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我還學不會丟下你

「你怎麼這麼敏感啊?」

為此自卑了好多年。從記事起到現在,絕大部分事情的情節,因果我都記得十分清楚。很不理解的是明明回憶還栩栩如生,傷口還在汩汩流血,對面的人就可以輕鬆地說不記得了啊。花了好多年,才慢慢意識到,不是所有人的感情線,都像我的這樣,清晰,細緻,明亮。

不是所有人都像我知覺性這麼強。

現在回憶起來,應該和我媽媽教育我的方式有關吧。我媽媽其實挺不容易的,但教育起我來,都看心情。回想起來,她有點強迫症。

我媽媽做過很多蠻蠢的事情,跟很多人一樣:明明知道我因為腳大自卑得不行,卻在商場里因為我穿不進去鞋,指著我哈哈大笑;他們同學聚會,我被門夾碎了指甲,她不讓我聲張,轉眼別的孩子蹭了手,她卻噓寒問暖。

小時候我最寶貝的東西,她可以當著我的面,毫不猶豫地送回去。

其實這些都還好,人都有缺點,但還有更不好的:

她從不對別人這樣。她對除了我以外的人,都特別好。

那這一定是我的問題。所以小的時候,我花費了絕大部分精力,在勉強自己做一個和本性相去甚遠的孩子,在揣摩一樣心細如髮的母親的心情,在猜測為什麼這麼文藝細膩的母親,不知道我也會傷心。所以在以後我與人的相處中,都特別小心翼翼的,總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

當然她很愛我了。如果做母親這件事情也可以評分,就像她做很多其他的事情那樣,這件事情,也是名列前茅的。

但還是委屈的。在我半大不大的時候,我對備受寵愛的的孩子,有種莫名的敵意。現在想想,就是羨慕嫉妒恨。尤其是談起戀愛來,不敢發脾氣也不敢做錯任何事情,什麼事情都想說清楚,生怕因為我的不是,兩個人錯過了。

這種偏執,也挺可怕的。

而且有一個毛病,在乎的人不回我簡訊,不願意找我,承諾過的事情做不到,我真的會難受的抓狂,委屈的會發瘋。那種痛苦簡直難以忍受,類似你從嬰兒面前拿走他的玩具,他一秒鐘就可以大哭起來。

我也特想委屈地哭起來,理智在此時沒有任何作用,我好像一輩子都學不會雲淡風輕了。我這樣的,真的特沒出息,也小家子氣,還一度特別傷自尊。我卻不敢發脾氣,我怕自己做錯事。

我是真的很久以後才知道對自己造成如此巨大痛苦的事情,自己耗儘力氣才忍下來的事情,對別人不是大事。我是真的過了很久,才知道有時候偏執比犯錯更可怕。

因為知覺性強,太懂得自己的行為可以造成什麼樣的後果,我一直是一個習慣凡事留餘地,不會等到搞砸了才後悔的那種人。所以根本不會有把事情搞得一塌糊塗等著人來心疼,安慰的那種時刻。我一直是懂事,剋制的那一個,不會犯下「因為太年輕」的過錯;因為知覺性強,同樣語文很好的我,知道語言的力量,所以話到了嘴邊,也不會用同樣的方式,刺傷對方。只要我願意,感情里互不相欠,全身而退很簡單。

就像作弊了一樣。

很多時候,我傷了人,說錯了話,只是因為我想這麼做而已。因為敏感,我連藏著掖著都不願意,連不自覺地示弱,希望讓別人負責我的情緒這種事情,做起來都會有滿滿的負罪感。

畢竟我也是很驕傲的人啊,什麼都清楚,連低頭都不行了,好討厭。

不過知覺性強也不光是壞事吧,今年開始逐漸意識到知覺性也有好處吧。我可以輕易地討長輩喜歡;我想對人好的時候,什麼都顧得到;我能很輕鬆地理解很多人;我分的清很多微妙的情緒和氣氛,我知道在一段感情中做什麼,能把兩個人的感情引向什麼方向;我甚至知道什麼時候要有「聰明的天真」。我記得絕大部分事情,絕大部分人來時的路,走失那天的背影。甚至現在,開始想把這些都記錄下來。沒準哪天,還可以因此養活自己,因為我是真的很討厭自己現在的寫英語的這個營生。

而且到現在為止,我還是個特別「護食」的人。在選擇的時候,我絕不會丟下我在意的人,我寧願失了面子,損了利益,背後去討價還價,彌補損失。

也沒什麼特別的理由,可能就是知覺性比較強。

知道放棄你,你會難過,而我捨不得。

我不是不懂得為人的艱難,也不是不懂事。正是因為我太明白了,我才希望下一次選擇的時候,能有人可以把我稍微排在前面一點。我太渴望有人能懂那是種受了委屈不聲張,還要笑臉相迎的委屈;能珍惜雖然敏感給我帶來了很多額外的痛苦,但我會努力忍著,儘力改掉,不會麻煩你的誠懇。

好像永遠都長不大似的,在成年人要斤斤計較,互不相欠的感情里,我還始終留著點賭氣和僥倖心。

畢竟,除了這個缺點,其他方面,我真的還不錯吧。

倪一寧說:「愛情是一點點僥倖心。」大概還要很多年,你才能看到我背過你之後,那種公事公辦的樣子。我暫時還改不掉,這既是一種自我補償,也是一種自我安慰。

其實,愛的本身就是僥倖心,只是想著下一次權衡利弊的時候,你也許不會丟下我。

至少,我還學不會丟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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