怪,我結婚只叫了很少的朋友,看著他們突然覺得,大家都沒變呀,每個人都善意的笑著,眉眼間還是那初中高中的樣子。我怎麼就結婚了呢?

只覺得恍惚。時間也太快了。人模狗樣的穿著西裝,那真是將頭髮梳成大人模樣,奔著婚姻就去了。這種告別感,就像是人生突然被拉了一個超遠的俯視鏡頭,我站在那個地方那個時間節點上,在陪自己長大的朋友們眼皮地下,規規矩矩的,向著自己的青春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後,再見。

其實「青春不再」應該是一個客觀事實才對,你想《歌舞青春》什麼的電影最多演到大學畢業也就到頭了。所以從年齡看,我可能已經不青春好幾年了,只是剛剛才意識到。

不過令人感到安慰的是,弟兄們也一個沒差的都老求了。實話實說,哥兒幾個也不要不服氣,咱幾個里最保有年輕姿態的,那必須還是我。

時間才不會饒過誰。不過你們還需要一些儀式感,去跟自己的青春認真告個別。說真的,婚禮挺合適的。

哈,我這「過來人」姿態是挺欠揍吧?得,不開玩笑了,誠懇些。

說真的,之前我真沒想過。雖然二十大幾了,可我總覺得自己還小吶。看新聞里說大學生我有代入感,看書上說「莫欺少年窮」我也有代入感,現在想想真是太不要臉了。

少年,十幾歲,仰著臉,趁著陽光眯起眼睛,一副無所謂的模樣。

我,馬上奔三,束著手微彎腰,頻頻點頭禮貌微笑,附和以「嗯嗯」的聲響,心裡煩躁到X他媽一百遍。

太丑了。

我倒不是對現在的我不滿意。禮貌嘛,體面嘛,讓事情最小成本同時又最高效的推進下去,我挺驕傲的。

只是,只是跟少年恣意的神色比起來,成年人真的太丑了。

你們也一樣吧。

「就那麼回事兒」。

老哥們彈彈煙,眯著眼又嘬了一口。

可不就那麼回事兒么,念書,哥們義氣,再念書,出社會開始認清自己,開始迷茫開始力爭上遊,只有節假日才可能湊在一起,打一桌麻將,聊理財,聊政治,聊所有的一切有的沒的。

不光咱們,人都這樣。

有個事兒我都沒跟你們說過,來不及說。

前些天在北京,跟同事們去外面吃飯,隔壁桌坐了一堆半大小子,他們大呼小叫,叫了一桌子菜,他們互相推搡著,旁若無人的大笑,有人笑到了桌子下面,另一個小子憋笑說「別鬧別鬧有人看的了」,他們喝啤酒,拙劣地咋呼出一副大人的樣子。

我在旁邊看得五味陳雜,不知道該說「真好」還是「傻逼」。

咱當初,也那樣吧?

算了,少說兩句沒用的。那話怎麼說來著?

「悟已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

這句話不好,有些話我總是說不好。咱怎麼就「昨非」了呢?那些荒唐日子,隔著時光看,它也蠻溫情的不是嗎?

不說了,不說昨天了,說說明天吧。我沒法說明天會更好,這說不準的。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明天會更刺激。

你們看上面那個圖,那會兒小貝剛從鄉下出來踏上老特拉福德球場,他意氣風發覺得有整個世界等著去征服。少年心氣,當然很好也很值得懷念。但懷念沒有用呀,我的意思是,現在的小貝也很棒對吧?成熟有魅力,想到這,突然覺得中年男人好像也沒那麼糟吧?當然,這裡面是需要努力的,該死,我也夢想安靜的躺在沙發上吃薯片專心浪費幾年生命的,但不能,對吧?我們都有自己的原因。我是說,既然來到新篇章了,那就認清一點吧。好好活,好好愛自己也儘力去愛別人,成不了小貝,也別變成當年咱最瞧不上的那種人,要知道這並不容易。還是那句話,這才剛開始吶,生活的波動空間且大著呢,起也好,落也好,都加油罷。

誒,我突然想起另一句詩,這個要好很多。叫,

「長風破浪會有時。」

長風,破浪,會有時。

再記

關於結婚,太過開心的記憶不多。可去取結婚證的時候,我和她都心裡雀躍得很。

大約這事兒不牽扯其他人,又大約跟祖國彙報結婚了,讓我倆又體會到那少先隊員般純真的快樂。

領證那天下著雨,心裡開心極了。那天我睜大眼睛看著街上的一切,腦子裡總想著,一定得把這一天的事兒和景都記下來,寫出來。我沒別的本事,但可以寫一篇小說為她也為自己。

小說已經寫完,過兩天發。

pps:

差點忘了,還有個嗶要裝。這段話本來打算新婚那天發朋友圈的,但實在是忙忘了,發在這其實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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