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全國聾人協會年會見聞
1994年萊剋星頓畢業儀式結束後不久,我在田納西州的諾克斯維爾參加了全國聾人協會(NAD)舉辦的年會。將近兩千名聾人參加了會議。在萊剋星頓抗議期間,我造訪了很多戶聾人家庭,我了解了聾人使用電子通訊設備的方式,我見識了懂得手語的寵物狗,我參與了涉及主流化、口語教育以及視覺語言完整性的討論,我習慣了發出閃光而非聲響的門鈴,我觀察了英美兩國聾人文化的異同,我還在加勞德特的宿舍里住了幾天。但是全國聾人協會的聾人世界依然把我打了個措手不及。
自從1880年創始以來,全國聾人協會就是聾人自我實現與賦權活動的中心。協會每年舉辦的大會則是最堅定的聾人文化成員為了爭取政治關注與進行社交活動而匯聚到一起的場所。在大會主席招待會上全場燈光通明,因為在光照昏暗的環境里聾人將會失語。房間里的景象十分奇異,如同一片浪濤起伏波光粼粼的人海。上千雙手令人眼花繚亂地上下翻飛,描述著存在於空間當中的語法,每一雙手都鮮明地彰顯著獨一無二的聲音乃至口音。這群人幾乎從不開口,不過你能聽到拍手的聲音,打響指的聲音與吹氣的聲音,這些都是語言的一部分,都是手語的附帶產物。偶爾他們還會無法自已地開懷大笑。與有聽力者相比,聾人更喜歡相互觸摸,但是我必須小心區分友好的擁抱與冒失的動手動腳。實際上我不管做什麼都必須小心翼翼,因為我絲毫不懂得這種環境下的恰當禮節。
我與聾星旅行社的艾倫.盧德那討論了聾人旅遊業,接下來又與聾樂旅行社的喬伊斯.布魯貝克談論了同一個話題。此人當時正在組織全世界首次聾人同性*戀海上郵輪觀光活動。我參加了關於美式手語應用、艾滋病以及家庭暴力的座談會。我與紐約聾人劇院的創始人阿蘭.巴沃萊克談到了為聾人改編的戲劇與為聾人創作的戲劇有什麼區別。聾人喜劇演員逗得我前仰後合(肯.格里克曼,藝名格里克教授:「別人都說相親是盲目的,我說相親是耳聾的。你經歷過耳聾的相親嗎?你和人家姑娘一起去吃了一頓飯,然後就再也聽不到她的消息了。」)。在餐桌上,廣受讚譽的聾人演員伯納德.布拉格表演了手語版本的威廉.布萊克詩歌「朗誦」。他要的義大利面在表演期間放涼了。手語使用者們即便在滿嘴都是食物的時候依然可以相互交談,但是卻不能一邊交談一邊使用刀叉。
全國聾人協會還是全美聾人選美大賽的主辦方。周五晚上就有一場比賽。美女們一個個身著盛裝,披掛著寫有各州名稱的佩帶,成為了眾人矚目的焦點。「南方的手語簡直就是一鍋粥。」有人對著密西西比聾人小姐指指點點。「別人誰也不會這樣比劃的。」(手語的地區分化可能導致危險的後果:比方說紐約手語俚語當中表示「蛋糕」的手勢在某些南方州就是「衛生紙」的意思。我那點可憐的手語辭彙同樣鬧出過大笑話:我的本意是請人和我共進午餐,對方卻以為我想找一位女同。)紐約聾人小姐吉尼.格茨的父母是來自俄國的猶太人,全家人在她十歲那年移民來到了美國。她發表了一篇流暢優美的獨白,描述了在美國找尋自由的經歷——她的母國對待殘疾的態度並不算寬容,在那裡她是不容於社會的異類,如今她卻高揚起了聾人驕傲的旗幟。「聾人同樣能夠光彩照人」這樣的理念看上去如此激進而驚人,完全就是美國夢的組成部分。
夜復一夜,我直到凌晨兩點半依舊全無睡意,只顧著與人交流。我遇到的一位聾人社會學家撰寫了一篇關於聾人如何道別的論文。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電傳打字機發明以前——早在互聯網問世以前這項技術就使得聾人們可以用打字的方式相互傳遞信息——聾人只能藉助信件、電報或者親自露面的方式進行交流。請人來參加派對很可能就需要花費兩天時間。說再見總是很不容易,因為你往往會突然記起忘了說的話。由於下一次取得聯繫恐怕要等很久,兩個聾人一旦開始交流就停不下來。
亞力克.奈曼是聾人飛行員協會的一員。此前他一直在週遊世界,直到2005年遭遇墜機為止,當時地面人員忘記了自己正在為一位聾人飛行員導航,結果他受了重傷。我見到他的時候,他剛剛從中國旅行回來。「我剛到中國的第一天就遇到了幾位中國的聾人。然後我就投宿到了他們家裡。聾人出門從來用不著住賓館,其他聾人總會收留你。儘管我們使用的手語體系不一樣,但是我們還是理解了對方的意思。儘管我們來自不同的國家,共同的聾人文化卻將我們維繫在了一起。當天晚上我們就談到了中國的聾人生活與政治問題。」我一邊聽一邊點頭。「你要是去了中國可玩不了這一手,隨便哪個有聽力的人都不行。所以你看咱們倆誰才有殘疾呢?」他這樣說道。儘管這話聽上去有些刺耳,但是任何一個置身於全國聾人大會當中的有聽力者都難免會希望此時此刻自己也是聾人。我知道聾人文化的存在,但是卻從沒想到這種文化居然如此茁壯。
身為聾人的體驗如何才能與世界的其他部分相互調和呢?MJ.別文紐為雙語雙文化解決方案奠定了基礎。這套方法一般被稱作雙-雙教學(Bi-Bi),加德勞特校園的小學與中學用的都是這套方法。在雙-雙教學課程當中,聾人學生們將手語當做母語來學習,將英語當成外語來學習,尤其重視寫作。在這套課程的引導下,許多聾人學生都能達到有聽力同齡人的水準。平均而言,僅僅採用口語教學的學校的聾人學生在十八歲中學畢業的時候具有四年級的閱讀水平,採取雙-雙教學的學校的聾人學生則大多能達到畢業水平。口語在雙-雙教學體系里是一件有用的工具,但並不是日常教學的首要重點。
我第一次見到MJ.別文紐的時候她四十齣頭,她的手語動作迅捷乾脆,準確到位。她使用手語的姿態簡直就像是在重新安排空氣的形狀,使之可以得到接受。她一直暢所欲言並且辯才無礙地反對貶低殘疾人的語言用法,可謂是這方面的領軍人物之一。「我是聾人,」她作出了「聾人」的手語動作——用食指從下頜划到耳部,就好像在描繪一個大大的微笑。「將自己視為聾人是一個選擇,就好比我也將自己視為女同性*戀一樣。我的文化就是我的生活方式。我不會用『喪失聽力』或者『喪失』任何能力這樣的字眼來定義我自己。有些聾人從小被迫學習英語,並且被禁止使用手語。長大成人以後他們非但沒有養成雙語能力,就連英語能力都沒能完全發展。這樣的人才真是殘疾人。對於我們其他人來說,身為聾人就像身為日本人一樣並不能算是殘疾。」MJ的父母也都是聾人,她的姐妹也是聾人。她對於美式手語的熱愛就像詩人對於英語的熱愛一樣張揚。「當我們的語言得到承認的時候,我們就獲得了自由。」自由這個詞——攥緊雙手在胸前交叉,然後雙臂外揮,手心沖外——在她的演繹下就如同爆炸一般壯烈。「我的許多體驗都是聾人獨有的,你根本無法獲得對等的體驗。」
話說至此就有些麻煩了。有些人主張,假如耳聾並不是殘疾,聾人就不應當受到《美國殘疾人法案》(ADA)的保護,也就無權享受各種適應性措施:例如公共服務場所的譯員,電話交換台的接力譯員,以及配備字幕的電視節目。某個只會說日語的人在美國並不能自動獲得上述各項服務。假如耳聾不是殘疾,那麼國家還有什麼理由專門興建聾人學校呢?社保體系還有什麼理由向聾人提供殘疾保險呢?東北大學心理學教師兼作家哈蘭.雷恩這樣說道:「我們的困境在於聾人希望獲得民主政體之下的其他公民全都有權享有的便利——參加公共活動,獲取政府服務,接受教育,等等——但是當他們為了爭取殘疾人權利而主動歸附殘疾定義的時候,同時也就殃及了爭取其他權利的鬥爭——例如聾人兒童將難以接受對他們最有利的語言教育,不得不接受接受耳蝸植入,遏制聾人嬰兒出生的行為也將會繼續下去。」
我見過很多認為失聰肯定是殘疾的聾人,一想到政治正確團體聲稱他們的問題不是問題就憤恨難耐。我也見過認同老式自我憎恨的聾人,他們因為耳聾而感到羞恥,因為自己的孩子同樣耳聾而感到悲哀,他們認為自己永遠只能是二等公民。我們決不能忘記這些人的愁怨聲音。就某種意義而言,究竟是治好他們的耳疾還是修復他們的自我認知並不重要,關鍵在於這些人的確存在,而且數量眾多,需要來自其他人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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