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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在中國》攜手版權家釋放信號:數字版權保護成行業共識

  「過剩時代,誰能贏在中國」,時隔10年之後,新版《贏在中國》終於來了!

  2017年10月17日下午,新版《贏在中國》在一片業界期待聲中,正式上演。這一次,王利芬老師率領節目組打造的新版《贏在中國》,深入中國商業實戰一線,從不同領域精選了三家企業,來闡述在新消費時代,成功突圍者的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贏在中國》與版權家簽署戰略合作夥伴協議,由版權家負責版權存證、版權監製、版權維權等工作,全方位的推進數字版權的保護與運營。

  在筆者看來,如此知名的《贏在中國》選擇版權家這種數字版權保護平台而非傳統的線下版權登記服務機構,也說明了數字化的版權在互聯網時代所蘊含的巨大能量和優勢,這種優勢一旦縱深到其他行業,將會成使得版權運營的創新成為新常態,一大批的合作案例將層出不窮,豐富我們數字版權時代的新想像力。

  今天我們就由《贏在中國》和版權家的戰略合作,來聊聊數字版權保護正在經歷的變革。

  優米網多次「首吃螃蟹」 攜手版權家釋放什麼信號?

  為了互聯網創新服務和模式的落地,優米網以及其創始人王利芬老師多次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在我印象里,早在2013年左右,當視頻網站紛紛高舉免費大旗的時候,王利芬老師宣布優米網啟動付費訂閱模式,讓優質的內容賦予合理的價格。經過幾年的努力,我們發現在今天付費看視頻、聽音樂、看小說等成為了常態,中國幾乎所有一線的視頻以及娛樂、文化類企業,都通過付費訂閱收穫了大量的忠實用戶以及看得見的真金白銀。

  現在,王利芬老師全新升級的《贏在中國》盛大歸來,攜手版權家,為《贏在中國》節目產生的音視頻內容做全景的版權存證、版權監測、版權保護以及後續的版權管理工作,這也是行業頭一遭,對於優米網和版權家來說,都是全新的挑戰和機遇。雙方的合作開創了行業先河,在我看來,釋放出新的信號:數字版權登記由個人到機構、由單次向規模、由粗放到專業的進階已經開始!

  無獨有偶,上周,北京廣電局成立「北京版權銀行」,版權銀行通過版權質押、版權應收賬款及未來收益權質押的組合擔保方式發放貸款,不再需有形資產抵押或者擔保,形成以IP版權價值為核心的組合擔保方式,創新文化信貸模式。此事和版權家與《贏在中國》的合作理念非常相通,都是數字版權時代的理念落地之舉。

 互聯網成版權保護雙刃劍 急需找尋發展平衡點

  互聯網時代的到來,給我們版權保護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通過互聯網平台,方便了版權的認證和登記,免去了線下排隊等流程,但另外一方面互聯網的發展也「方便」了不法分子進行盜版和侵權,進行違法犯罪的成本大大降低。在上個世紀盜版書商1年的盜版數量在幾十萬冊已經是驚天大案,而今天像君子堂和小說520這樣的平台,輕輕鬆鬆就能對起點中文網帶來幾億次的盜版損失。

  9月29日,商務部舉行專題發布會,介紹《中國知識產權保護與營商環境新進展報告》的相關情況。商務部條法司副司長陳福利表示,當前,隨著新技術的不斷出現,特別是互聯網技術以及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包括全球價值鏈的深入發展,知識產權保護越來越成為一個全球性的問題。這種挑戰也是全球共同面臨的挑戰。我們發現在一些互聯網環境下的盜版問題出現了多國因素,比如我們查到了網上有售假或者是有販賣盜版,伺服器在國外。再比如國際貿易當中,從貨物的買賣到整個流轉環節,都有跨境的有組織犯罪的蹤跡可尋。這些問題都在呼籲我們要加強知識產權的國際合作,來共同應對知識產權給全球或者給全人類帶來的挑戰。

  同樣,對於我們的產業來說,盜版侵權和版權保護的戰爭也越來越嚴峻,這就需要我們行業主管機構承擔起相應責任,尋求互聯網時代侵權和保護之間的平衡點。同樣這也需要我們的有關行業領導者版權家等企業主動作為,配合相關部門,為互聯網時代的版權保護以及運營做出自己的貢獻。

 版權家何以破局:開放心態、技術能力、多元平台

  《贏在中國》選擇版權家,共同探索爆款節目的數字版權保護工作,為什麼能成?我認為有以下三個因素:

  版權家由上市公司安妮股份孵化而來,從成立第一天起,就以「人人都是版權人」為己任,秉承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開放心態,逐步建立起自己的運營體系和平台體系。現在的版權家更願意讓行業合作夥伴來一起共享數字版權存證、保護、運營帶來的新紅利,通過開放心態的理念落地,合作了產業鏈上一大批機構、企業和個人,各方共同攜手得以讓中國數字版權保護產業高速發展。

  從技術方面來講,版權家擁有網站、APP等多種新媒體平台,APP通過區塊鏈、人工智慧登記輔助AI機器人可以實現三分鐘極速數字版權申請,版權家App可自動識別身份證號碼、姓名、地址等信息,無需手動填寫。可申請的數字作品可以是文字、圖片或者是視頻,支持主流的多種文件格式。同時,版權家是國內首家將區塊鏈技術應用於數字版權領域,在數字版權的存證、交易、監測實現技術創新的突破。

  被版權家存證的作品經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審核通過,即可獲得其頒發的DCI數字版權登記證書,擁有國家法律效力。在這些基礎之上,版權家又橫向多元發展,推出稿稿平台,已經取得知識產權認證的文章和圖片等在稿稿平台可以自由買賣,這樣可以讓知識產權真正在知識經濟時代,獲得應有的物質回報。同樣在筆者看來稿稿平台的推出只是版權家的動作之一,後續將會聯合各大平台,進行多種版權運營的合作,真正讓版權人的付出能夠繁榮的開花結果。

  PS:本文作者丁道師,關於本文所述觀點,歡迎來信探討,微信:dingdao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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