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是化妝品嗎?
這是一個容易被消費者忽視,但也是必須要知道的問題。
今天,清揚君就和大家聊聊牙膏與化妝品的淵源。
先說下化妝品的定義,1990年1月1日起施行《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化妝品,是指以塗擦、噴洒或者其他類似的方法,散佈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以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
請注意,這裡和牙膏相關的是「散佈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
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化妝品是指以塗抹、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於人體(皮膚、毛髮、指趾甲、口唇齒等),以達到清潔、保養、美化、修飾和改變外觀,或者修正人體氣味,保持良好狀態為目的的產品。
而這裡和牙膏相關的是「施於人體(皮膚、毛髮、指趾甲、口唇齒等)」
「散布」和「施於」有明顯區別,於是被媒體解釋為牙膏被納入化妝品監管。
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的還有功效牙膏標準QB2966 。
而多數牙膏執行的是2009年2月1日實施的牙膏新國家標準(GB8372-2008)。
而對於牙膏是不是化妝品的問題,其實,早在2012年12月1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官方網站發布的科普文章——《如何判斷一個產品是否屬於我國法規定義的化妝品範疇?》中指出「目前,我國法規定義的化妝品不包括牙膏和其他與口腔黏膜接觸的產品。 」其理由是:產品施於人體的部位 應是人體表面任何部位,如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而牙齒、口腔黏膜等不在此範疇。
那麼,這麼多年來牙膏是如何監管的呢?
經業內資深人士介紹,國家質檢總局於2006年對行業實施了生產許可管理,2010年成立了全國口腔護理用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立了從原料採購到上市產品標籤標識等完整的標準化體系;頒布實施了包括17個國家標準在內的52個相關標準;原衛生部頒布實施了《牙膏功效評價》標準。
中國口腔清潔護理用品工業協會先後制定頒布了《牙膏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規範》《牙膏用原料安全生產自律規範》和《牙膏產品廣告宣傳規範》;頒布試行了《口腔清潔護理產品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口腔清潔護理產品安全性評價指南》;協助國家質檢總局制定實施了生產許可實施細則。
清揚君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官網上,發現2006年8月23日「關於印發《牙膏產品生產許可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質檢食監函〔2006〕686號)」(第六條、牙膏類產品的生產許可工作按照本公告執行。),該通知指出,「為了加強牙膏產品的質量管理,從生產源頭嚴把質量安全關,國家質檢總局決定對牙膏產品實施市場准入制度。」並制定了《牙膏產品生產許可實施細則》。
而目前,國家食葯監局規定牙膏類產品的生產許可工作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化妝品生產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2015年 第265號)》來執行的。
而根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布《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第三條(化妝品定義) 本條例所稱化妝品,是指以塗擦、噴洒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於人體表面(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牙齒和口腔黏膜,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以及保持其處於良好狀態為目的的產品。再次明確把牙膏等口腔護理用品納入化妝品範疇進行監管,並著重提出了將禁止虛假宣傳化妝品功效等規定。
所以,從上述法規的調整進程來看,牙膏最終還是歸屬於化妝品範疇的。
為什麼要把牙膏納入化妝品來監管呢?
業內人士分析,目前國際上有不少國家,都將牙膏納入化妝品的管理範疇。而牙膏中宣傳的防止牙齦出血、防止牙菌斑、亮齒等功效都沒有嚴格的界定。市場上標註各種療效的牙膏,經常讓人覺得眼花繚亂,不知如何選擇。在部分專業人士眼裡,牙膏功效作用還是有限。而且多數廠家的宣傳都帶有商業目的,比如防止牙齦出血、抗過敏、美白等,實際上刷牙的時間有限,牙膏濃度是否能達到讓牙齒明顯改善都值得懷疑。
而對於口腔疾病,清揚君認為還是應該靠專業的治療方法,畢竟牙膏的作用還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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