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一具心理屍·第一卷②]一個心理師自殺未遂後,指天斥地許下三樁心愿……

這個故事的主人翁是一德高望重、玉樹臨風的心理師。為尊者諱,寫這個故事時,我需要給他另取一個名字。可我想啊想啊,想破頭也想不出比「吳益軍子」更為尊貴的名字了。怎麼辦?那就借他用用唄。

好了,既然他跟我同名,那我就用第一人稱來敘述他的故事吧。

1.

經過一番瘋狂的折騰後,我在地板上睡著了。

再醒來,天將亮未亮,如水的月光灑落我一身,留下斑駁的光影,靜靜柔柔的,跟我的心情非常合拍。我伸手夠到椅子上的靠墊,拽下來給自己墊墊好,盯著那隨呼吸一起一落的肚子,禁不住要問問自己,我怎麼就把生活過成這個樣子了呢?要知道,我可是打小就接受馬列主義教育的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四講(講科學、講和諧、講政治、講正氣)、知行合一的好青年啊!

記得,在我童蒙初開之時就被家長、老師、連環畫……植入這樣或那樣的信念,比如在很遙遠的將來成為救死扶傷的醫生,成為叱詫文壇的巨人,成為保家衛國的勇士……

年歲漸長,我慢慢發現大多數的信念只能在心裡默念著,不敢與人言。因為我觀照過,覺察到這些信念多是沒有根基的,還有滑稽之處。

趁人不注意時,我偷摸著批量地修正盤踞在頭腦里的信念:成為救死扶傷的醫生?還是算了吧,相比柳葉刀,鋼筆舞起來更得心應手;成為叱詫文壇的巨人?想想就可以了,要知道,不合時宜的信念會讓不幸者更為不幸;成為保家衛國的勇士?這倒是還不錯,有研究就表明,適當的白日夢有益身心健康……

就這樣一點一點地修正著,我也跟著一點一點務實了。但不管怎樣,總是有那麼一個叫「理想」的東西在八丈開外照耀著我。

為了親近理想,我和很多人一樣,也在日夜奔忙著所謂的事業。那事業又是什麼呢?對我來說,事業不是我的「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也不是最終目的,而只是使我的思想與靈感賦有形式與力量的手段。

換句人話來說就是,如果有親近理想的捷徑,哪怕要付出衣不蔽體、食不果腹的代價,我也會毫不猶豫地繞開「事業」的。就這一點來講,我和哲學史上那些苦逼的哲學家們有著頗為相似的氣質(牛逼不?)。

無論我多忙、多累、多苦,你若湊近一點兒,在我的眼裡你都能看到兩樣東西——榮譽和愛情。相比生命,榮譽和愛情是我更為珍視的玩意兒。在我眼裡,生命不過是個不可名狀的空殼子,需要榮譽和愛情去裝飾:唯有榮譽才能見證我存在過,因為只有榮譽能讓我活下來、活下去;唯有愛情才能見證我生活過,因為只有愛情曾讓我紅了臉、紅了眼。

可惜了,眼下呀,我沒有榮譽,也沒有愛情。你說,我還要這勞什子生命做什麼?

2.

將自己的自殺行為和榮譽與愛情勾連上,我的心氣兒是順了些,但從肉體到精神仍然是頹墮委靡,潰敗不可收失。

我周圍一切事物的萎靡不振和我自身的萎靡不振非常合拍,一切事物的萎靡不振誘使我更加萎靡不振,我陷入了憂傷的深淵。但這種憂傷是活生生的,充滿了思想、印象、與無限的交往和我靈魂深處的半明半暗,使我不希望從中擺脫出來。這是病態,但對這種病態的感覺是誘惑,而不是痛苦;在這種病態里,對過往的追憶令我愉悅地消失在無限中。

在過往,我雖然有著這樣或那樣的堅持,但值得慶幸的是,我倒並不是頑固不化、僵硬死板之人。對我來說,社會上流行哪些習俗並沒有多大妨礙,換一套規則也未嘗不可。

也就是說,我接受大部分我認為不重要、不可改變或對自身沒有根本性影響的事情,比如適應北京日漸惡化的空氣質量。但當遵從習俗變得過於惱人、代價過於昂貴或表面的習俗暴露出它那淺薄的面目時,我就會像甩掉披在肩上的斗篷一樣輕易地甩掉它。

這工夫,不論我對世界多麼失望,不論我對人生多麼悲觀,我始終為這世道保留著一顆赤子之心。我正是用這顆赤子之心去領悟真實的存在,而不是拘泥於我自己或我所屬文化群的願望、恐懼、焦慮以及信仰中。

運氣好的話,我是有機會體驗到自我實現那一瞬的顫慄的,那是生命中最令我心醉神迷的時刻。當然了,在通往自我實現的這條道路上,我走了不少的彎路,幹了不少的蠢事,暴露了不少的弱點,但好的是,我始終能接納真實的自己,無論真實的自己瞧起來多麼不堪。

我始終以一個在接受大自然的特性時所持的那種毫不懷疑的態度,來接受自己的脆弱、過失、絕望,以及人性的罪惡方面——我看見的是人性的本來面目而不是我希望中的人性。

說到人性,此刻,我的人性提示我該挪挪窩了,身體感覺地板硌得慌——在地板上躺得實在是有些久了。

3.

為了讓身體更舒服點兒,我雙手支撐著身體,屁股在地板上滑行,慢慢挪到床腳邊,把被子和枕頭一股腦地拖拽下來。將身體包裹好後,我彷彿一下子就退縮回到母腹之中,守著剩下的流年,我願與眾生同消三障諸煩惱,同得智慧真明了。

其實,像我這樣的人,是不難在眾生中識別出來的。作為一個簡單粗暴的人,我就愛簡單粗暴地把人作這樣的劃分:人群和人物。然後在人物這個群體里分出「大」「小」來,也就是分出大人物和小人物。而我呢,自覺地在自個兒的腦門上貼上「小人物」這個標籤。

就普通人來說,他們一心向著大人物看齊,就像向日葵一心向著太陽生長一樣。在大人物身上找到某種共同點會讓他們感到得意、滿足、安全:他們若和大人物有著某段相似的人生經歷,那就了不得了,怕是要嚷嚷讓全世界都知道;他們若和大人物穿著同一個品牌的衣服,他們也不會閑著,完全有理由拿出來說事兒……總之,和大人物之間的共同點很容易就讓他們高潮了。

相比普通人的行止,我這樣的小人物就大為不同。我多半也會關注大人物,不同的是,我關注的是,我和大人物之間的不同。為什麼會這樣?

仔細想想就一點也不會覺得奇怪:夾在萬眾矚目風光無限的大人物和人多勢眾千人一面的普通人之間的小人物,無論往哪個方向靠攏都會很快被淹沒;這樣的結果我斷然是接受不了的,必須得做點什麼守住自己的地盤,抓住我那最後的存在感。這就好似在有三個孩子的家庭里,排行第二的總是能幹出點匪夷所思的事兒來,顯得比較古怪一些。

不過問題也跟著來了:多半正因那點「古怪」,我很難成為那了不起的大人物,又不甘融於普羅列塔利亞大眾,在我的命運里,「悲劇」已註定;「悲劇」就像死亡的陰影一樣,把我生存中最苦痛、最殘酷的一面凸現了出來。

黯然銷魂之時,我彷彿聽見窗外有一個聲音在說:「你的悲劇能夠藉助於引起人們的憐憫和恐懼之情來使人們的靈魂得到凈化和陶冶。」這是亞里士多德的觀點。我猜是我以前讀書讀到腦子錯亂,再加上身心俱疲,一時出現了幻覺。

見天還沒完全亮,我就窩在被子里把衣服脫個精光,稍稍側著身,避開點窗外的光亮,打算眯上一小會兒。剛剛合上眼,那個聲音又飄進耳朵里來了:「你得有性生,哦不,精神生活!」

4.

我是有精神生活的。有人就曾拉著我的小手跟我講:「人的肉身乏善可陳,吃喝拉撒也實在沒什麼意思;相比之下,性稍微有意思一些,但有趣程度也有限,不過是傻頭傻腦的重複衝動而已;精神生活就很不同,這要算人世間最有趣的事情了。」

但不得不引起我注意的是,這「有趣」的十步之外,便是一路同行的精神痛苦。

作為一個簡單粗暴的人,我又曾簡單粗暴地將生活分為現實生活和精神生活。對於我來說,無論是現實生活還是精神生活,都會帶來與精神有關的痛苦,比如失業、失戀、失身都可能給精神帶來不小的衝擊。我要明確指出的是,這類由現實生活招惹來的與精神有關的痛苦不是我所在意的,我所在意的是由精神生活招惹來的痛苦。

我之所以這樣計較,是因為對抗由現實生活招惹來的與精神有關的痛苦,我的做法就是過起精神生活:如果對抗成功了,那痛苦就自然不存在了;如果對抗失敗了,那痛苦也就變性了,變為由精神生活招惹來的痛苦。

還有比我更簡單粗暴的人,他就簡單粗暴地把精神生活劃分為兩大類:享用和創造。

在這個語境里,我的精神生活可以是享用他人創造出來的美與詩。無論是音樂、美術、文學還是哲學,都是由古往今來一些最美好的心靈創造出來的,令我感動,甚至熱淚盈眶。它們給我帶來的精神上的愉悅是前所未有的,比起美酒佳肴來,它們更能令我感到滿齒留香,回味無窮。

在這個語境里,我的精神生活還可以是隨心所欲地去創造美與詩。有時我覺著坐享別人的創造已經不過癮了,我便自行開工,隨心所欲地去創造。毫不誇張地說,對美與詩的創造,是我最高層次的精神生活,這創造的過程能給我帶來排山倒海般的快樂,那一瞬間的快樂就是永恆。

順著這個思路,作為一個簡單粗暴的人,我又簡單粗暴地把我的精神痛苦標籤為兩大類:「享用」招惹來的痛苦和「創造」招惹來的痛苦。

先說說「享用」給我招惹來的痛苦。享用他人的創造得有一個前提,那就是我所生存的時空里有足夠多的存貨,若存貨不足,那我離痛苦就不遠了。比如,我是非常喜歡讀戲劇的,待我讀遍了我所能找到的戲劇,尤其是讀完莎士比亞之流的經典著作後,我是非常憂傷的,我覺得我再也讀不到這麼好的作品了。

當然,我也永遠不會忘,在讀完朱生豪、潘光旦、周克希等大家的譯著後,再翻閱他人的譯作,我心情又是多麼的低落。

再說說「創造」給我招惹來的痛苦。相比享用來說,創造對我自身的要求就高太多了。要知道,一旦動了創造的心思,若後勁不足,痛苦就會猛撲上來,就像詩歌里寫的:它們包圍,它們纏繞,它們獰露著牙,它們咬,它們烈火般的煎熬,它們伸拓著巨靈的掌,把所有的欣快攔擋……

5.

在心頭,在思潮的起伏間,我的痛苦,像是迷霧,把我困住了。估摸是睡不著了,我乾脆一腳踢開被子,一、二、三自己爬起來,摸索到睡袍裹住赤條條的身子,去廚房煮上一壺我日夜離不開的咖啡。

正如偉人講的,人一旦有了癖好,就像靈魂貼上了一副最靈驗的膏藥,什麼煩惱、什麼憂慮,全都不治而愈見好就收了。

有了咖啡這副膏藥,我就敢像兒時,迫不及待地剝開淡綠色的包裝紙,小心翼翼地伸出舌頭,一口一口去舔那一毛錢一根的香蕉冰棍一樣,去舔,去嘗,去體驗我的精神痛苦了。

在我的體驗里,精神痛苦大抵有兩種感受,即孤獨和悲憤。這種孤獨好似我遊離於生活之外,生活被我遠遠地甩開了,這時候我往往是有著優越感的。可當我轉了個身,就會莫名其妙地覺著,壓根就是生活拋棄了我嘛。這光景,抓住我的有孤獨,也有悲憤。

這如何是好呢?真的不行了,我再也不能獨自一人,更不能沉默著……可是同誰講呢?別人不能體會,他們多半裝出悲傷的樣子,在他們悲傷一兩個小時後,又照樣去吃飯,去做愛,然後去睡覺。

說到睡覺,我發現不少人同我一樣,常常睡不好。在輾轉不能成眠時,我通常是爬起來,煮上一壺咖啡,然後用文字記錄自己的感受。那時候想想也是哦,除了同兇手,還能同誰談罪惡呢?!

為了對抗孤獨和悲憤,除了把精神痛苦丟還給精神生活之外,我能想到的辦法就是「報復性」地折騰肉身。就像這些年,我一直在玩的、擱以前想都不會去想的運動,比如長跑、越野、鐵人三項……

就這樣,我一邊向上求索精神的邊界,一邊向下探索肉體的極限。我渴望我能在沉悶的生活中撐開一絲縫隙,透進一線光芒,給疲累的靈魂捎來平靜,還有靈感。

從書架上抽出羅素著的那套《西方哲學史》,翻檢下來,我覺得尼采對精神痛苦的認識最為與眾不同。尼采認為痛苦使人變得深邃,同時呢,促使人去克服自己一味否定的毛病,這樣才有可能變得輕鬆洒脫。在他看來,痛苦與歡樂同屬保持人之本性的頭等力量。

或許任何痛苦都令人難堪,但尼采領悟到,沒有痛苦就不可能變得強大。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病患可以成為生命的特效興奮劑,而痛苦是興奮的一種形式,成為促進生命旺盛的刺激物。也就是說,凡有瘋狂之處必有天才和智慧的種子。

我扭頭朝窗外看看,確實能發現,一切出類拔萃者都在不可遏止地要打破任何一種束縛。想必他們原先並非真的瘋了,只是他們除了把自己弄瘋或假裝發瘋之外,已別無出路。

或許吧,或許最富有精神的人,前提為他們是最勇敢的人,也是經歷了最大痛苦的人。我願意相信,相信他們之所以尊敬生命,正是因為生命以最大的敵意同他們對抗。

6.

敵意?哼,我也不是那麼好惹的。眼望著玉泉山上的定光塔,我指天斥地,許下三樁心愿:我要離開職場,做一個自由職業者,成為一個自由的人,哪怕是半吊子的自由,此其一;其二,既然眼下身無掛礙,那我要趁時光正好週遊世界,浪跡天涯;其三,在路上撿一個我在乎的、在乎我的姑娘,一起對抗這瘋狂而又瘋狂的世界。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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