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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清代中國茶葉出口貿易詳情

我國早有相當廣闊的茶葉市場,並形成大商人資本的茶商。因實行茶行制度,茶商具有一定程度的專利權,利潤優厚。清代茶商可分三大類型。一為安徽、福建商人,屬主要茶產區的茶商,尤以經營安徽祁門和福建武夷茶著稱,資本巨大,行銷四方。二為陝西、四川商人,原由邊區茶馬互市而來,後以經營邊茶為主,行銷康藏。三是山西商人及江浙、湖廣商人,經營內地茶葉貿易。其中尤以晉商即習稱西客者實力最雄厚,足跡遍全國,並經營蒙古、新疆和在恰克圖與俄國的茶葉貿易。

英國東印度公司

我國茶葉亦早有出口。17世紀時即有荷蘭人來澳門購茶,而以陸路輸俄國為大宗。18世紀起,海路出口日增,以輸英國為主。1833年以前,中英貿易為英國東印度公司所壟斷,而茶葉占該公司自中國出口商品總值的80—90%,其增長情況如表2—45。估計鴉片戰爭前全部水陸出口茶葉年約45萬擔,占茶葉總銷量的23%左右,價值約858萬兩,在相當長時期內都是中國出口的第一位商品。

鴉片戰爭

鴉片戰爭前,出口茶價很高,紅茶每擔在26兩,綠茶24兩。但因系廣州一口通商,茶商將茶葉由江南產區翻越大庚嶺運至廣州,路途艱遠,需時六周至二個月,費用很大。而出口業務由廣州十三行經手,利潤為十三行及東印度公司所奪。東印度公司經營茶葉利潤年達350萬鎊,英政府亦獲同樣多的稅收。

鴉片戰爭後,外貿中心轉移上海。徽州綠茶集中屯溪,由新安江經杭州轉上海;祁門紅茶或經屯溪,或經九江運上海;水運都不過10日。浙東平水茶由紹興起運,經杭州到上海,只需5日。而武夷山茶運福州出口,只需4日。上海、福州成為兩大茶葉口岸,1856年,上海出口44.5萬擔,福州出口30.7萬擔,兩共佔全國海運出口量的77%。二次鴉片戰爭後,漢口開埠,成為華茶區的出口口岸,原陸路運俄國之磚茶亦改由漢口出海。至1881年,上海出口茶62.3萬擔,福州出口66.3萬擔,漢口出口26.8萬擔,三大茶埠出口佔全國茶出口量的73%。從事茶出口的華商,亦以此三大口岸為中心,進行運銷。

表2—45:東印度公司自中國輸往英倫本土茶葉量值(1760—1833年) 每年平均數

資料來源:嚴中平等:《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1955年版第14—15頁。  

*1817—19年平均數

由於國內運輸路線縮短,出口茶價下降。但在1876年以前,國際市場擴大,出口遞增,出口茶價尚維持較高水平,華商運銷獲利亦厚。1877—1888年間,出口量增長更快,惟已受印度、錫蘭、日本出口茶葉影響,中國茶出口價猛跌。1888—1894年間,雖價格略有回升,但出口量下降了20%,傳統的輸英茶葉下降尤甚,賴輸俄茶增加,稍為非作歹彌補。這時從事出口茶的貨商,亦陷入不景氣。到1894年,出口茶已超過內銷茶,但因茶價下降,出口值已由盛時的400萬關兩降為300萬關兩。這期間的茶葉出口貿易情況見表2—46。

表2—46:甲午戰爭前茶葉出口量值(1868—1894年)

* 出口量包括經樊城陸路運俄數字,以及1887年後九龍、拱北與香港、澳門的帆船貿易數字,故較歷年海關統計出口量為大。  

說明:

** 據海關統計。

*** 按海關統計的出口量值平均計算。

資料來源:姚賢鎬:《中國近代對外貿易史資料》1963年版第1204—1205、1606、1644頁。

1、經營出口貿易茶商的興起

鴉片戰爭前的茶商,基本上是從事國內貿易的舊式商人,其經營出口茶者,除傳統的中俄恰克圖貿易外,也只是將茶賣與廣州十三行,本身不與外商打交道。鴉片戰爭後,出口中心移上海,就有一些「多領洋人本錢」的新興茶商,「挾重金以來」產區,代外國洋行購茶。繼之有人開設專與外商作交易的茶棧,以及加工精製茶的茶廠、茶號(國內運銷主要是毛茶,出口茶則需再加工)。上海茶商行業發生分工,主營內銷者稱本庄,主營出口稱洋庄。70年代時,上海已有茶棧幾十家。採購毛茶,在滬加工精製以銷外商的茶棧(5),也有三四十家。在福州,經營出口的茶莊基本代替了原來的西客,乃至在武夷茶產區,「福州通商後,西客生意遂衰,而下府、廣、潮三幫繼之起,道光夷茶經營為此三幫獨佔。」漢口原有領部貼(茶引)的舊式茶商20多家,開埠後,俄、英等外商來漢設廠收茶,即出現專與洋行買賣的茶棧七八家。經營毛茶的茶行,包括崇陽、羊樓司等茶產區,1886年達299家。漢口輸俄茶原來由西客經營,在恰克圖有山西庄100庄,改由海運出口後,西客均告衰退。三大茶埠之外,其他口岸亦出現新式茶商。如九江1861年開埠時尚無茶棧、茶行,次年即出現十六七家,1882年連同寧州、武寧、祁門等產區有茶行344家。

十三行全盛時期,被稱為清政府財源滾滾的"天子南庫"。

(1)原廣東十三行行商改設茶葉行棧。鴉片戰爭後,廣東行商壟斷對外貿易特權雖告廢止,但舊行商還繼續做茶、絲生意。廣東的外國商人也都認為新商「不及舊商之可靠」,故仍投「素所相信之行店十餘家」。外商的「寓所棧房」,也是經奏明「先向各洋行(注即舊行商)租賃」。據《廣東十三行考》:「鴉片戰起,洋行制度(即公行制度)隳壞,然十三行猶復改稱茶行,繼續營業,至咸豐一火始替」。 1838年,廣東行商共11家,有材料說,到1846年減少1家,從1845年至1855年增加3家。

伍崇曜

值得一提的是,舊行商還企圖繼續壟斷茶葉出口業務。「粵商亦曾一再計劃,冀將已廢之公行制度,改頭換面,使之復活。其最著者,厥為呈請官廳特許商人設立茶棧,並將輸入(按指從產地輸粵)之茶,悉行卸棧存儲」。此項活動是以原十三行總商浩官伍崇曜為首進行的。伍崇曜本人就是一個有名的茶商,與美商旗昌洋行關係密切。恢復官辦茶棧事,曾經兩廣總督批准,並由南海、番禺兩縣縣令發布布告,卒因外國商人反對甚力,未能如願以償。

(2)原廣東從事華洋貿易的散商,流寓外埠,充任掮客,最後自開棧號。上海的阿林(A lum音譯),就是其一個比較有名的人物。

阿林是上海開埠初期,隨外國洋行北來的一個廣東散商。開始充當英國商人的掮客,他在上海一方面教授本地商人以中西交易方法,同時將英國製造品介紹推銷到內地,又推動內地絲、茶商人來上海與外商交易。由於博得英商的信任,遂給予貸款8,000元開設一家義升行倉棧(Esang Hong),當時幾乎所有外商都把貨物交阿林處理。1845年由阿林經手的貿易額,竟佔到上海進出口貿易總額的三分之二。但這年因棉布超量進口,造成市場獃滯,貨價暴跌,義升行終於倒閉。據說當時所欠對外債務達90萬兩。阿林在1847年再次來滬,重整舊業,終於又拖欠內地茶販帳款4萬元,最後一走了之。

上海外灘 1930s

上海稍晚些時候的林阿欽(Lin Achin 音譯)是又一例。林阿欽也是由廣東來上海的商人,受雇於怡和洋行當掮客,由於行東的信任,被賦予怡和「特約代理人」的名義,總辦該行在福州地區華茶收購業務,按交易額收取2%的經紀費用。林阿欽自己開設的行棧名福興隆,1859年經這家字型大小為怡和收購的華茶即超過9萬兩。

(3)產地的茶商和其他商人到通商口岸開設茶棧。上海的謙和、元吉、仰記、久成、震和等茶棧,都是由浙江平水茶商來滬開設的。他們在滬設棧直接賣茶給外商洋行,可減少中間人費用。上海的方鎮記,則是浙江鎮海方家開設的。方家起家人方性齋,原在上海經營錢莊、絲號、糖行、雜貨,當時錢莊都與絲商、茶商有貸款往來。方家遂設方鎮記,一方面到湖州收買土絲,到紹興、嵊縣收買平水綠茶,賣給洋行;一方面向洋行買進棉布,向內地推銷。

又如湖南安化茶產區,原有山西省人經營黑茶。「迨海運既開,華茶運銷外洋,……一般茶商乃紛紛改制紅茶,即向日晉商之專制黑茶者,至此亦改制紅茶為尚」。類似情況也見於建德、巴陵、寧州等地。山西茶商還在漢口開設有經營洋庄、口庄(蒙、俄方面貿易)的棧號,光緒年間有牌名可考的,即有16家,如德巨生、三德玉、長盛川等。

(4)洋行買辦開設茶葉行棧。這是當時各口岸普遍的現象。19世紀80年代前後,在廈門滙豐銀行任買辦達20餘年的葉 秋,開設瑞雲茶棧,同時他也是源通銀號和匯昌、厚誠錢莊的東家。漢口規模較大的茶棧,幾乎都是由買辦開設。著名的鴻遇順茶棧,是漢口寶順洋行買辦、漢口茶葉公所負責人盛恆山開設的。俄商阜昌洋行買辦唐瑞枝,是厚生祥茶棧主人。阜昌藉助唐瑞枝及厚生祥茶棧的活動,80年代末每年運出紅茶達五、六十萬箱。

怡和洋行

上海洋行買辦經營茶棧的,歷史更久,人數更多。50年代寶順洋行買辦徐鈺亭、曾寄圃,60年代怡和洋行買辦林欽、唐廷樞都是在任職買辦同時開設絲茶行棧。鄭觀應在60年代離開寶順洋行,充任太古輪船公司買辦之前,「承辦和生祥茶棧,代兩湖、江西、和徽州茶客沽茶」。這些茶葉行棧都具有相當大的規模。例如林欽、唐廷樞等伙開錢莊3家、茶棧1家,另在內地設茶莊7所。經營資金不下十幾萬兩。稍晚些時候,有杜德洋行買辦鮑達祥、同孚洋行買辦盧家茂投資於公升茶棧;仁記洋行買辦丁家英投資於慎源和 昌盛茶棧;瑞昌洋行買辦李邦賢投資於源成永、恆益兩家茶棧。郭惠倫擔任丹麥寶隆洋行買辦,是靠忠信茶棧老闆陳翊周的支持,郭的買辦收入要同陳分拆。

唐廷樞

在這個時期,上海經營茶棧歷史較久、成績較著的,當屬徐潤和唐翹卿。

徐潤在1859年與買辦曾寄圃等「合開紹祥字型大小,包辦各洋行絲、茶、棉花生意」;兩年後又「試辦潤立生茶號於溫州白林地方」,因「大得其利」,遂「合股續開福得泉、永茂、合祥記等於河口、寧州各處,又與汪乾記(茶棧)合辦茶務」;1862年再與徐芸軒全開寶源絲茶土號。總計徐潤在寶順洋行任職期間,獨資或合資開設的茶葉棧號已有6家(其中有的停歇)。1868年,他離開寶順洋行,更是全力集中茶務。自立寶源祥茶棧,加增漫江,羊樓司、崇陽、湘潭、長春街、泮溪等昝茶號。他在各地開設的茶號,不是「年年第一」,也是「不落三名之後」,為當地茶號的大產。這時他自己也自翊「頗知茶味,各路清楚」了。

徐潤

徐潤經營茶葉的收入,未見面記述。徐鈺亭說他「年中行內入息過萬,……白林庄 三四萬」。溫州白林一處茶號收入即有三四萬,他開設外庄茶號共有十餘處,其總收入可以想見。正是在這幾年,他投資於房地產、典當、購買股票等總額達到320多萬兩。1873年,李鴻章扎委徐潤會辦輪船招商局後,他經營茶葉也從未間斷,1883年還出銀4.5萬兩買下漢口善昌升茶棧(連同碼頭)。不久,中法戰爭爆發,徐潤受累瀕於破產,官職參革,閑居上海。1886年經各友相勸,重作馮婦,集資、借款20萬兩,對各茶號放款、搭股,但因各種不利條件(天旱、價格等),結果只能是「空忙一番」了。

唐翹卿

上海另一個有名的茶棧商人唐翹卿,廣東人,怡和洋行買辦唐廷樞的族兄弟,在上海人多稱他小名為「阿槐」。上海開埠不久,唐就創立謙順安茶棧,被認為是上海開設最早的、有實力的茶商之一。唐的經歷是先茶棧,後買辦,由謙順安老闆而後成為茶商元芳洋行的茶葉買辦。有資料說他還擔任過滙豐銀行買辦、福州怡和洋行買辦。1868年上海成立茶葉公所,他和徐潤、唐廷樞等都充任董事。第二次鴉片戰爭後,帝國主義經濟侵略勢力深入到漢口,唐又在漢口開設謙順安分行。上海謙順安則交給外甥祝鏡澄管理。這個茶棧在滬、漢兩地都是有名的大茶棧之一。唐翹卿的長子唐叔 ,清末曾任駐馬尼拉領事;次子唐季珊,留學英國,並曾考察國外茶葉市場情況。1916年,唐氏父子創辦華茶公司,由唐叔 任總經理,唐季珊協助,成為我國開設最早、規模最大、直接向國外出口的民族資本貿易茶商。

2.茶葉的交易環節和中間剝削

我國茶葉貿易的交易環節甚多。內銷茶相對說少一點,茶號從產地收購的茶葉,運銷各大城市,經由當地茶葉中介商,轉銷客幫並供應當地茶店(有些是批零兼營)。外銷茶則要經過更多的中間商人,每經轉手,都要從中取利。外銷茶在國內市場的流通過程及經營環節,可示如下圖:

(1)茶棧 茶棧大都設於通商口岸,是適應外國洋行進出口貿易的需要而出現的。最早的行棧,大都是絲、茶、土(鴉片)兼營,甚至同洋行用易貨方式交換進口貨物。它既中介取佣,又有自營業務。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隨進出口貿易的擴大,出現了專業茶棧;80年代後茶葉價格下跌,自營業務常冒險,許多茶棧就「自己不做交易,唯為人作掮客,代客買賣」。

清代茶商

茶棧組織出口貨源有多種方式,有的是利用同鄉關係,組織地區性幫別行棧,各有固定客戶;有的是在產區設立分支機構,或在產區茶號搭股;更多的是新茶上市前派人去茶區,給當地茶號貸款,預先取得茶葉收購權。1889年滬、漢兩地茶棧對漢口茶市貸放的春季茶銀有300多萬兩。

福州檔案館保留的生順茶棧印章

茶棧本身資金一般不過一二萬兩,但放款有時多達一二十萬兩,這主要是靠錢莊的信貸支持;而錢莊又是靠外國銀行的拆錯。錢莊向茶本放款入利息一分,茶棧轉借茶號則在一分五上下。所以茶棧不僅是外銷茶貿易中介商,還是個融通茶葉流通資金的信用機構。

外國洋行一般不同內地茶商直接交易,必須茶棧為之居間。成交後,茶葉的品質、數量發生糾紛,茶棧要負一定責任。茶棧介紹成交的傭金,一般為交易額的2%,但實際收入要遠比此為多。1860年一個記載說,茶號經茶棧賣茶給洋行,付給茶棧的費用,包括傭金、通事費、破箱費、關稅等,約為茶價的10%。20世紀初,祁門茶號經上海茶棧售茶,不包括關稅,付出的傭金和名目繁多的費用,佔到交易額的7.5%。

茶棧設有倉庫、旅舍,接待客商。備有通事,代客向洋行兜售貨物。貨物售出前,遇有資金周轉上的急需,還可以存貨為抵,由茶棧通緩急。茶棧能為外地客商提供種種便利,所以深受歡迎。但有的客商也常遇到茶棧勒索,只好甘苦自嘗。

茶棧內部,經理之下設有管帳、書手(管文書信件)、通事(跑街)、茶樓司事、學徒等人,另外還派出人員,駐於茶區,負責貸款、匯兌及茶葉的收購、轉運事宜。

(2)茶號、茶客 茶號(指洋庄茶號,有的地方叫茶廠)為收購併精製外銷茶運口岸銷售的加工廠,開設者多為茶區或茶葉集散地具有資產實力的地主、資本家、豪紳等,流動資金來源,大部分靠茶棧借貸。此外,上海等口岸城市還有一種稱作「土庄茶號」的,系將內地運來之毛茶,就近加工為精製箱茶,經由茶棧,賣給外商。

成都大昌祥茶號廣告牌

外銷茶的加工分兩個部分:自採摘鮮葉起,至凋萎、揉捻、殺青或發酵、烘曬等粗製加工,由茶農負責進行;烘焙、補火、篩分、揀選等精製加工,由茶號負責完成。外銷茶因要求質量較高,故精製手續頗繁複。茶號設有一批技術人員專司其事。

茶號收購對象,包括茶農、茶販、茶行等,並不固定。習慣上收綠茶的茶號,並不由農民直接送來,而是由茶號自派茶客(亦稱水客)到各鄉收買。茶客下鄉,為了節省費用,多在當地茶行開秤收購,謂之「投行」。茶行代茶客招徠、介紹茶產、天方評議價格,撮合成交。收購茶葉的價格、質量等,由茶客最後決定。收妥的茶葉,再雇力夫運茶號精製。

(3)茶行 茶行也是茶葉貿易的中間商,多在產茶區,為數眾多。他們中介取佣,與通商口岸的茶棧相似。不同的是:茶棧專中介精製茶的交易,賣方為內地的洋庄茶號或通商口岸的土庄茶號,買方為外國洋行。茶行則是中介毛茶交易,資本較小,賣方為茶農、茶販,買方為製造外銷茶的茶號及販售內銷茶的茶葉店。

清代茶行

在產茶區開設茶行,須向地方政府申請,領得牙帖,始可營業,故茶行亦名牙行。茶行負責介紹茶號、水客與茶農、茶販之間的交易,從中取得茶農付給的2—3%的傭金。水客照規定亦需交付傭金,但茶行為招徠號商,多不收取。茶行介紹水客的收購方式,在浙東多為伴同水客到茶農家中看貨議價,茶行負責導引,幫助評議;皖西、皖南多為水客在茶行開秤,茶農就近挑來出售;祁門則由茶農與茶號直接交易,幾天茶行居間。

茶行除介紹茶號水客與茶農交易外,還有另一個作用,就是接待外地茶販,臨時收購或介紹與茶號成交。例如安微屯溪鎮為茶葉集散地,每年外運數量甚多,但所在地休寧縣產量有限,供不應求,於是毗鄰地區的皖、浙、贛各地茶葉由茶販販運而來,每逢茶季,各地茶販麇集,茶行即出面接待,並居間介紹向茶號售賣。茶行可得買賣雙方傭金,為數不少。擁資雄厚的茶行,有時且自為販客,自設庄號,既作中間商,又自營販運購銷業務。

產區茶行之外,通商口岸也有茶行之設。他們基本是代客買賣,應客商急需,有時也作價收購。上海茶行經手的內地毛茶,主要銷路有三:一是精製出口箱茶的土庄茶號;二為經營沿海、近海貿易的客幫,如銷往廈門、廣州、南洋群島的南洋幫,銷往營口、天津、煙台、青島的北洋幫;三為製造內銷茶的當地茶葉店。其中以客幫的銷路最大。它們由跑街布樣,兜售議價,取佣較茶棧為高,有的達百分之四五。

(4)茶販 各茶產區都有一批茶販。茶農距茶號、茶行過遠,即就近賣與茶販,由茶販轉售,從中收取購銷差價,所以茶販一般都需有一定數額的自籌資本。從事茶販生意的,有沒落地主、富農,也有地痞、流氓。這些人平時不治生產,但對看茶有幾分經驗,茶季即從事茶葉販賣。

茶販一般為「扁擔商」,購銷數額不大,每次百斤左右,以一根扁擔挑動為度。浙東四明山區,有的以咸鯗換茶,擔進擔出。他們一般不納捐稅,逢低購進,看行情有利,即短期囤積。有的可積累幾擔、幾十擔資本。有些茶販,幾個合夥成一集團,購銷茶葉的量較大,一般都有囤積待利的周轉餘地。

茶販的購銷對象是茶農和茶號。因之,他們一方面有一套拉攏茶農的本領,攀親道眷,巧言令色,直到做成交易為止;另一方面又與茶行茶號廝混甚熱,吃喝勾搭,分肥牟利。茶號利用他們作眼線,了解各鄉茶葉生產、存貨數量、品質等情況,同時製造價格漲落空氣,散布停庄止購之類謠言,誘使茶農上鉤。茶販收購茶葉,往往是壓級壓價,拖欠茶銀;向茶號交售又是加價「戴帽」,兩面三刀。所以,人們常你他們為「兩面刀」。

有些有實力的「長腿」茶販,還與通商口岸的茶行直接掛鉤,長途販運。有的茶販本逐步積累,上升為茶號主人。浙東平水茶幫中,經營茶葉有百年多歷史的紹興王化宋家,就是從茶販子起家,成為茶業巨擘。

上述茶葉出口貿易的各個交易環節,在交易過程中,都有一套陳規陋習和花樣繁多的盤剝取利辦法,這些中間盤剝,可大別為二級。

第一級是洋行、買辦以及茶棧對內地茶商的盤剝。內地茶商對茶葉的國際市場需求、銀匯變動、價格漲落,幾乎是毫無所知。外國洋行利用它獨佔我國對外貿易的地位,就在價格方面聯合壟斷。「如茶市,英商照會俄商,不許放價搶盤,俄商即允照辦理」。或洋商故意抬價開盤,使華商將茶大量集中口岸,然後抑價收購,叫「放盤殺價」。「洋商抬價,則[華商]儘力多囤,一旦跌價,則又急思脫手。……顛之倒之,一任洋人之所為,播弄華商不竭血本不止」。因外商抑勒茶價,1892年,漢口茶幫「紛紛減價求售,致虧本銀一百數十萬兩,洋行大獲其利」。次年,「湘茶開市,英商故意為難,仍以抑價為得計。華商無計可施,以致光緒十九年(1893)又虧本一百餘萬兩,傾家蕩產者有之,投河自盡者有之」。

除操縱價格外,洋行收茶還在看樣、過磅、會款等方面,有許多陋規,舉其大者有以下數端:

留取樣茶:內地茶商將茶運抵通商口岸,向洋行出售前,例而破箱取樣。這些樣茶,即歸洋行買辦及茶棧經手人中飽。天啟的茶箱,洋行過磅,例稱「下一件」,即扣除若干斤。一箱茶約重50的,多批交易,自可積少成多。

二五聽磅:茶號向洋行售茶,由洋行、茶棧各出一人會同貨主過磅,貨主擔負過磅費,另外扣除「明虧暗吃」,容許洋行買辦公開吃磅。每箱茶重50斤,舊例,以茶葉乾燥不足為借口,需扣5磅左右;後以茶商群起反對,改扣2.5磅,稱二五扣磅。實際不止,每磅摺合市斤應為0.9071斤,但外商系按0.9075折算。以上兩項合計,每擔茶實扣數約合4.5375斤,佔5%左右。

九九五扣息:華洋茶葉交易,洋行多不按期付款。少數付現款的就要有一定的折扣,遂有「九九五扣息」產生,即茶價1,000元,實付995元。以後不論付款期限工短,一律扣息,成為陋規。

延期付款:茶葉售給洋行,照舊章,交貨過磅在一星期內辦清,同時即付給貨款,但事實上,洋行往往遷延時日。70年代初,蘇伊士運河開航,中英電訊直通,經營出口茶葉的外商,更採取茶葉裝船之後,以銀行結匯付款辦法,稱作「裝船銀子」。1873年,內地茶商曾要求「貨既過磅,須即行結帳付銀」,洋商恃強不理,反誣華商「其意不善,其事難行」,於是裝船銀子,成為慣例。用這種辦法,洋行買茶几乎無需資本,但華商需等待幾個星期甚至幾個月時間,才能收到貨款。華商都是借款辦茶,須繼續承受利息負擔。

上述這些中間盤剝,為數相當可觀,從1868年到1894年,我國出口茶葉總值約為9億關兩,如果按照上述吃磅5%、扣息5‰合計,內地茶商即受損4,950萬關兩。留存樣茶、延期會款增加的利息負擔,更難計數。

茶棧參與洋行、買辦對內地茶商的盤剝,本身亦可分取餘瀝。例如,樣茶茶棧有份;洋行延期付款,茶號借款不能早期歸還,茶棧即可坐享更多的利息收入。有些洋行付款不是按每批交易清結,而是合數批整付,不指明某號單位,這樣茶棧就可推稱貨款未到而以之作為周轉,並使茶號延長利息負擔。

此外,茶棧代茶號墊付的運銷費用以及各種名目的稅捐、傭金等開支,或者浮報,或者中飽,為數亦復不少。1852年,英人福欽(Fortune)寫的《中國茶區旅行記》,曾記述當時每擔成本4兩的茶葉,運到口岸出售,「批發商額外費用」高達1兩。而上海收購價平均每擔為18兩的中上等茶葉,中間商操縱的利潤就有4兩,即達成本的25%或售價的22%。稍晚些時候的調查材料,也說到祁門茶號委託上海茶棧出售的茶葉,數量損失、付價折扣以及各種費用、陋規等,佔到茶葉價格的20%左右。有的調查者說,「茶價八折,已成為祁門紅茶習慣商法」。

第二級是茶號、茶販、茶行等對茶農的盤剝,其方式主要有以下幾項。

高秤收進:浙東茶號一向用「司馬秤」,20兩作1斤,比之市上通用的16兩秤,每擔(百斤)只摺合80斤。安徽祁門則是通行漕平22兩作1斤。湖南安化歷來用七六扣秤,每百斤作76斤。其他有些地方甚至用三七秤、對摺秤。「茶商入山買茶,多用大秤,往往有加至32兩以外者」。總之,茶農在出售茶葉時,只在秤量上每擔就要吃虧二三十斤以上。

留取樣茶:茶農出售茶葉,每袋均需解開袋口,讓「檢樣手」從中取樣評議。一般每百斤取樣2斤,有的取樣幾次,多達四五斤。樣茶在成交時,向例不過秤,留歸茶號。

除皮、殺秤:售茶過秤,需先減去皮重(包裝重量),茶葉布袋重量每袋不過1斤(16兩),茶號規定每袋除皮1斤(20兩或更多),布袋稍厚或有縫補,就要除皮2斤。過秤時,不少茶號秤手或茶販「高懸短喊」,能在每擔茶中壓低一二斤,又使茶農覺察不出。

付款折扣:安徽六安一帶,買茶叫價是銀兩,再折成錢文,最後合成銀元實付。每次折算,或貶值,或抹零,總是茶農吃虧。湖南安化買茶,向用九七制錢,等於茶價九七折算。浙東平水地區茶號結付茶款,要搭配小洋三成,小洋以10角作1元,但市面折換率往往是1元可換12角左右,以此推算,100元實付只抵95元。

抽取傭金:茶葉行號代客買賣,只收賣方(茶農)傭金,一般為2—3%。安化茶「每串扣錢50文」,平水茶也是扣佣5%,百元茶價,茶農只得95元,稱作「九五圓賬」。

此外,在交易過程中,茶號、茶販、茶行等,或借口樣貨不符,或推稱乾燥不足,都要再打折扣。偶爾發現雜質,更是百般刁難。安化甚至是不論有無灰末,每擔一律扣茶4斤。茶農一般窮困需錢急用,明知吃虧,也只得委屈成交。經過上述七折八扣,百斤茶葉,往往只剩下60斤左右的收入。不僅如此,茶號、茶販經營虧損,就要拖欠茶款,茶農無力聲討。有時在當地士紳斡旋下,折扣付還,甚至只付一二成,茶農也無可奈何。

3、出口貿易茶商的盛衰

在甲午戰爭前,經營出口茶葉的華商已形成一個大的商業資本,它們以外國洋行為靠山,建立了從口岸到產區的收購網。而茶葉的生產者則是個體的小農。小農不能自己推銷產品,也無力抵抗流通中的盤剝。因而,在茶葉大量出口的情況下,茶商的利潤總是很大的。當時一些論者如:「自開海禁以來,閩茶之利,較之從前不啻倍蓰」;「贏號既操三倍之賈,絀者亦集眾腋之裘」;「商民偶沾其利,遂至爭相謀效」「浮梁巨賈,獲利頗多」等,類皆言而不詳。但是,從一些茶商發家的情況中,也可略見梗概。

前述口岸較大茶棧,多是洋行買辦所設,他們就都是從茶葉貿易中獲大利者。其中徐潤、唐翹卿的事業尤為顯著。徐潤一生以買辦而經營洋務派企業著稱於世,實則他經營茶葉達27年,從他80年代以前的活動和收入看,實際是以茶發家的,故房地產等事業失敗後,仍不放棄茶葉經營。唐翹卿是由茶商而買辦,由上海而漢口,由父而子,成為茶葉世家。余如林阿欽、劉輔堂等,更都是茶葉起家。劉輔堂原為票號幫工,後任漢口俄商新泰、阜昌洋行買辦,並自開廣昌和茶棧,去世時有資財200萬兩。

前述上海茶棧不少是浙幫平水茶商所設,平水綠茶是上海出口大宗。平水富商董久大、宋瑞泰等,都有百年經營歷史。宋兩面泰除開設瑞泰棧外,他家還有帶「瑞」字的行號八九家,每年經營出口箱茶以萬計。他的後輩宋濟川(開設瑞隆號),更是富比王侯。

福建茶產區,新興茶商購買原來由寺廟據有的茶山,道咸時,每家經營資金「動輒百數十萬元」(可能是包括借款)。福州茶葉出口,在80年代初曾超過上海,福州茶商利潤也大。90年代初的一個記載說,福建各茶產區有名聲卓著的百萬富翁18家,其中最小的也有資財200萬元,最富的達800萬元。這時茶葉貿易已趨不振,但他們仍在經營。

其他茶產區情況亦相似。如江西,「因茶葉致富者不下數十百家」。1871年,湖南14個茶產區有茶行160家,湖北7個茶產區有茶行94家,而這些茶行中,有100家是江西茶商開設的。湖南湘鄉的朱紫桂,原在一米店司事,「以所得薪資紅利自設一肆,積千餘金,遂業紅茶,歲盈萬金」,這是1867年左右的事,「既而逐歲貿茶,積資近百萬,湘皋漢滸幾無不知有朱紫桂名矣」。

隨著茶商的增長,各地相繼成立茶葉公所之類的行業組織。1868年(同治7年)上海首創茶葉公所。接著,漢口、福州等地也陸續成立茶葉公所。滬、漢兩地茶葉公所「互為維持」,在壟斷茶葉出口方面具有很重要地位。19世紀末葉,在各茶葉產區和集散地,如安徽的屯溪、婺源、歙縣、祁門等,也相繼成立茶葉公所。屯溪茶葉公所(後改徽州茶務總會)是根據兩江總督劉坤一的指示創辦的。構成茶葉公所的基礎,是籍屬各茶產區的茶商行幫。如漢口的茶商就有湖南、江西、福建、湖北、安徽、廣東六幫。

可是,茶葉出口於1886年達最高峰221萬擔(海關統計),以後就逐漸下降,茶商也隨之趨於中落。1887年,上海茶價「往昔售三十餘兩至四十兩擔者,今只售十六兩、十七兩至十八兩」,「販運商人,血本全靡,多難再舉」。茶葉產區商人受影響更大。福建侯官縣,100斤袋裝茶,過去至少賣20元,1887年時跌至七八元。百斤袋茶,茶行販運到福州,挑工、 船費用、稅厘及各項開支需20餘兩,而只能售得銀八九兩。「如此失本,誰人敢為?」最以「茶行破家敗產者,不知有幾」。1888年,曾國荃奏及安徽產茶區情況:「近年以來,印度、日本產茶日旺,售價較輕,西商皆爭購洋茶 ,以致化商連年折閱,遐邇周知。據皖南茶厘總局具詳,……統計虧累將及百萬兩,不獨商販受累,即皖南山戶園戶亦因之交困」。1898年《農學報》載:「九江城廂內外,往年茶莊林立,或五六十家、三四十家不等。爾來僅存十餘家,今年各茶商來者更屬寥寥,僅四五家耳」。

茶價的下降,固然是印度、錫蘭、日本茶葉競爭的結果,但洋行的壟斷和抑低收購價也是重要原因,而重重中間盤剝和內地稅厘過重,都使茶葉貿易趨於沒落。茶價下跌後,壟斷盤剝如故,種種陋規反有增加之勢,最後受害者還是生產茶葉的農民。茶農終歲辛勞,不獲一飽,只胡放棄種茶,別謀生計。於是「茶山拋荒」者有之:「茶圃變谷田」者有之害;茶地「售作墳墓」者亦有之。當然,絕大部分茶農還是繼續種茶,但「園戶不堪抑勒賠本,不得不遲摘粗茶,並以摻雜水濕充數,希圖多壓斤兩」;或者「園地荒草滋生,不芟不刈,老樹不除,任其榮枯」;或者「耕田有糧食兼有茶園者,每年鏟掘二三次」,不能精心照料。這都使得茶質日劣,更不能與洋茶競爭。

80年代後期以來,華商損失綦重,而壟斷茶葉出口的外商洋行,並未受何影響。據1887年各海關的貿易報告,上海的中國茶商,經營紅茶損失約300萬兩,經營綠茶損失約100萬兩;外商則進行了「有利可圖」「令人滿意」的交易。同年,九江中國茶商損失100萬兩,而外商卻得到了「可觀的利潤」。在漢口,經營茶葉的外商「一般情況良好」,經營上等茶的還「利潤很大」。而「中國商人損失極重,並且還要繼續遭到損失」。

華商損失,主要由於貿易不能自主,不能直接進入國際市場外商中梗,操縱茶價所致。有識之士,早已看到這點。1894年,湖南巡撫吳大澄上有《英商壓抑茶價湘茶連年虧摺奏請借洋款設局督銷折》,未能實行。同年,湖廣總督張之洞從兩湖籌借官款,兩批共選購紅茶320箱,分水陸兩路運往俄國銷售,以希「官為之倡,商為之繼」,直接出口,「不致多一轉折,操縱由人」。這次試銷成功,又建議清廷,「由招商局自造茶船,自立公司,於俄境自設行棧銷售」,惜未能實行。(文/吳承明)

本文節選於經營進出口商品華商的出現之二——《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二卷第二章第五節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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