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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

原來我想要的天長地久,到頭來不過誤會一場。

年初的時候,就有人跟我說,有一部新的愛情神作《The Big Sick》,這部電影的名字很奇怪,翻譯過來是《大病》。

電影裡面,喜劇演員庫米爾在自己的一場單口喜劇表演後,認識了正在讀研究生的艾米莉,老套的搭訕方式,喜劇演員「無所謂」式的幽默,酒精的助攻,兩個人發生了關係。

有時候兩個人會選擇這樣的開始,就註定了難以長久的結局。

但很奇妙的是,一夜情後,他們被彼此幽默風趣的個性所吸引,所以有了第二次的約會,她們以為每一次的見面都是最後一次,卻總是在期待著下一次。

雖然她們確立了戀愛關係,但是來自巴基斯坦的庫米爾,從一開始就知道,他會遵從父母的意願,娶一個巴基斯坦的女人,而像艾米莉這樣的美國女孩,從來都不在自己的考慮範圍。

後來艾米莉生了一場大病,庫米爾才開始學會審視自己的內心,兩個人最後也順利地走到了一起。

倘若艾米麗沒有生病,庫米爾可能依舊在酒吧里說著無聊的喜劇脫口秀,用老套的撩妹方式搭訕喜歡的女孩子,發生肉體關係後和對方說有嚴格的兩天約會規則。

生活中沒有那麼多巧合,所以真的走到最後的人,總是寥寥。更多的人因為各種原因而選擇了分道揚鑣。

愛是平凡渺小的我們,是無法逃避的掙扎,是懦弱,是膽怯,是就算曾經擁有過,卻永遠在自卑懷疑的憂慮不安。

國慶期間,我去參加大學同學的婚禮,在婚禮前一夜的單身party上浪到了12點,打車回酒店的路上,遇見了爵士。

小城市的凌晨12點,路上冷冷清清,爵士和她的電動車一同躺在輔路上。她試圖站起來扶起電動車,這樣的動作反覆了三次都沒成功,我在車上看著想笑,又動了惻隱之心,所以提前下了車。

剛走近她,就聞見了爵士身上地酒味,我給便利店老闆打招呼讓他幫忙看一晚電動車,就帶著爵士回了酒店。

第二天早上,我不是被鬧鐘吵醒的,是被爵士的叫聲驚醒的。她一邊搖我的身體,一邊叫「你不會是拉拉吧,我只聽過男的撿屍,還是第一次見女的也撿屍呢。」

我白了她一眼,說道:「大姐,要不是我昨晚把你撿走,說不定你就真的被撿屍了。」

我說完這句話,彷彿戳中了爵士的點,她一屁股坐在床的另一邊,沉默了好大半天之後,嘴裡嘟囔了一句:你怎麼和他說的話一模一樣呢。

我楞了一下,猜想昨天讓爵士喝醉的人,可能就是那個他吧。

但我還是忍不住還是問了一句,讓你喝醉的那個人嗎?

我倆的姿勢有點奇怪,我躺在床上,帶著一點好奇心,她坐在另一張床上,眼睛突然有點紅紅的。

可能因為跟陌生人傾訴心事更有安全感,爵士抹了一下眼睛,盤著腿坐在床上跟我說起了昨晚喝醉的原因。

他叫虎魚,是我給他起的外號,嘲笑他脖子上掛的那個胖頭魚的掛件。

其實第一次見到他的情形,跟見到你很相似。

也是一個喝醉的夜晚,只不過他是從酒吧廁所撿到的我,把我帶回了家。

第二天酒醒後,他和你說了一樣的話。

我喝了他熬的粥,用他新買的牙刷刷了牙,洗漱完收拾好要回家的時候,他特別嚴肅的說,女孩子以後不要一個人去酒吧,很容易出事的,還好這次遇見了他。

我調侃道,你不會看上我了吧,想玩欲擒故縱?

他啪的關上了門,把我擋在了門外,讓我吃了一鼻子灰,我心想,這個男人真沒男人風度。

其實那次我不是一個人去酒吧的,我和當時玩的比較好的朋友一起去的,她被男朋友拖走,我不想當電燈泡,又沒什麼事可做,就一個人多喝了幾杯。

第二次見到他,可以說是一個意外,我跟朋友一起去我們當地一個很有名的麵館吃面。他們家最有名的面是羊肉面片湯,尤其是酥油餅,脆脆的,咬一口口水都要流出來。

我剛到店子里就看見了坐在裡面的虎魚,我跑過去跟他打招呼,他兄弟起鬨,讓坐一桌一起吃。

我厚臉皮,再加上上次對他的印象不錯,就帶著小姐妹和他們一起吃了這頓飯。

下午去ktv,一堆人鬧起來又喝了不少,人一喝酒,就變得跟誰都很熟,我摟著虎魚的肩膀,跟他碰酒瓶,他突然問我,你怎麼就不能像個女孩子一樣呢。

我看了一眼我的小姐妹,她們都很安靜的坐在座位上,吃著爆米花或者水果,拿著杯子喝著飲料或者啤酒,這樣一看,是沒有一個直接拿酒瓶對吹的。

我心裡有點不服氣,就回了一句,那你可以把我當兄弟看啊。

晚上大家散的時候,我死皮賴臉的說我還要跟我兄弟再喝一場,把他們都打發走,我又一次跟他回到了他家。

他癱在沙發上,打開手機,對我不管不問。我自顧自的坐到他旁邊,他矜持的轉了個身,把臉對著軟綿綿的沙發背,繼續看手機。

看到這種情況,我就炸毛了。也不知怎麼想的,我把他的身體使勁擰過來,壓制住了使勁捏揉搓的衝動,吻了上去。

我們倆借著酒勁發生了關係。

我知道成年人的遊戲規則,完事之後特別乖巧的和他說,都是因為喝酒產生的衝動,我不會當真的。他也點了點頭,表示同意。

我在床上點了一根煙問他,哎,你沒想過以後你娶個怎樣的老婆嗎?

他說,上得廳堂,下得廚房,溫柔可人的乖乖女吧。

我聽完之後被煙嗆到了嗓子,笑得眼淚都出來了

從那之後,我們倆的關係彷彿真的像兄弟一樣了。

我不再去酒吧,最常去的地方是他家,他做飯很好吃,還有很舒服的懶人沙發,最重要的是有投影室,兩個人呆著,看一部電影,喝一點酒,一下午就過去了。

他其實很愛說話,還特別愛開玩笑。常常笑我是假小子,又說我沒心沒肺。

他不是很愛喝酒,而我是無酒不歡。

他喜歡留長頭髮看起來很溫柔的女孩子,而我一頭短髮還有點小痞。

他特喜歡看老電影,是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死忠粉。

我開始留意他很多事情,連以前看不順眼的鬍子都覺得性感了很多。當我意識到,我還想和他再來一次的時候,我知道,我可能喜歡上他了。

那天下午,我們在投影室看《薩利機長》,明明是一部緊張的電影,我卻特別想吻他。我說,我可能有點喜歡你。

他說,你在我們家蹭飯蹭沙發蹭電影蹭了這麼多天,也該給我點回報了。

於是就這樣在一起了。

你知道,在愛情中淪陷的女人很可怕的,隨便一句關於你的話,你都能千轉百回的理解成甜言蜜語。哪怕他一句喜歡你都沒說過,都心甘情願的想要和他在一起。

我們倆在一起後,日子和之前沒什麼變化。

他不喜歡我喝酒,說以後酒癮犯了就親他一口,我們倆接吻的次數越來越多,家裡的酒瓶子越來越少。

他不喜歡我短髮,我便留長了頭髮,哪怕發質變得越來越差,浴室里掉的全部是我的頭髮。

他喜歡看西部片,周末的時候,我就陪他看,看著看著就睡著了,醒來,已經聞見了飯香。

他希望我變得女孩子一點,我便把所有的褲子帆布鞋都扔掉,換成了裙子ol裝和高跟鞋,哪怕腳上磨得都是傷。

我覺得他做的這些都是為我好,所以我心甘情願的願意改變,我把這些小改變,小甜蜜當成他愛我的證據。

我忘了他說過的,他是要娶一個乖乖女的。但我知道我不是,儘管我在小心翼翼地迎合著他的喜好,但骨子裡,仍是那個抽煙喝酒有著反骨的姑娘。

那天他媽媽打電話來的時候,虎魚正在洗手間刷牙,我開了免提,給他把電話放在了旁邊。

他媽媽在電話里說:到年紀了,你也別磨蹭了,上次給你介紹的那個姑娘,你要是看著還滿意的話,就處著看看吧。

虎魚沒說話,只是嗯了一聲,他媽媽嘆了一口,掛了電話。

我想等他給我一個解釋,但是卻等來一句,我們分手吧。

他到了該結婚的年齡了,而他知道,我是不是他們家想要的那種媳婦,哪怕我現在長發及腰已經很努力的像個女孩子了。

我又開始了去酒吧喝酒,每次喝得半醉朦朧的時候,我都期望虎魚能來,像開始時的那樣把我撿走。

昨天是我在酒吧等的第十個晚上,他沒有來,你來了。

說到這的時候,我看到爵士滿臉都是淚水。

她說,我曾經問過虎魚,他喜歡我嗎?他說喜歡,但是他不能娶我。

其實從一開始我就知道我們的愛情有期限,但是我卻不願意承認。

她揚起嘴角苦笑了一下,說了一句:痴心妄想,是我的病,分道揚鑣,是我們之間的命。

要治病,要認命。

聽完爵士的故事,我就匆忙的去參加婚禮了,留她一個人在酒店靜靜。

等我回到酒店她已經走了。

我一直以來有一個很喜歡的比喻,說的是男女間的曖昧心事如蠶細細噬咬的桑葉,總覺得是絕妙。不確定的愛情就像男女間的曖昧心事一般,互相猜測揣度的過程中,羞澀和歡喜會讓你忘記兩個人之間的存在的種種問題。

心甘情願除了我心甘情願的喜歡你,心甘情願的接受你對我的喜歡沒那麼多之外,還有心甘情願的接受你對我的傷害。

但有些問題,不是你忘記和心甘情願,就能讓他消失的,很多時候,我們只是不願意麵對而已。

我們總是輕易地相信天長地久,但最後,不過是蒙蔽了自己的痴心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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