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老人,請老人為人。

有人的地方,就有好人與壞人,別管它是男是女,是少是老,今天就和大家聊聊壞老人的故事。

2017年6月5日,一位65歲的老人跳河輕生,當兩個民警二話不說跳進2米多深的河水裡救人時,這位老人做出了驚為天人的舉動:他先後勒住兩個民警的脖子,然後高喊:我就是死也要拉你們年輕的墊背。

非常遺憾的是,這位老人最後還是順利得救了,沒機會親腳補一腳的圍觀者也只能在網上泄泄憤了。

就在此事發生的前4天,2017年6月1日,河南洛陽王城籃球場的一群大爺大媽也用自己的行為闡述了老當益壯的深刻內涵,本該作為籃球場的場地被佔據為廣場舞場地不說,前來爭論的小夥子們還差點被一群大爺群毆。

在面對小夥子們的據理力爭時,其中一位大爺還說出了一句厚顏無恥但卻實用無比至理名言:你動我,你動我試試,你想花多少錢?

你大爺還是你大爺,有關部門想了想還是別惹他們了,於是籃球場硬生生的被劃分出一段晚間時間作為廣場舞用地。

小夥子們也很無奈,打不敢打,罵還罵不過,明明毫無過錯卻偏偏要讓出屬於自己的場地,大爺大媽們用實際行動解釋了一句話:去你媽的籃球夢。

這兩年類似老人碰瓷訛人,老人跳廣場舞佔據公園/居民小區擾民,再到今天聊到的類似的新聞,關於老人的負面新聞不少,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疑問:老人怎麼都這樣了?

壞人存在時,壞老人就已經存在了,只是曾經我們不知道罷了,互聯網讓世界沒有死角,卻也讓壞老人也無處遁形,為老人這個和藹可親的形象抹上了一層厚厚的污泥。

雖然新聞屢次曝光類似廣場舞擾民的等等事件,網友們也很憤怒,但事實上最後的處理結果往往還是偏向於向老人妥協與低頭的,面對一群說不得碰不得的老人,共同協商,單方面讓步,達成協議成了最無奈的解決三部曲。

我們習慣於妥協於老人,是因為我們是一個非常非常推崇尊老的國家。從小學開始,我們就接受著最基礎的道德教育,思想品德書上白紙黑字的告誡著我們:「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然而隨著年齡的增長,我開始不斷反思我們對這句話的理解方式,什麼是尊老,該怎麼尊,尊什麼樣的老,這都是課本沒給我們解釋的內容。

類似的教育很大的一個問題是習慣於給孩子一個結果,強調這個結果在試卷里的適用條件而不告訴他們在生活中里的不適用條件。

我們讓孩子反覆背誦中華傳統美德,卻缺少他們生活里就能理解的生動的案例,教材基本都是一些引經據典的古老故事,缺乏現代世界的通俗參照性,所以一提到尊老,幾乎扶老人過馬路,給老人讓座就成了為數不多的聯想方式。

而類似老人佔用公共場所對年輕人大打出手,老人跳河妄圖民警陪葬,老人將公共財產私藏自家,這些負面例子,真應該寫進教材中。

這種負面的例子不但不會醜化老人的形象,恰恰會先讓孩子形成一種是非觀,用負面的例子引起孩子的思考——尊敬這種老人對么?這種老人值得尊敬么?

老師要引導孩子做出一個判斷,在這種是非觀上讓孩子去主觀理解美德的真正內涵,孩子就會明白,什麼叫尊老,什麼老能尊什麼老不能尊。

理解了這一點,他們長大以後才能真正踐行這種美德,這才是我們學習傳統美德的根本目的,而不是讓孩子給父母洗個腳扶老人過個馬路這種敷衍的形式教育。

通過辯證的教育,長此以往社會普遍就對尊老有一個相對平和客觀的認識,才不會造成今天我們普遍對老人群體的過度寬容,才不會讓尊老愛幼成為一些素質低下老人嘴上不說心裡當成的「尚方寶劍。」

我們常常說要尊老,尊的是什麼?最大的誤解是我們應該尊敬比我們年齡大的人,將一個複雜的問題用年齡標誌簡單化,我們尊敬的其實是老人曾經對我們這個社會做出的貢獻,年齡只是這些內容的一個存在性證據。

年齡代表著他們是能夠提供給我們人生經驗的長者,是曾經為社會奉獻力量,但如今沒有力量去爭去搶的老人,他們相對處於社會的弱勢位置,所以我們才會自覺的在公交上為他們讓座。

但絕非意味著這是任何人的必然義務,更不意味著任何老人有權利強行要求這種特權,尤其是當他們的行為已經觸犯到我們正常的休息娛樂權利,甚至是威脅我們的生命時,就更沒有理由再以年齡為借口去要求任何寬容了。

君不見廣場之猛虎,公交之病貓。

廣場之猛虎,佔地為王聲大如牛恨不能拳腳相加;

公交之病貓,碰瓷耍潑聲淚俱下真好似鰥寡病殘。

真是沒虧了這些年的人世年華,讓他們練就了一身出色的演技,讓座本是個自願的事兒,小姑娘恰逢大姨媽來了不讓,大媽就橫眉冷對的斜你一眼,好似欠了多少錢一般模樣,搶起球場時又要叉著腰來上一句:你碰我啊,你看碰我一下花多少錢。

真是不免讓我想起了句老話:老而不死是為賊也。

當然,我們也僅僅是針對那些壞老人而已,一些倚老賣老厚顏無恥的人的確玷污了老人的名聲,但大多數老人還是我們印象中和藹而善良的。

年齡讓他們越發明理,擁有豁達的人生境界,在世事經驗與處世格局上有很多值得我們年輕人學習的地方,再遇到公交上的老人,我同樣願意不問緣由的為老人繼續讓座。

泱泱大中華幾千年的美德,也不能就這樣為了幾條老臭魚,就輕而易舉的丟掉了。

況且最重要的是,我們不必在輿論上爭個對錯高低而謾罵對峙。我們要做的是儘快推進一種良好的法規制度,拆掉壞人以老為借口的擋箭牌。

對佔用公共用地大肆擾民的公民,要有明確的處理方式;對碰瓷屢教不改的人,要有合理的處罰措施,私藏共享單車是不是佔用公共財產?企圖拉民警下水是不是故意殺人?倚老賣老裝瘋賣傻的代價太低,才是這種人毫無顧忌的主要原因。

有些道德家整天在網上呼籲寬容和理解,殊不知在某些老人眼裡這就是得寸進尺的信號,為什麼那個老頭能說出「你動我試試,你看動我一下花多少錢」這樣明目張胆厚顏無恥的話?

就是因為訛人缺乏相應的代價,沒有制度與規則去懲治違規佔地/碰瓷訛人等行為,在法制社會下傳統美德的內涵也要有所補充,互敬才是尊老成立的基本前提,單方面的強調尊敬就是變相繼續讓吃虧的人有苦難言。

一個國家必須有老人,這是一筆無價的財富,一個社會必須尊重老人,這衡量了一個社會道德的高度、文明的程度與歷史厚度。

但一個社會也必須懲治壞人,因為比起道德,文明,歷史這些存在於過去時的內容來說,對壞人能否公平審判,代表著一個社會法制與理治的成熟程度,不管他是一個青年,還是一個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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