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稅法定代表人被限制出境,竟然告稅局?!
要知道,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是那麼好當的啊,公司出問題,法定代表人受牽連的案例沒少見。小編今天看到一則新聞,那真是活久見啊,開創了欠稅企業負責人通過訴訟維護出境權的先河。一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因為欠稅,長期不整改,稅局向出入境申請限制出境。倒反過來將稅局告上法庭。
下面財大大小編帶大家看看這個案例的經過吧~
2012年6月1日和2012年9月13日,北京市密雲區國稅局先後對A公司作出《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該公司存在偷稅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違法行為,要求其補繳增值稅845.03萬元,繳納罰款895.87萬元,但該公司一直未予執行。同年10月份,A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
2015年6月9日,稅務機關要求對A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採取阻止出境的措施。同年7月23日,密雲區國稅局稽查局向劉某作出《阻止出境決定書》。劉某在收到決定書後,向國稅總局提出了行政複議。國稅總局於2016年1月7日作出「維持密雲區國稅局稽查局所作《阻止出境決定書》」的複議決定。
從此劉某走上了訴訟的道路。2016年11月4日,一審法院判決駁回劉某的全部訴訟請求,2017年6月26日,二審同樣被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劉某在複議和訴訟中表示自己從未參與公司的經營活動,對公司的涉稅違法行為並不知情,因此不應被阻止出境。但因劉某的主張無法提供法律依據,所有上述均被駁回。
誠信體系的建設在我們國家越來越受到重視,對失信人的聯合懲戒機制也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當企業出現涉稅違法行為被懲戒的時候,其法定代表人是很難以不知情的名義抗辯的!
法定代表人可不是隨便當的。現實社會裡存在不少盜用騙取他人身份證登記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案件,上述劉某被限制出境的案例案例給那些被虛頂為法定代表人的人敲響了警鐘,不要隨便答應他人請求做法定代表人,同時對於身份證的保管也要相當謹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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